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回 楚莊王納諫復陳晉景公出師救鄭

東周列國志 馮夢龍 第2頁,共2頁

孔寧歸國,未一月,白日見夏徵舒來索命,因得狂疾,自赴池中而死。死之後,儀行父夢見陳靈公、孔寧與徵舒三人,來拘他到帝廷對獄,夢中大驚,自此亦得暴疾卒。此乃婬人之報也!

再說公子嬰齊既返楚國,入見莊王,猶自稱陳公嬰齊。莊王曰:「寡人已復陳國矣,當別圖所以償卿也。」嬰齊遂請申呂之田,莊王將許之。屈巫奏曰:「此北方之賦,國家所恃以御晉寇者,不可以充賞。」莊王乃止。及申叔時告老,莊王封屈巫為申公,屈巫並不推辭。嬰齊由是與屈巫有隙。周定王十年,楚莊王之十七年也。

莊王以陳雖南附,鄭猶從晉,未肯服楚,乃與諸大夫計議。令尹孫叔敖曰:「我伐鄭,晉救必至,非大軍不可。」莊王曰:「寡人意正如此。」乃悉起三軍兩廣之眾,浩浩蕩蕩,殺奔滎陽而來,連尹襄老為前部。臨發時,健將唐狡請曰:「鄭小柄,不足煩大軍,狡願自率部下百人,前行一日,為三軍開路。」襄老壯其志,許之。唐狡所至力戰,當者輒敗,兵不留行,每夕掃除營地,以待大軍。莊王率諸將直抵鄭郊,未曾有一兵之阻,一日之稽1。莊王怪其神速,謂襄老曰:「不意卿老而益壯,勇於前進如此!」襄老對曰:「非臣之力,乃副將唐狡力戰所致也。」莊王即召唐狡,欲厚賞之。唐狡對曰:「臣受君王之賜已厚,今日聊以報效,敢復叨賞乎?」莊王訝曰:「寡人未嘗識卿,何處受寡人之賜?」唐狡對曰:「絕纓會上,牽美人之袂者,即臣也。蒙君王不殺之恩,故舍命相報。」莊王嘆息曰:「嗟乎!使寡人當時明燭治罪,安得此人之死力哉?」命軍正紀其首功,俟平鄭之後,將重用之。唐狡謂人曰:「吾得死罪於君,君隱而不誅,是以報之。然既已明言,不敢以罪人徼後日之賞。」即夜遁去,不知所往。莊王聞之,嘆曰:「真烈士矣!」大軍功破郊關,直抵城下。莊王傳令,四面築長圍功之,凡十有七日,晝夜不息。鄭襄公恃晉之救,不即行成2,軍士死傷者甚眾。城東北角崩陷數十丈,楚兵將登,莊王聞城內哭聲震地,心中不忍,麾軍退十里。公子嬰齊進曰:「城陷正可乘勢,何以退師?」莊王曰:「鄭知吾威,未知吾德,姑退以示德。視其從違,以為進退可也。」鄭襄公聞楚師退,疑晉救已至,乃驅百姓修築城垣,男女皆上城巡守。莊王知鄭無乞降之意,復進兵圍之。鄭堅守三月,力不能支。楚將樂伯率眾自皇門先登,劈開城門。莊王下令,不許虜掠,三軍肅然。行至逵路,鄭襄公肉袒3牽羊,以迎楚師,辭曰:「孤不德,不能服事大國,使君王懷怒,以降師於敝邑,孤知罪矣!存亡死生,一惟君王命。若惠顧先人之好,不遽剪滅,延其宗祀,使得比於附庸,君王之惠也!」公子嬰齊進曰:「鄭力窮而降,赦之復叛,不如滅之。」莊王曰:「申公若在,又將以蹊田奪牛見誚矣!」即麾軍退三十里。鄭襄公親至楚軍,謝罪請盟,留其弟公子去疾為質。

莊王班師北行,次於郔,諜報:「晉國拜荀林父為大將,先谷為副,出車六百乘,前來救鄭,已過黃河。」莊王問於諸將曰:「晉師將至,歸乎?抑戰乎?」令尹孫叔敖對曰:「鄭之未成,戰晉宜也;已得鄭矣,又尋仇於晉,焉用之?不如全師而歸。萬無一失。」嬖人伍參奏曰:「令尹之言非也。鄭謂我力不及,是以從晉;若晉來而避之,真我不及矣。且晉知鄭之從楚,必以兵臨鄭,晉以救來,我亦以救往,不亦可乎?」孫叔敖曰:「昔歲入陳,今歲入鄭,楚兵已勞敝矣。若戰而不捷,雖食參之肉,豈足贖罪?」伍參曰:「若戰而捷,令尹為無謀矣;如其不捷,參之肉將為晉軍所食,何能及楚人之口?」莊王乃遍問諸將,各授以筆,使書其掌。主戰者寫「戰」字,主退者寫「退」字。諸將寫訖,莊王使開掌驗之。惟中軍元帥虞邱,及連尹襄老、裨將蔡鳩居、彭名四人,掌中寫「退」字,其他公子嬰齊、公子側、公子谷臣、屈蕩、潘黨、樂伯、養繇基、許伯、熊負羈、許偃……等二十餘人,俱「戰」字。莊王曰:「虞邱老臣之見,與令尹合,言‘退’者是矣。」乃傳令南轅反旆,來日飲馬於河而歸。

伍參夜求見莊王曰:「君王何畏於晉,而棄鄭以界之也?」莊王曰:「寡人未嘗棄鄭也。」伍參曰:「楚兵頓鄭城下九十日,而僅得鄭成。今晉來而楚去,使晉得以救鄭為功而收鄭,楚自此不復有鄭矣,非棄鄭而何?」莊王曰:「令尹言戰晉未必捷,是以去之。」伍參曰:「臣已料之審1矣。荀林父新將中軍,威信未孚於眾。其佐先谷,行軫之孫,先且居之子,恃其世勳,且剛愎不仁,非用命之將也。欒、趙之輩,皆累世名將,各行其意,號令不一。晉師雖多,敗之易耳。且王以一國之主,而避晉之諸臣,將遺笑於天下,況能有鄭乎?」莊王愕然曰:「寡人雖不能軍,何至出晉諸臣之下?寡人從子戰矣!」即夜使人告令尹孫叔敖,將乘轅一齊改為北向,進至管城,以待晉師。不知勝負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註解:

1化:教化,改變風氣。

1衵服:貼身衣服。

2矢:矢言,正直之言。

3傫偅:衣冠不整。沒傫偅:淹沒在惡中。

1竇:洞。

1勾:夠;引出。

1依違:時而依南(楚國),時而依北(晉國)。

1稽:停留。

2行成:求和。

3肉袒:赤膊。

1審:明,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