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臺會議室裡,陳彥民敲著桌子,也不知發牢騷還是興奮的。
「別說腦細胞,就算腦死亡了也有價值。要是擱別家的電視劇,怎麼著也得拍部長篇吧?我們就不用,寫兩集往裡一塞,全國頭一份。」馮褲子笑道。
「這是重大的政治題材,要寫,但不能犯錯誤。大家先看看報紙。」
李沐甩過一摞《人民日報》。
許非一瞧,效率夠快的啊,昨天那邊剛宣佈,今天中央就出臺規定了。
說起探親這回事,緣由比較複雜,不贅述。總之在初期階段,灣灣限制的還很嚴格:
「除現役軍人及現任公職人員外,凡在大陸有血親、姻親三親等以內之親屬者,得登記赴大陸探親。
民眾赴大陸探親,一年可有一次,一次3個月。
臺灣廠商與大陸直接通商的,將採取干預手段,予以法辦。旅遊行業也不得直接與大陸旅行社接觸,不得直接帶團進入大陸等等。」
而這邊的規定呢,叫《關於臺灣同胞來大陸探親旅遊接待辦法的通知》。基本政策是保證待遇,來去自由,攜帶、兌換外匯無限額。
大家翻了翻報紙,心裡有了數。
「這個劇本啊,我覺得要把重點放在親情上面,隔了三十八年再見面,起初必然有隔閡,然後慢慢了解,終究血濃於水。」
「期間沒有私人聯絡吧……有麼?特別少……哦,那就本想回來看一眼父母祖輩,結果掃墓來了。」
「哎,那邊說話什麼味?聽說都是閩南語。」
「當年跟老蔣過去的都是老兵,天南海北全是鄉音,說京城話的也不少。不過等這輩人死了,土生土長的年輕人做主了,那就不一定了。」
「我覺得有一點要注意,就是錢。聽說那邊很富,在錢上面要表現出一種不平衡,但別把這邊寫的好像就為了要錢似的。當然這種人肯定有,可以稍微描繪一下,核心還是親情。」
「那乾脆請個臺灣演員過來,準保原汁原味。」
「不熟啊,那得找外交部吧?」
「啥外交部,央視請費翔也外交了?」
「費翔不是美國人麼?」
大家寫了四十集劇本,對梗的運用早已嫻熟,三言兩語就搞定了核心內容。
馮褲子卻撓撓頭,問:「那個,現在後二十集都寫完了,怎麼往裡加?把誰頂下去都不妥。」
「沒關係,實在不行我再摳點資金,怎麼著也得拍完。」
像這種題材,李沐交給年輕人不放心,遂道:「老鄭,老魯,你們負責這一塊,最好寫兩集,三集也沒關係。
好了,今天先到這吧,我還得去趟電視局。」
「哎對,送去快倆月了,怎麼還沒動靜?」鄭小龍問。
「不知道啊,就是不知道我才去問……行了,我先走了。」
李沐拎著公文包出了門。
……
1979年,市政府成立了一家叫廣播事業局的單位,1984年又改為廣播電視局。主要職能,就是對全市的廣播電視行業進行管理,以及相關的行政執法。
現任局長叫張永京,以前是《京城青年報》的副總編輯。此刻,他正在坐在會議室裡,對著幾個人費心費力。
「好了,這劇也爭論挺久的,今天得拿出個說法。再拖下去,還當咱們佔著位置不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