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莊公恨鄭入骨,復遣使將鄭國所納金玉,分賂齊、蔡、衛、陳四國,乞兵復仇。齊因新喪,止遣大夫雍廩,率車一百五十乘相助。蔡、衛亦各遣將同宋伐鄭。鄭厲公欲戰,上卿祭足曰:「不可!宋大國也,起傾國之兵,盛氣而來。若戰而失利,社宋莊公貪賂搆兵鄭祭足殺婿逐主稷難保,幸而勝,將結沒世之怨,吾國無寧日矣!不如縱之。」厲公意猶未決。祭足遂發令,使百姓守城,有請戰者罪之。宋公見鄭師不出,乃大掠東郊。以火攻破渠門,入及大逵,至於太宮,盡取其椽1以歸,為宋盧門之椽以辱之。鄭伯鬱鬱不樂,嘆曰:「吾為祭仲所制,何樂乎為君?」於是陰有殺祭足之意。
明年春三月,周桓王病篤。召周公黑肩於床前,謂曰:「立子以嫡,禮也。然次子克,朕所鍾愛,今以託卿。異日兄終弟及,惟卿主持。」言訖遂崩。周公遵命,奉世子佗即王位,是為莊王。
鄭厲公聞周有喪,欲遣使行吊。祭足固諫,以為「周乃先君之仇,祝聃曾射王肩,若遣人往吊,只取其辱。」厲公雖然依允,心中愈怒。
一日,遊於後圃2,止有大夫雍糾相從。厲公見飛鳥翔鳴,悽然而嘆。雍糾進曰:「當此春景融和,百鳥莫不得意。主公貴為諸侯,似有不樂之色,何也?」厲公曰:「百鳥飛鳴自繇,全不受制於人。寡人反不如鳥,是以不樂。」雍糾曰:「主公所慮,豈非秉鈞3之人耶?」厲公嘿然。雍糾又曰:「吾聞‘君猶父也,臣猶子也。’子不能為父分憂,即為不孝;臣不能為君排難,即為不忠。倘主公不以糾為不肖,有事相委,不敢不竭死力!」厲公屏去左右,謂雍糾曰:「卿非仲之愛婿乎?」糾曰:「婿則有之,愛則未也。糾之婚於祭氏,實出宋君所迫,非祭足本心。足每言及舊君,猶有依戀之心,但畏宋不敢改圖耳。」厲公曰:「卿能殺仲,吾以卿代之,但不知計將安出?」雍糾曰:「今東郊被宋兵殘破,民居未復。主公明日命司徒修整廛舍,卻教祭足齎粟帛往彼安撫居民,臣當於東效設享,以鴆酒毒之。」厲公曰:「寡人委命於卿,卿當仔細。」
雍糾歸家,見其妻祭氏,不覺有皇遽1之色。祭氏心疑,問:「朝中今日有何事?」糾曰:「無也。」祭氏曰:「妾未察其言,先觀其色;今日朝中,必無無事之理。夫婦同體,事無大小,妾當與知。」糾曰:「君欲使汝父往東郊安撫居民;至期,吾當設享於彼,與汝父稱壽,別無他事。」祭氏曰:「子欲享吾父,何必郊外?」糾曰:「此君命也,汝不必問。」祭氏愈疑。乃醉糾以酒,乘其昏睡,佯問曰:君命汝殺祭仲,汝忘之耶?」糾夢中糊塗應曰:「此事如何敢忘!」早起,祭氏謂糾曰:「子欲殺吾父,吾已盡知矣。」糾曰:「未嘗有此。」祭氏曰:「夜來子醉後自言,不必諱也。」糾曰:「設有此事,與爾何如?」祭氏曰:「既嫁從夫,又何說焉?」糾乃盡以其謀告於祭氏。祭氏曰:「吾父恐行止未定。至期,吾當先一日歸寧,慫恿其行。」糾曰:「事若成,吾代其位,於爾亦有榮也。」
祭氏果先一日回至父家,問其母曰:「父與夫二者孰親?」其母曰:「皆親。」又問:「二者親情孰甚?」其母曰:「父甚於夫。」祭氏曰:「何也?」基其母曰:「未嫁之女,夫無定而父有定;已嫁之女,有再嫁而無再生。夫合於人,父合於天;夫安得比於父哉!」其母雖則無心之言,卻點醒了祭氏有心之聽。遂雙眼流淚曰:「吾今日為父,不能復顧夫矣!」遂以雍糾之謀,密告其母。其母大驚,轉告於祭足。祭足曰:「汝等勿言,臨時吾自能處分。」至期,祭足使心腹強鉏,帶勇士十餘人,暗藏利刃跟隨。再命公子閼率家甲百餘,效外接應防變。祭足行至東郊,雍糾半路迎迓,設享甚豐。祭足曰:「國事奔走,禮之當然,何勞大享。」雍糾曰:「效外春色可娛,聊具一酌節勞耳。」言訖,滿斟大觥,跪於祭足之前,滿臉笑容,口稱百壽。祭足假作相讒,先將右手握糾之臂,左手接杯澆地,火光迸裂。遂大喝曰:「匹夫何敢弄吾!」叱左右:「為我動手。」強鉏與眾勇士一擁而上,擒雍糾縛而斬之,以其屍棄於周池。厲公伏有甲士在於效外,幫助雍糾做事。早被公子閼搜著,殺得七零八落。厲公聞之,大驚曰:「祭仲不吾容也!」乃出奔蔡國。後有人言及雍糾通知祭氏,以致祭足預作準備。厲公乃嘆曰:「國家大事,謀及婦人,其死宜矣!」
且說祭足聞厲公已出,乃使公父定叔往衛國迎昭公忽復位,曰:「吾不失信於舊君也。」不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註解:
1宛轉:同婉轉;此處作委婉周旋。
1解:廢除,排難。
1負諾:違背諾言。
1貺:賜。
2平:講和。
1賦:兵。本書多用賦作兵。
1享:饗;酒食。
1椽:支架屋面的木料。
2圃:花木之地,但無圍;有圍為園。
3秉鈞:執掌大權。
1皇遽:惶恐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