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 魯桓公夫婦如齊鄭子亹君臣為戮

東周列國志 馮夢龍 第2頁,共2頁

話分兩頭。再說齊襄公拉殺魯桓公,國人沸沸揚揚,盡說「齊侯無道,幹此婬殘蔑理之事。」襄公心中暗愧,急使人迎王姬至齊成婚,國人議猶未息;欲行一二義舉,以服眾心。想:「鄭弒其君,衛逐其君,兩件都是大題目。但衛公子黔牟,是周王之壻2方娶王姬,未可便與黔牟作對。不若先討鄭罪,諸侯必然畏服。」又恐起兵伐鄭,勝負未卜。乃佯遣人致書子亹,約於首止,相會為盟。子亹大喜曰:「齊侯下交,吾國安如泰山矣!」欲使高渠彌、祭足同往;祭足稱疾不行。原繁私問於祭足曰:「新君欲結好齊侯,君宜輔之,何以不往?」祭足曰:「齊侯勇悍殘忍,嗣守大國,侈然有圖伯之心。況先君昭公有功於齊,齊所念也。夫大國難測,以大結小,必有奸謀。此行也,君臣其為戮乎?」原繁曰:「君言果信,鄭國誰屬?」祭足曰:「必子儀也。是有君人之相,先君莊公曾言之矣。」原繁曰:「人言君多智,吾姑以此試之。」

至期,齊襄公遣王子成父、管至父二將,各率死士百餘,環侍左右,力士石之紛如緊隨於後。高渠彌引著了亹同登盟壇,與齊侯敘禮已畢。嬖臣孟陽手捧血盂,跪而請歃。襄公目視之,孟陽遽起。襄公執子亹手問曰:「先君昭公,因甚而殂,」子亹變色,驚顫不能出詞。高渠彌代答曰:「先君因病而殂,何煩君問?」襄公曰:「聞蒸祭遇賊,非關病也,」高渠彌遮掩不過,只得對曰:「原有寒疾,復受賊驚,是以暴亡耳。」襄公曰:「君行必有警備,此賊從何而來?」高渠彌對曰:「嫡庶爭立,已非一日,各有私黨,乘機竊發,誰能防之?」襄公又曰:「曾獲得賊人否?」高渠彌曰:「至今尚在緝訪?未有蹤跡。」襄公大怒曰:「賊在眼前,何煩緝訪?汝受國家爵位,乃以私怨弒君。到寡人面前,還敢以言語支吾!毖人今日為汝先君報仇!」叫力士:「快與我下手!」高渠彌不敢分辯。石之紛如先將高渠彌綁縛。子亹叩首乞哀曰:「此事與孤無干,皆高渠彌所為也。乞恕一命!」襄公曰:「既知高渠彌所為,何不討之?汝今日自往地下分辯。」把手一招,王子成父與管至父引著死士百餘,一齊上前,將子亹亂砍,死於非命。隨行人眾,見齊人勢大,誰敢動手,一時盡皆逃散。襄公謂高渠彌曰:「汝君已了,汝猶望活乎?」高渠彌對曰:「自知罪重,只求賜死!」襄公曰:「只與你一刀,便宜了你!」乃帶至國中,命車裂於南門。車裂者,將罪人頭與四肢,縛於五輛車轅之上,各自分向;各駕一牛,然後以鞭打牛,牛走車行,其人肢體裂而為五,俗言「五牛分屍」。此乃極重之刑。襄公欲以義舉聞於諸侯,故意用此極刑,張大其事也。

高渠彌已死,襄公命將其首,號令南門,榜曰:「逆臣視此!」一面使人收拾子亹屍首,藁葬於東郭之外。一面遣使告於鄭曰:「賊臣逆子,周有常刑。汝國高渠彌主謀弒君,擅立庶孽,寡君痛鄭先君之不弔,已為鄭討而戮之矣。願改立新君,以邀舊好。」原繁聞之,嘆曰:「祭仲之智,吾不及也!」諸大夫共議立君,叔詹曰:「故君在櫟,何不迎之?」祭足曰:「出亡之君,不可再辱宗廟。不如立公子儀。」原繁亦贊成之。於是迎公子儀於陳,以嗣君位,祭足為上大夫,叔詹為中大夫,原繁為下大夫。子儀既即位,乃委國於祭足,恤民修備,遣使修聘於齊、陳諸國。又受命於楚,許以年年納貢,永為屬國。厲公無間可乘,自此鄭國稍安。不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註解:

1瀆:輕視。

1盛氣:怒氣未發之時。

1嫌微:私情。

2主張:張,設;主張,主設,主宰,主持。

1道路紛紛:百姓紛紛議論。

1成服:喪服。已成服,已舉行過喪禮。

2衰絰:喪服;此處似為帶孝。

3黻冕圭璧:祭喪。

4詣:去,往。

1袂:衣袖。把袂:拉住衣袖。

2壻:婿的異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