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三章 七宗罪

陰陽刺青師 墨大先生 第2頁,共2頁

評選標準一共是三點。

第一點:小鬼行善——西山一窟鬼的師兄弟七人,行善五百年,合適。

第二點:情同手足——有了默契,才能更好的運營新的陰曹地府,這西山一窟鬼,有五百年的交情,心裡早就擰成了一股繩子,當然是不錯的。

第三點:前世與今生的緣。

要說這個「緣」字,那可就有門道了。

佛家人講緣——緣這一字,實在不容易捕捉——所謂是「緣來緣去緣如水」,緣如水勢,怎有常形?

地藏王菩薩,苦修千年,才悟出了一種緣——也因為這種「緣」,他才找到了敖鑫,找到了西山一窟鬼。

天下有能之鬼者多也,但有緣之鬼者少。

地藏王菩薩,參悟人間醜惡,悟出了七宗罪,世間罪孽,皆由來這七宗罪展開。

「憤怒、貪婪、驕傲、懶惰、暴食、淫.欲、嫉妒。」敖鑫掰著手指,開始數那「七宗罪」。

地藏王菩薩的緣,就需要和這七宗罪吻合,有了「緣鬼」,方能重建這新的陰曹地府——人間地獄。

我問敖鑫:那你們有什麼緣分,被地藏王菩薩挑中呢?

敖鑫整理了一陣思緒後,說:先說我吧,我敖鑫,怎麼變成的赤發鬼?因為我死在了憤怒這種原罪下!

敖鑫生前,是一個車伕,趕著驢車,幫一些小本買賣的主家拖拖貨物,要是放到現在,就是專門開著麵包車,幫人拖貨的司機。

他有一天,在街上拖貨呢,結果,一匹汗血寶馬發了瘋似的,直接撞向了敖鑫。

敖鑫連人帶車,翻了出去,摔斷了一條腿。

而那汗血寶馬上的人,卻直接在這場「禍事」裡,丟掉了生命。

這事裡,敖鑫是受害者——可惜,很快他就被官府的人抓起來了。

因為坐在汗血寶馬上的,在禍事裡死去的那個人,是一位封疆大吏的大公子。

大公子死了,封疆大吏怒髮衝冠,下令找人,把敖鑫給活活打死。

本來敖鑫是一點錯沒有的,相反,還被突如其來的禍事,搞斷了一條腿,但最後,他卻要為「封疆大吏」的憤怒買單,被活活打死。

他死得冤枉。

他死之前,那要打死他的酷吏,見他可憐,告訴他:你死了,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為什麼那麼倒霉,沒被汗血寶馬撞死,卻害死了大官家裡的公子爺。

敖鑫這才知道——原來對方的命,要他來償還啊!

他當時十分憤怒,怒髮衝冠——血液直接湧到了頭髮裡去,變成了一頭紅髮。

他被打死了,憤怒的鬼魂也是一頭紅髮,所謂的「赤發鬼」。

敖鑫死於他人的憤怒,死前自己也無比的憤怒——他和原罪「憤怒」,極其有緣,所以,他被地藏王菩薩看中了。

敖鑫接著又說:再說催命判官趙大路——他是個守財鬼,他合乎的緣分,是七宗罪裡的「貪婪」。

趙大路生前,是個砍柴的樵夫,一生貧窮,也幻想著能出人頭地,像現在眾多在城市裡打拼的年輕人一樣,渴望能衣錦還鄉。

但要衣錦還鄉,只靠著砍柴的手藝,那絕對是辦不到的——所以,他依然十分貧窮。

有一天,趙大路砍了柴火,去縣城裡頭賣,因為當時天氣太熱,他口乾舌燥,就花了幾個小錢,在茶攤喝茶。

他喝茶喝了一半,結果被一個鬼鬼祟祟、扛著一個大包的傢伙,給撞倒了。

趙大路正爬起來要罵娘呢,忽然,一個肚肥腸滿、渾身貴氣的人,讓幾個捉人的捕快,捉走了趙大路。

原來!

那個偷東西的傢伙,是個神偷,號稱「司空摘星」,天上的星辰都能摘下來。

他偷了城裡頂有錢的富商的「東西」,盯著衙役和那富商老爺的追捕,直接燕子三抄水,踩著牆走了。

神偷在了,被神偷撞倒了的趙大路,自然就成了貪婪的富商老爺的犧牲品了。

富商老爺指鹿為馬,明目張膽的誣陷趙大路,說是趙大路偷他的錢,必須還。

可憐的趙大路,就這樣,被當時昏庸的縣官,判了要長期做工,還錢給富商。

他不能砍柴了,每天在縣城裡,給富商的碼頭做搬運,只能吃鹹菜饅頭,其餘的錢,全歸富商老爺。

這樣的日子,大概過了四五年。

有一天,富商老爺對趙大路說:大路啊,十年前的事,我搞清楚了——的確是錯怪你了,這兒呢,有你這十年賺的錢——碼頭工苦,力錢高,一年二十兩銀子,這兒是兩百兩銀子,你拿著,過個好的下半生。

趙大路當時感恩戴德,他說這富商老爺怎麼變得這麼好了?接著,趙大路又有了一些小貪婪,問富商老爺能不能多給幾個錢?

富商直接開口——多給一百兩。

趙大路就這麼歡天喜地的離開了——只是,這個富商,真的是良心發作,放了趙大路,給他補了這麼多銀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