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把直升機垂在眼前的繩索,讓給身邊不認識的婦人,然後自己凍得休克死去
尊重少數的情操
昨天晚上,你提到湯瑪斯使用詭計,終於換課成功的事,真是太有趣了!讓我想了一早上,還覺得餘味無窮。
你說湯瑪斯被分到有「屠夫」之你的數學老師班上,許多同學想盡辦法退課,都被「屠夫」一眼瞪回去,只有湯瑪斯編了一個稀奇的理由,很輕鬆地過了關。因為他說:
「老師!我信一種教,每天到十點鐘的時候,必須獨自去祈禱……」
這使我想起有位朋友買房子,看上裡面一個雕花鏡,要求屋主留下,屋主說:「這是掛在牆上的、不算房子的一部分,所以我要帶走!」
我那朋友靈機一動,也編了個理由:
「我們中國人非常重視鏡子,認為一直掛在屋裡的鏡子,有鎮宅的作用,不適合換……」
話才說出口,那屋主居然就答應了。
這兩件事多麼類似啊!我並不同意他們欺騙,卻不由得不想:為什麼原本很難辦到的事,一抬出宗教信仰或迷信,就成了呢?這當中反映的非常深奧,值得探討!
想了一個早上,我終於悟通:
美國不僅是服從多數的民主國家,更是尊重少數的文化熔爐,他們尤其尊重那些難以改變的事實。
所以我們常看見電視和報章上,以總統和政府官員做消遣,卻未見對種族、性別和宗教信仰的諷刺。我們聽到的話題,常是如何保障少數族裔和有色人種的權利,以及對殘障者的照顧。電視臺則不僅播出英語節目,更另闢頻道給少數民族,以儲存他們的文化特色。連世界著名的林肯中心,除了一般演出,每年還安排特別的檔期,頒發亞洲傑出藝人獎。
經過南北戰爭和無數黑白衝突的慘痛教訓,這個國家的人民開始瞭解,我們一方面樂見別人於自己相同的地方,一方面應該尊重彼此相異之處。真正的和平共榮,不是以人多勢眾來壓制弱小聲音,所能達到的。即使達到,也不平等!不平等的民主,稱不上真民主!
但不要人為「尊重少數」是件簡單的事,因為沒有胸襟的多數,不太可能注意少數的存在,而那胸襟是需要各種條件配合的!
每次看非洲野生動物的節目,我都對獅子和土狼(hyena)特別感興趣。當獅子嗚嗚低吼、大談獵物的時候,弱勢的土狼只有在旁邊流口水的份。偶爾碰到耐不住飢饞,偷偷向前的,立刻會被獅子一爪子趕開。令人不解的是,那些帶著幼獅的大獅子,甚至不讓小的先吃,直到自己快吃飽,才輪到小獅子,然後整個獅子家族,便懶洋洋地離開。躺在不遠的草地上打盹,任由土狼搶奪剩餘的獵物。
這也使我想起,二十年前到一個農家吃飯,只有男主人招呼客人上桌,他的妻子前前後後地端菜分羹,一群孩子則在門外張望,有個小的忍不往饞地走進來,被母親一巴掌打了出去。我如坐針氈地吃完飯,吞下的全像石頭、哽在胸際。直到今天,還記得那孩子捂著面頰哭泣的眼神,這與非洲的獅子家族又有什麼不同?
但是今天,我逐漸瞭解,從弱肉強食,你爭我奪的原始本性,到「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崇高人性,中間是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的。也可以說,我們從小,由只顧自己,到關愛家人,到尊重團體,乃至關心少數,甚至儲存野生動物,需要一步一步地學。有些人一輩子都沒能完全學到,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貧窮。
物資不足,確實會使人們失去優雅,所以我們在二次大戰的紀錄片中。會看到那些原本端莊的歐洲婦女們,為搶麵包而打破頭。
但是,相反的,崇高的人性,也很可能經得起最大的考驗。譬如當鐵達尼號郵輪遇難沉沒前,明知救生艇不夠,男人們仍讓婦女和小孩先上。多年前華盛頓佛州航空公司飛機空難時,浮沉在致命的冰河裡,一個男人把直升機垂在眼前的繩索,讓給身邊不認識的婦人,然後自己凍得休克死亡。
從這些故事,你會發現人們在文明進化的過程中,經過多少矛盾與掙扎,才能達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進而做到「己所欲,施於人」!甚至「犧牲自己,成全他人」!
如此說來,由尊重別人,服從多數,到尊重少數、接納少數,不是很難得的境界嗎?!
讓我說一個很平凡,卻又令我極感動的體驗:
某日我在長島植物園寫生,一群美國婦女有說有笑地走過,當她們發現蹲在花前的我時,突然放低了聲音,彼此叮囑地說:「有人在畫圖,別打擾了他!」
二三十人,對我一個,這是多麼不成比例,而她們竟然全體自我約束,顯示出高貴的情操。
是的!那是高貴的情操!
尊重少數!
我用竹筒和彈簧做成神箭,用汽水瓶蓋剪成飛鏢,甚至把家裡的水果刀,也放進了書包……
秀一下!
小時候,我很文靜,家教又嚴,所以不要說是跟同學打架,連爭吵都極少發生。
但是有一次,我被打得鼻青臉腫地回家,而且不是被一個人打,是被一群同學攻擊,連女生都踢了我,只因我戴了一頂特別的帽子。
那是你爺爺留下來的,西伯利亞人常戴的那種厚呢帽。說它特別,倒不是因為看起來像響馬,而是因為當我把帽子往下一拉,就能將整個臉罩住。
就那麼奇怪,當我把帽子拉下,立刻有同學過來挑釁,認為我變成了蒙面的汪洋大盜,或高來高去的夜行者,而我居然也一下子覺得神勇無比,似乎能刀槍不入。
於是我在一群同學的包圍下,被打得渾身是傷,再也不敢戴那頂帽子。
初中一年級,家裡失火,帽子燒了,卻引來另一樣東西。那是鄰居在我們家被燒得精光時,送給我的一條褲子—一喇叭褲。
不知鄰居是從什麼地方弄來那麼「正點」的喇叭褲,穿起來連鞋子都遮在寬大的褲管裡;近大腿的地方,則又瘦又窄。
是小學的帽子事件重演了,當我穿著那條褲子走進校門.立刻引來一片驚異的目光,似乎說:「喝!膽子不小,曳起來了,敢情一場大火沒燒死,反倒浴火重生,脫胎換骨變了個人!」
我果然變了個人,不是自己想變,是同學要我變。
我開始為人打抱不幹,到別班去理論,更親自執法,處罰不夠意思的「哥兒們」。我用竹筒和彈簧做成袖箭,用汽水瓶蓋剪成了鏢,甚至把家裡的水果刀,也放進了書包。直到有一天,自己的腿上掛了彩。
痛定思痛,是什麼原因,使我從一個斯文保守的好學生、突然變成小太保?是我自己?是同學?還是那條喇叭褲?
三十年了,我一再地發現,這世上使我們改變的,常是周遭的人;而周遭人對我們改變態度,常因為我們自己的改變。
一個保守的女明星,偶然穿上坦胸的衣服,記者就說她由純情走向成熟性感的路線,那女明星也可能真因此改變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