唐元和四年,憲宗伐王承宗,中尉吐突承璀獲恆陽生口馬奉忠等三十人,馳詣闕。憲宗令斬之於東市西坡資聖寺側。斬畢,勝業坊王忠憲者,屬羽林軍,弟忠弁,行營為恆陽所殺。忠憲含弟之仇,聞恆陽生口至,乃佩刃往視之。敕斬畢,忠憲乃剖其心,兼兩肉,歸而食之。至夜,有紫衣人扣門,忠憲出見。自雲「馬奉忠」,忠憲與坐。問所須,答何以苦剖我心,割我肉。」忠憲曰:「汝非鬼耶?」對曰:「是。」忠憲雲:「我弟為汝逆賊所殺,我乃不反兵之仇,以直報怨,汝何怪也?」奉忠曰:「我恆陽寇是國賊,我以死謝國矣。汝弟為恆陽所殺,則罪在恆陽帥。我不殺汝弟,汝何妄報吾?子不聞父子之罪,尚不相及,而汝妄報眾仇,則汝仇極多矣。須還吾心,還吾,則怨可釋矣。」忠憲如失,理雲:「與汝萬錢可乎?」答曰:「還我無冤,然亦貰公歲月可矣。」言畢遂滅,忠憲乃設酒饌紙錢萬貫於資聖寺前送之,經年,忠憲兩漸瘦,又言語倒錯惑亂,如失心人,更三歲而卒。則知志於報仇者,亦須詳而後報之。(出《博異志》)
唐元和四年,憲宗討伐王承宗。中尉吐突承璀抓獲了恆陽俘虜馬奉忠等三十人。日夜兼程押到京城。憲宗命令在東市西坡資聖寺旁處斬。斬完了。勝業坊有個王忠憲,隸屬羽林軍,他的弟弟忠弁在軍隊裡被恆陽軍殺了。忠憲抱著弟的冤仇,聽說恆陽的俘虜到了。就帶著刀去看,等斬完,忠憲就挖了一顆心,還有兩塊臂肉,回來吃了。到了晚上,有一個穿紫衣人敲門,忠憲出來見了面。那人自己介紹說叫馬奉忠。忠憲就和他坐下來並問他來幹什麼。馬奉忠回答說:「你為什麼那麼狠挖了我的心,割了我的肉?」忠憲說:「你不是鬼嗎?」回答說:「是。」忠憲說:「我的弟弟被你們那些叛賊殺了,我怎麼能不報那一刀之仇,用來抵償我的怨恨。你為什麼怪罪我?」馬奉忠說:「我和恆陽的人是國家的敵人,我已經用死來向國家道歉了,你的弟弟是被恆陽人殺的,那麼罪過就是恆陽主帥的,我並沒有殺你的弟弟,你為什麼找我報仇?你沒聽說過‘兒子不管父親的罪過’這句話嗎?父子的罪過都連不到一起,然而你胡亂地報大家的仇,那麼你的仇就太多了。你必須還我的心,還我的臂肉。如果這樣,我們之間的怨恨就可以解開了。」忠憲知道自己錯了,還和他理論說:「我賠償一萬錢可以嗎?」馬奉忠回答說:「還我的心肉就沒什麼冤仇,然而可以寬限你幾個月。」說完就不見了。忠憲就在資聖寺準備了酒菜和上萬貫紙錢相送。經過一年,忠憲的兩臂漸漸瘦下去,還加上說話顛三倒四,糊塗神志混亂,好象沒有心的人。又過了三年死了。從這件事上就知道了有想報仇的人,一定要詳細瞭解情況然後再報仇。
鄆卒
唐元和末,王師討平鄆。汴卒有食鄆士之肉者,數歲暴疾,夢其所食卒曰:「我無宿憾,既已殺之,又食其肉,何不仁也!我已訴於上帝矣,當還我肉,我亦食之,徵債足矣。」汴卒驚覺流汗,及曉,疼楚宛轉,視其身唯皮與骨,如人臘,一夕斃矣。(出《逸史》)
唐朝元和末年,國家派兵討伐平定了鄆地的叛亂,在汴梁軍隊裡有個士兵吃了鄆兵的肉。幾年以後突然得了病,夢到被他吃了肉那個兵說:「我們沒有什麼舊冤仇,既然你已經把我殺了,又吃我的肉,多麼不仁義啊!我已經到天帝那裡告了你,你應該還我的肉,我也吃它。這樣我們就誰也不欠誰的了。」汴軍那個兵醒後渾身大汗。等到天亮,他翻來覆去地疼痛難忍。再看他的身體,只剩下皮和骨頭了,好象是個臘人。一天就死了。
樂生
唐中丞杜式方,為桂州觀察使,會西原山賊反叛,奉詔討捕。續令郎中裴某,承命招撫,及過桂州,式方遣押衙樂某,並副將二人當直。至賓州,裴命樂生與副將二人,至賊中傳詔命,並以書遺其賊帥,詔令歸復。樂生素儒士也,有心義。既至,賊帥黃少卿大喜,留燕數日。悅樂生之佩刀,懇請與之,少卿以小婢二人酬其直。既覆命,副將與生不相得,遂告於裴雲:「樂某以官軍虛實露於賊帥,暱之,故贈女口。」裴大怒,遣人搜檢,果得。樂生具言本末,雲:「某此刀價直數萬,意頗寶惜,以方奉使,賊帥求之,不得不與,彼歸其直,二口之價,尚未及半,某有何過!」生使氣者,辭色頗厲,裴君愈怒,乃禁於賓州獄。以書與式方,並牒誣為大過,請必殺之。式方以遠鎮,制使言其下受賂於賊,方將誅剪,不得不置之於法,然亦心知其冤。樂生亦有狀具言,式方遂令持牒追之,面約其使曰:「彼欲逃避,汝慎勿禁,兼以吾意語之。」使者至,傳式方意,樂生曰:「我無罪,寧死;若逃亡,是有罪也。」既至,式方乃召入,問之,生具述根本,式方乃此制使書牒示之曰:「今日之事,非不知公之冤,然無路以相救矣,如何?」遂令推訊,樂生問推者曰:「中丞意如何?」曰:「中丞以制使之意,押衙不得免矣。」曰:「中丞意如此,某以奚訴!」遂索筆通款,言受賊帥贓物之狀。式方頗甚憫惻,將刑,引入曰:「知公至屈,有何事相托?」生曰:「無之。」式方曰:「公有男否?」曰:「一人。」「何職?」曰:「得衙前虞侯足矣。」式方便授牒,兼贈錢百千文,用為葬具。又問所欲,曰:「某自誣死,必無逃逸,請去桎梏,沐浴,見妻子,囑付家事。」公皆許。至時,式方乃登州南門,令引出,與之訣別。樂生沐浴中櫛,樓前拜啟曰:「某今死矣,雖死不已。」式方曰:「子怨我乎?」曰:「無,中丞為制使所迫耳。」式方灑泣,遂令領至球場內,厚致酒饌。餐訖,召妻子別,問曰:「買得棺未?可速買,兼取紙一千張,筆十管,置棺中。吾死,當上訴於帝前。」問監刑者曰:「今何時?」曰:「日中。」生曰:「吾日中死,至黃昏時,便往賓州,取副將某乙。及明年四月,殺制使裴郎中。」舉頭見執捉者一人,乃虞侯所由,樂曾攝都虞侯,語之:「汝是我故吏,我今分死矣,爾慎忽折吾頸,若如此,我亦死即當殺汝。」所由至此時,亦不暇聽信,遂以常法,拉其頭殺之,然後笞,笞畢,拽之於外。拉者忽驚蹶,面僕於地死矣。數日,賓州報,副將以其日黃昏,暴心痛疼。制者裴君,以明年四月卒。其年十月,式方方於球場宴敕使次,飲酒正洽,忽舉首瞪目曰:「樂某,汝今何來也?我亦無過。」索酒瀝地祝之,良久又曰:「我知汝屈,而竟殺汝,亦我之罪。」遂暗不語,舁到州,及夜而殞。至今桂州城南門,樂生死所,方圓丈餘,竟無草生。後有從事於桂者,視之信然。自古冤死者亦多,樂生一何神異也。(出《逸史》)
唐朝的中丞杜式方任桂州觀察使,正遇上西源一帶有賊寇佔山造反。杜式方奉詔討伐捕捉。後來皇上又派一個姓裴的郎中帶著皇帝的命令招撫賊寇。等他們經過桂州的時候,式方派了一個姓樂的押衙和兩個副將相隨。到了賓州,裴郎中命令樂生和副將二人到賊營中傳達皇上的詔令,並且給賊帥寫了一封信,招撫他們歸順朝廷。樂生一直是個讀書人,講仁義。他們到了賊營以後,賊帥黃少卿很高興,留他們住了幾天。他很喜歡樂生的佩刀,懇切地希望樂生送給他,少卿用兩名年輕婢女酬謝,就算抵佩刀的價值。回來覆命後,副將和樂生合不來,就對裴郎中報告說:「姓樂的把軍事秘密都洩露給賊帥了。賊帥很親近他,所以贈給他兩個年輕女人。」裴聽後很生氣,派人去搜查,果然搜到二女。樂生就把事情的前後經過說了。並且說:「我的刀價值幾萬錢,我心裡把它當成寶物那樣愛惜,因為我正奉使命,賊帥求我送給他,我是不得不給,他還給我的價值還不到那刀的價值的一半,我有什麼過錯?」樂生因為生氣,說話的措詞也很生硬嚴厲。裴郎中更氣憤,就把他囚禁在賓州監獄,給式方寫了一封信,並在公文中誣陷樂生犯了大罪,請式方一定要殺他。式方因為是遠鎮,皇上的特使說他的部下受了賊寇的賄賂,並要求誅殺,他也不得不按法律辦。但是式方心裡是明白樂生冤枉。樂生也有狀子寫得很細。式方於是就令人持公文追回樂生。他約見使者並當面對他說:「樂生如果想逃跑的話,你們千萬不要禁止他,並把我的用心告訴他。」使者到樂生被囚禁的地方對樂生說了式方的意思。樂生聽後說:「我沒有罪,寧肯死;如果逃跑,就證明我有罪。」樂生回到桂州,式方就召樂生來,問他的情況。樂生就把前後經過詳細地陳述一遍。式方就把特使的公文給他看,然後說:「現在看這件事,我並不是不知道你的冤枉,然而沒有辦法救你呀。怎知辦?」於是就下令審訊。樂生問審訊的人:「中丞的意思怎麼樣?」回答說:「中丞按照特使的意見,你的死罪是免不了了。」樂生說:「中丞的意見也是這樣,我還申訴什麼。」就讓他拿來筆按照條文說自己怎樣接受了賊帥的贓物等情況。式方很憐憫他為他惋惜。將要處決了,式方讓人把他領來說:「我知道你太冤屈了,還有什麼事託付給我嗎?」樂生說:「沒有。」式方說:「你有男孩沒有?」樂生說:「有一個。」「謀什麼職務?」說:「能當個衙前的虞侯就滿足了。」式方就寫了公文並贈給百千文錢用來買埋葬用品。又問他還有什麼要求。樂生說:「我是自己誣陷死的,一定不會逃跑,請求去掉刑具,讓我洗個澡,見妻子和兒子一面,再囑咐一下家裡的後事。」式方都同意了。到了斬首那天,式方登上州城的南門,令人領樂生出來,和樂生作永別。樂生洗了澡,梳好了頭,在城樓前拜告說:「我今天死了,雖然死了也不能算完。」式方說:「你埋怨我嗎?」樂生說:「不,中丞你是被特使逼迫罷了。」式方流出了眼淚。讓人把他領到一個圓場裡,準備了豐盛的飯菜。吃完了,他就招呼妻子和兒子分別。問他:「買了棺材了嗎?趕快買,再拿一千張紙和十支筆放到棺材裡。我死以後,要到上帝面前去訴冤。」又問監刑的人:「現在什麼時辰?」回答說:「中午。」樂生說:「我中午死,到黃昏的時候就去賓州,要副將的命。到明年四月,我要殺制使裴郎中。抬頭看見行刑的一個人,原來是虞侯手下的人,樂生曾當過都虞侯,就對他說:「你是我的老部下,我現在該死了,你要小心不要把我的脖頸弄折了,假如弄折了,我死了也要把你殺死。」那老部下在這時候也沒工夫聽他的話。於是就用平常的辦法,拉著他的頭殺了他。然後才驗身,驗身完把他拽到門外。那老部下忽然驚倒,面朝下仆倒在地上死了。幾天以後,賓州來報告,副將在那天黃昏,突然心痛死去,姓裴的制使在第二年四月死了。那年十月,式方在圓場中宴請敕使回來。酒正喝到高興的時候,忽然抬頭瞪著眼睛說:「樂生,你現在怎麼來了?我也沒有罪過。」要些酒灑在地上給樂生祝願。過了很長時間又說:「我知道你冤屈,然而我畢竟殺了你,這也是我的罪過。」然後就啞口不能說話了,抬到州府,到了晚上就死了。到現在桂州的南城門樂生死的地方。有一個方圓一丈多的地方,竟然沒長出草。後來有到桂辦事的人,看了以後都相信了。從古到今冤死的人很多,為什麼這個樂生這麼神奇呢。
宋申錫
唐丞朝宋申錫,初為宰相,恩渥甚重,申錫亦頗以致昇平為己任。時鄭注交通縱放,以擅威柄,欲除去之。乃以友人王璠為京兆尹,密與之約,令察注不法,將獻其狀,擒於京兆府,杖殺之。既約定,璠翻覆小人也,以注方為中貴所愛,因欲親厚之,乃盡以申錫之謀語焉。注因報知右軍,不旬日,乃偽作申錫之罪狀,令人告之雲:「以文字結於諸王,圖謀不軌,以衣物金寶奇玉為質。」且令人仿其手疏,皆至逼似。(似原作以,據明抄本改。)獄成於內,公卿眾庶無不知其冤也。三事已降,迭入論之,方得謫為開州司馬。至任數月,不勝其憤而卒。明年,有恩詔,令歸葬京城。至大和元(元明抄本作丸。)年春,其夫人亭午於堂前假寐次,見申錫從中門入,不覺驚起。申錫以手招之,乃下階,曰:「且來,有少事,要令君見。」便引出城,似至滻水北去數里,到一墟開,見一大坑,坑邊有小竹籠及小板匣者數枚,皆有封記。申錫乃提一示夫人曰:「此是那賊。」因憤怒叱吒,問曰:「是誰?」曰:「王璠也,我得請於上帝矣。」復詰其餘,曰:「即自知。」言訖,拂然而醒,遍身流汗,當時言於家人及親屬,且以筆記於衣箱中。至其年十一月,璠果以事腰斬於市,同受戮者數人,皆同坎埋於城外,乃知宋公之神靈為不誣矣。(出《逸史》)
唐朝的丞相宋申錫,剛作宰相,受皇恩厚重,申錫很有為國家治理成太平世界為己任的抱負。那時鄭註上下交結放縱,擅用權勢。申錫想除掉他,就和朋友京兆尹王璠密約,讓他注意觀察鄭注的不法事情,報告給皇上,在京兆府把鄭注擒住,用木棍打死。就這樣約定了,但王璠是翻來覆去說了不算的小人,因為鄭注當時被內臣所信任,因此想要靠近他,就把申錫的計劃全都告訴了鄭注。鄭注就報告給了右軍。不到十天的時間,就偽造了申錫的罪狀,讓人報告給皇上,說他給各王侯寫信,圖謀不軌,並用衣物奇珍異寶作抵押,還讓人模仿申錫的筆跡寫了上疏,直到模仿得不差分毫,終於誣陷成功。不論公卿還是百姓沒有不知道申錫是冤枉的,但審理的公文已下,朝臣們都相繼去給予理論說情,才得到貶為開州司馬的處分。到任只有幾個月,由於特別悲憤而死。第二年,有恩詔下達,令其可以歸葬京城。到大和元年春天,申錫的夫人中午在堂前剛剛睡著,看到申錫從中門進來,不覺驚坐起來,見申錫用手招她,她就走下臺階,申錫說:「快來,我有點事,要讓你看點東西。」說著就領她出城,好象到了滻水以北幾里的荒村,見到一個大坑,坑邊有好多個小竹籠和小板匣,上面都有名籤標記,申錫就提起一個給夫人看看說:「這就是那個賊。」接著就憤恨地大罵。夫人問:「是誰?」申錫說:「王璠。我已經請求見到了天帝。」夫人又問其餘的人。申錫說:「很快就會知道。」說完後夫人一下子就醒了,遍身流著汗。當時就告訴了家人和親屬,並且用筆記下來放到衣箱裡。到了那年十一月,王璠果然犯了事被腰斬在刑場,同時被殺的還有幾個人,都一同埋在城外。這才知道宋公的神靈不假啊。
蜀營典
唐蜀將尹偃,營有卒,晚點後數刻不至,偃將責之。卒被酒,自理聲高,偃怒,杖數十,幾至死。卒弟為營典,性友愛,不平偃。乃以刀剺肌,作殺尹兩字,以墨涅之。偃陰知,乃以他事杖殺典,及大和中,南蠻入寇,偃領眾數萬,保邛偃關。偃膂力絕人,常戲左右,以棘節杖擊其脛,隨擊筋脹擁腫。恃其力,悉眾出關,逐蠻數里。蠻伏發,夾攻之,大敗馬倒,中數十槍而死。初出關時,忽見所殺典,擁黃案,大如轂,在前引,心甚惡之,問左右,鹹無見者,竟死於陣。(出《酉陽雜俎》)
唐朝蜀將尹偃的營中有個兵士,晚上點名過了幾刻鐘也沒有到,尹偃準備責罰他,但他喝了酒,自以為有理說話聲音很高。尹偃很生氣,打了他幾十杖,差點兒打死。這個士兵的弟弟在軍營裡當營典。秉性重兄友弟恭,對尹偃的作法不滿,就用刀劃破肌肉劃了「殺尹」兩個字,用墨染黑。尹偃暗中知道了這件事,就藉口別的事殺了營典。等到了大和年間,南蠻入侵。尹偃率領幾萬軍隊保衛邛偃關。尹偃的膂力超人,常常戲弄身邊的人,用棘刺或帶節的木棍打他們的腳脖子,打完立刻就筋脹肉腫。憑藉他的力氣,率領全軍出邛偃關追逐蠻兵。追出幾里以後,蠻兵的埋伏突然出現,兩下夾攻,把尹偃打得大敗,馬也倒了,身上中了幾十槍死了。他剛出關時忽然看見了被他殺死的營典,抱著一個象車輪那麼大的黃色案卷,在他前邊引路。尹偃心裡很討厭他,問身邊的人看見沒有,都說沒看見。尹偃最終還是死在陣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