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十九 釋證一

太平廣記 宋太宗 第2頁,共2頁

隋煬帝大業年間,有位客僧走到泰山廟時,因為天色已晚,便請求留在廟裡住宿。管廟的說:「此處沒有別的房子,只有神廟下面的廊房可以住宿;但是以前凡是來這裡住宿的就死在裡而。」客僧說:「我不在乎這些。」管廟的沒有辦法,只好順從他,便在廊房裡為他放了一張床。到了夜晚,客僧在床上端坐誦經。一更左右,他聽到屋裡有女人走路時腳環手鐲之類撞擊聲。不大一會兒,神靈出現了,對著客僧施禮參拜。客僧說:「聽說在這裡住宿的大都死在這裡,莫不是施主害死的嗎?請你保護我。」神靈說:「遇上那些死了的到這裡時,他們聽到我走路的響聲,就自己害怕而死,並非弟子殺死了他們。請師父不要擔心。」客僧便讓神靈坐下談話。談了有一頓飯的功夫時,僧人詢問神靈道:「我聽世人傳說,泰山廟是看管鬼的,真有這回事嗎?」神靈說:「弟子少有福分,我是管鬼的。難道你想見見先死的鬼魂嗎?」僧人說道:「有兩個一起學習的僧人先死了,我想見見他們。」神靈打聽了這兩個僧人的名字,然後說:「他們兩個,一人已經轉生到人間,另一人因為罪惡深重被關在地獄裡,不能把他叫到這裡來,師父可以到那裡去見他。」僧人聽了非常高興,便站起身來往外走。沒走多遠就來到一個地方,只見地獄裡烈火熊熊。神靈把僧人領進一個院落,遠遠地見有一人正在烈火中呼號,他不能說話、形體也變得認不出來了,血肉被火燒焦了,放出刺鼻的血腥味,令人見了傷心。僧人不想繼續看下去,他很難過,便要求出去。不一會兒就回到廟裡,又與神靈坐了下來,便問有沒有辦法搭救他,神靈說:「可以搭救,有人能為他抄寫一部《法華經》,他就會得到解脫。」這時已經快天亮了,神靈辭別僧人進了廟堂。天亮之後,管廟的看見客僧沒有死,非常驚訝,僧人便把夜裡看到的情況跟他講了。回去之後僧人立即為自己的同學抄寫了一部《法華經》。抄完後,整理裝訂完畢,他又帶上經書到泰山廟投宿。這天夜裡,神靈象上次一樣出來了,歡歡喜喜地給僧人行禮,並問他這次的來意。僧人告訴神靈,自己帶來了抄好的《法華經》,神靈說:「這我知道了。師父為同學抄寫經書,剛開始題目時,他就被解脫了,我已令他出生在人間了。然而,這個地方不潔淨,不能存放經書,請師父替他送到他原先所在的寺廟裡去。」

兩人又說了好長時間,快天亮時,神靈告辭而去。

蛤像

隋帝嗜蛤,所食必兼蛤味,逾數千萬矣。忽有一蛤,椎擊如舊,帝異之,安置几上。乙夜有光,及明,肉自脫,中有一佛二菩薩像。帝悲悔,誓不食蛤。(出《酉陽雜俎》)

一說,唐文宗皇帝好食蛤蜊。一日,左右方盈盤而進,中有劈之不(原無不字,據陳校補)裂者。文宗疑其異,即焚香祝之。俄頃之間,其蛤自開,中有二人,形貌端秀,體質悉備,螺髻瓔珞,足履菡萏,謂之菩薩。文宗遂置金粟檀香合,以玉屑覆之,賜興善寺,令致敬禮。至會昌中,毀佛像,遂不知所在。(出《杜陽雜編》)

隋煬帝喜歡吃蛤蜊,每頓飯都得有蛤蜊肉,吃了超過一萬隻了。突然遇上一隻蛤蜊,無論怎麼敲打都開不了,皇帝很奇怪,把它放到了桌子上。不料這隻蛤蜊到了夜晚便閃閃放光,到天亮時,肉就自行脫露,裡面有一個佛像兩個菩薩像。皇帝很痛悔,立誓再不吃蛤蜊。

還有一種說法,說的是唐文宗皇帝愛吃蛤蜊。一天,身邊人正端上滿滿的一盤,其中有一隻劈不開的,文宗皇帝懷疑它是神奇之物,立即焚香祭奠。不一會兒,這隻蛤蜊自行張開了,裡面有兩個小人,相貌端正清秀,胳膊腿全有,髮髻上戴著瓔珞髮夾,兩腳踏在荷花上,人們說這是菩薩。文宗皇帝便把它放在鑲著金邊的檀香盒裡,又蓋上一層玉石粉,賜給興善寺,讓他們禮拜供奉。唐武宗會昌年間,大肆毀壞佛像,這兩個菩薩像便不知下落了。光明寺

洛陽宜壽裡有苞信縣令段暉宅,地下常聞鐘聲,時見五色光明,照於堂宇。暉甚異之,遂掘地,得金像一軀,可高三尺,並有二菩薩,趺上銘雲:「晉泰始二年五月十五日侍中中書監荀勖造。」暉遂舍宅為光明寺。鹹雲,此是荀勖故宅。其後盜者欲竊此像,像與菩薩,合聲喝賊。盜者驚怖,即時殞倒。眾僧聞像叫聲,遂擒之。(出《洛陽伽藍記》)

洛陽宜壽裡有一座苞信縣令段暉的宅第,地下常常聽到有鐘聲,時常看見五顏六色的光線照射在房子上。段暉感到奇怪,便往地下挖掘,結果挖到一尊金身佛像,有三尺來高;同時還有兩尊菩薩像,腳背上有一段銘文:「晉泰始二年五月十五日,侍中中書監荀勖製造。」段暉便把這座宅院施捨出來作了光明寺,大家都說這是荀勖原來的宅院。後來,有個竊賊要盜竊這尊佛像,這尊佛像與菩薩像齊喊「捉賊」,竊賊當時就被嚇倒了。眾僧聽到佛像的叫聲,便趕來把竊賊抓獲了。

十光佛

興福寺西北隅有隋朝佛堂,其壁有畫十光佛者,筆勢甚妙,為天下之摽冠。有識者雲,此國手蔡生之跡也。蔡生隋朝以善畫聞,初建堂宇既成,有僧以百金募善畫者,得蔡生。既畫,謂人曰:「吾平生所畫多矣,獨今日下筆,若有鬼神翼而成者。」由是長安中盡傳其名。貞觀初,寺僧以此堂年月稍久,慮一旦有摧圯,遂召數工,及土木之費,且欲新其制。忽一日,群僧齋於寺庭,既坐,有僧十人,俱白皙清瘦,貌甚古,相次而來,列於席。食畢偕起,入佛堂中,群僧亦繼其後。俄而十人忽亡所見,群僧相顧驚歎者久之。因視北壁十光佛,見其風度,與曏者十人果同。自是僧不敢毀其堂,且用旌十光之易也。(出《宣室志》)

福興寺院西北角上有一座隋代建造的佛殿,牆壁上畫著十光佛的像,畫工精妙,天下第一。內行人說,這是國手蔡生的手筆。蔡生在隋代以擅長畫畫聞名,這座佛殿剛建成時,有個僧人以百兩黃金的報酬召募善於畫畫的人,結果挑中了蔡生。他畫完十光佛畫像後對人們說:「我平生所畫的畫非常之多,獨有這一次與過去不同,下筆的時候就像有鬼差神使一樣,很輕鬆地就畫成了。」從此之後,他的名聲傳遍了京都長安。唐太宗貞觀初年,寺院的僧人因為這座佛殿建的時間比較長,擔心一朝倒塌,便召募了幾個工匠,籌集了土木材料,想把它修復一下。突然有一天,正當寺內僧眾坐在院裡要開飯時,有十個生得白皙清瘦裝扮古樸的僧人,依次走來,坐到飯桌前面。吃完之後又一塊兒站起來走進了佛殿,本寺的僧眾也跟在他們後面往佛殿走,轉眼之間這十個僧人不見了,跟在後面的群僧互相看了看,個個都驚歎不已。群僧又看了看北牆上的十光佛畫像,發現畫像的神彩風度與剛才那十個人果然相同。從此,寺院的僧人不敢去毀壞這座佛殿,就用它來紀念十光佛能從畫像變成活人這件事。

李大安

唐隴西李大安,工部尚書大亮之兄也。武德中,大亮任越州總管,大安自京往省之。大亮遣奴婢數人從兄歸,至谷州鹿橋,宿於逆旅。其奴有謀殺大安者,候大安眠熟,夜已過半,奴以小劍刺大安項,洞之,刃著於床。奴因不拔而逃。大安驚覺,呼奴,其不叛者奴婢欲拔刃,大安曰:「拔刃便死。可先取紙筆作書。」書畢,縣官亦至,因為拔刃,洗瘡加藥,大安遂絕。忽如夢者,見一物長尺餘。闊厚四五寸,形似豬肉,去地二尺許,從戶入。來至床前,其中有語曰:「急還我豬肉。」大安曰:「我不食豬肉。緣何負汝耶?」聞戶外有言曰:「錯也。」此物即還從戶出。大安仍見庭前有池水,清淺可愛,池西岸上,有金像,可高五寸。須臾漸大,俄化為僧,披袈裟甚新淨,語大安曰:「被傷耶,我今為汝痛將去,汝當平復。還家念佛修善也。」因以手摩大安頸瘡而去。大安視其形狀,見僧有紅繒補袈裟,可方寸許,甚分明。既而大安覺,遂蘇,而瘡亦不復痛,能起坐食。數十日,京宅子弟迎至家。家人親故來視,大安為說被傷由狀及見像之事。有一婢在旁聞說,因言大安之初行也,安妻使婢請匠工為造一佛,初成,以彩畫其衣,有一點朱汙像之背上。當令工去之,不肯,今仍在,形狀如郎君所說。大安因與妻及家人共起觀相,乃同所見無異,其背點朱,宛然補處。於是嘆異,信知聖教不虛,遂加崇信焉。(出《冥報記》)

唐代隴西人李大安,是工部尚書李大亮的哥哥。唐高祖武德年間,大亮出任越州總管,大安從京城前去看望他,大亮派了幾個奴婢跟隨哥哥往回走。走到谷州鹿橋時,他們在一家客店住了下來。有個僕人要謀殺大安,等到下半夜大安睡熟時,他用一把小劍往大安的脖子上刺去,劍尖穿透過去,扎到床上,他沒有拔劍就跑了。大安驚醒後呼喚奴婢,那幾個沒有叛變他的僕人急忙跑來要去拔劍,大安說:「拔出來我就得死,先把紙筆拿來,我要寫遺書。」遺書寫完後,縣衙的官吏也來到了,這才給他拔去劍,清洗傷口,敷了藥,大安此時也氣絕身亡。他感到自己忽然間像在睡夢中,他看一個一尺多長、四五寸寬、四五寸厚的東西,形狀像一塊豬肉,離地面二尺左右,從門口飛了進來。來到床前後,裡面發出說話的聲音道:「趕快還我豬肉!」大安說:「我不吃豬肉,怎麼能欠你豬肉吃。」門外有人說:「錯了。」這個東西便仍然從門口飛了出去。大安看到院子裡有一池塘水,池水清淺可愛,池塘西邊岸上有一尊金身佛像,有五寸高。眨眼之間,佛像慢慢長大,頓時化作一位僧人,披的袈裟又新鮮又潔淨,他對大安說:「你受傷了吧,我現在把你的傷痛除了去,你就會恢復建康。要回家好好念佛修善呀!」於是便用手撫摸一下大安脖子上的傷口,然後就走了。大安仔細看了看他的模樣,只見僧人的袈裟上有一塊一寸見方的紅綢布補釘,十分鮮明顯眼。後來大安的夢醒了,人也甦醒過來了,而且傷口也不再疼痛了,能夠坐起來吃飯了。過了幾十天,京城家裡來人把他接回了家。家裡人與親朋好友都來看望,大安把自己受傷的情況以及夢中看到佛像的經過講給大家聽。有個女僕聽了之後,便對大安說,在他剛剛出門之後,他妻子讓婢女請工匠製作了一尊佛像,佛像做成後,在用油彩畫衣服時,有一點紅色染汙了佛像的後背,讓工匠除掉,工匠沒幹,這點紅色至今仍留在佛像背上,大小形狀與大安說的夢中僧人後背上的紅補釘一模一樣。大安聽了之後,便與家人一起去看佛像,只見佛像的相貌與自己所見的僧人毫無差別,背上的紅點也極像那位僧人袈裟上的補釘。大安驚歎不已,確信佛教絕不欺人,從而更加推崇與信奉。

韋知十

唐右金吾衛曹京兆韋知十於永徽中煮一羊腳,半日猶生。知十怒。家人曰:「用柴十倍於常,不知何意如此?」知十更命重煮,還復如故。乃命割之,其中遂得一銅像,長徑寸焉,光明照灼,相好成就。其家自此放生,不敢食酒肉。(出《冥報記》)

唐高宗永徽年間,右金吾衛曹京兆韋知十煮一隻羊腿。煮了半天還是生的。韋知十很惱火。家裡的僕人說:「燒的柴禾有平時的十倍,不知這是怎麼事?」知十又讓他重新煮,結果還是如此。知十便讓割開,裡邊割出來一尊銅佛像,有一寸長,閃閃發光,佛像製作得極好。從此之後,韋知十家裡再也不殺生了,也不敢喝酒吃肉了。

劉公信妻

唐龍朔三年。長安城內通軌坊三衛劉公信妻陳氏,母先亡,陳因患暴死。見人將入地獄,備見諸苦,不可具述。末後見一地獄,石門牢固,有兩大鬼,形容偉壯,守門左右,怒目瞋陳曰:「汝是何人到此。」見石門忽開,亡母在中受苦,不可具述。受苦稍歇,母子近門相見。母語女言:「汝還努力為吾寫經。」女雲:「娘欲寫何經?」母曰:「為吾寫法華經。」言訖,石門便閉。陳還得蘇,具向夫說。即憑妹夫趙師子欲寫法華經。其師子舊解寫經,有一經生,將一部新寫法華經未裝潢者轉向趙師子處質錢,且雲經主姓範,師子許。乃與婦(婦原作父。據下文義改。)兄雲:「今既待(待原作得。據法範珠林五七改。)經,在家幸有此一部法華,兄贖取此經可否?」陳夫從之,裝潢既訖,授與其妻,在家為母供養。後夢見母從女索經,雲:「吾先遣汝為吾寫一部法華,何因迄今不得?」女報母言:「已為(為原作得。據明抄本、陳校本改。)娘贖得一部法華,見裝潢了,在家供養。」母語女言:「止為此經,吾轉受苦,冥道中獄卒打吾脊破,汝看吾身瘡,獄官語云:‘汝何因取他范家經將為己經?汝有何福?大是罪過。’」女見母說如此,更為母引寫法華。其經未了,女夢中復見母來催經,即見一僧,手捉一卷法華,語母雲:「汝女已為汝寫經第一卷了,功德已成,何須急急。」後寫經成,母來報女:「因汝為吾寫經,今已得出冥途,好處受生。得汝恩力,故來報汝。汝當好住,善為婦禮,信心為本。」言訖,悲淚共別。後問前贖法華經主,果是姓苑。(出《法苑珠林》)

唐高宗龍朔之年。長安城內通軌坊三衛劉公信的妻子陳氏,母親早死了,陳氏因患暴病也死了。陳氏死了之後,被人帶到地獄,親眼看到了那裡的種種苦難,那些苦難的具體情況是沒法說清楚的。最後見到的一個地獄,石門非常牢固,有兩個大鬼守在左右兩側,鬼的身體高大健壯,瞪著兩眼怒視陳氏道:「你是什麼人?到這裡幹什麼?」陳氏看見石門大開,亡母正在裡面受苦,苦難的慘狀實在沒法說。亡母在受苦稍稍間斷時,急忙來到門前與陳氏相見。母親對女兒說:「你回去之後要努力為我寫經書。」女兒說:「娘要寫什麼經書?」母親說:「為我寫《法華經》。」說完之後,地獄的石門便關閉了。陳氏回到家後又活過來了。她把在地獄見到的情況告訴了丈夫,丈夫便去託妹夫趙師子給寫《法華經》。那個趙師子從前懂得寫經,有個寫經的人帶著一部新寫的《法華經》,還沒有裝潢,就轉手給趙師子頂錢用,經書的主人姓範;趙師子同意了。然後,趙師子便對大舅哥說:「現在既然等經書用,家裡正好有這麼一部《法華經》,大哥把這部經書贖出來行不行?」陳氏丈夫聽從了他的意見,把經書贖出來裝潢完畢後交給妻子,妻子陳氏便在家裡替他母親供奉起來。後來陳氏又夢見母親向她要經書,母親說:「先前我叫你為我抄寫一部《法華經》,為什麼至今還沒辦到?」女兒告訴母親說:「女兒已為娘贖得一部《法華經》,現裝潢了在家供著呢。」母親告訴女兒說:「就為了這部經,我反倒受了苦,陰間的獄卒把我的後背都打破了,你看看我身上的傷,地獄裡的官兒對我說:‘你為什麼拿人家范家的經當作自己的經?你有什麼功德,這是大罪過!’」女兒夢見母親這麼說,便為母親另外抄寫《法華經》。經還沒有抄寫完,女兒又夢見母親向她催要,這時便見一個和尚手拿著一卷《法華經》,對母親說:「你女兒已為你寫完第一卷《法華經》了,功德已經完成,為什麼要這麼著急。」後來經書寫成了,母親前來報告女兒道:「因為你為我寫了經書,現在我已經脫離了陰間,託生到一個好地方。因為得到了你的恩德和幫助,所以特來告訴你。你要好好過日子,盡好婦道之禮,要以心誠為本。」說完,母女兩人悲痛哭泣,揮淚告別。後來一打聽,以前贖買的那本《法華經》,主人果然是姓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