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誰是誰在合適的地方遇見的合適的人
我叫微暖。住在卡蘭街最中心的一座樓棟裡。
之所以這麼篤定我住的樓就是位於卡蘭街的最中心處,是因為無所事事的我,曾經在這裡來回的走過。從卡蘭街的最西頭走到我住的樓,需要一千三百二十八步半;從卡蘭街最東頭,亦是如此。
不差分毫。
不差分毫的還有每天下午五點半,蘇明亮騎著他破舊的單車在樓下等我,身上斜揹著一把電吉他。從十七歲開始,我就在蘇明亮的單車上晃盪著我細細的小腿,確切的說,從十七歲開始,我就開始靠在酒吧裡駐唱養活自己;這麼多年,我已經學會怎樣晃盪我的小細腿才能看起來更加寫意更加抒情,卻學不會對酒吧裡喧囂的人群奉獻半分微笑,依舊冷著臉自顧自的唱。
蘇明亮說,任何人看到我的腿,絕對不會想到這兩條小竹竿會支撐著這麼一顆大腦袋。蘇明亮還說,噯,微暖,你是不是小時候喝劣質奶粉喝多了,喝成大頭娃娃了呢?
這個時候,我總會在單車後,衝他伸出我罪惡的小手,在他的胳膊內側最疼處不溫不火地掐一把。當然,我的行為也導致了很多“慘禍”的發生。
其中有一次,我們撞到了樹上,蘇明亮撞掉了一顆牙齒,我撞得輕度腦震盪,以至於伸出巴掌就覺得自己長著六個手指頭,而蘇明亮長著四條眉毛倆嘴巴;還有那麼一次,我們撞到了一頭拖著板車進城的騾子身上,蘇明亮那張標緻的巴掌臉就直直地貼在騾子屁股上,小騾子被非禮後,拉著板車在馬路上風馳電掣,造成了非常混亂的交通堵塞。那一次,我和蘇明亮還上了本市的電視新聞。
那天半夜,從酒吧出來,蘇明亮將我送回住處,指著電視上對著鏡頭傻笑的自己對我說,他說,微暖,你看,我這個人總是運氣不好,碰騾子都碰屁股!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說,他總是不能在合適的時間或者合適的地點遇見合適的人。譬如在十七歲的時候,他遇見了我;而彼時的我,卻正喜歡著一個叫何慕的男子。
2、偷來的奶油布丁和溫暖
我一直記得何慕這個名字,一直一直的記得;就像我總是在冬季到來的時候,不停地吃那種叫做柚子的水果一樣。
何慕說我是那種偏執成狂的小孩,對任何事情都是一副不死不休的姿態。說這話的時候,他正在專心地整理檔案,細長的手指擱在眉心處,嘴角掛著淡淡的笑。
我喜歡他的名字。何慕,何慕,因何而慕?僅僅因為青蔥如水的年紀,夠單夠薄夠揮霍麼?
我喜歡上這個男子,是因為我曾經偷過他風衣口袋裡的一隻奶油布丁。其實,我希望那是錢包,可是,它不是,而只是一隻奶油布丁。
就在我要轉身逃跑的時候,那個男子他抓住了我的胳膊。我以為他會將我奚落甚至暴打一頓,對此,我早已習慣。可是,他沒有。他看著我,看著我瘦瘦的四肢和大大的腦袋,細長的單眼睛閃過一絲憐憫的光,溫柔的嘴唇輕輕舒展了一下,然後什麼也沒說,就放開了手。
這是我做小偷以來遇見的第一個沒有對我動手的人。
何慕一直不知道,那天,我一直跟在他身後,就像一個細小的影子,一直跟到他回家。不知道出於什麼動機或者心思,我只是知道,這個男子,讓我感覺到了一種久違的暖。
一種可以讓我流淚的暖。
3、冰摩卡和你發呆的眼
遇見何慕的時候,我只有十四歲,細細的四肢,大大的腦袋,像衣索比亞飢餓的兒童。
從那天起,我再也沒有偷過東西。我將從何慕那裡偷來的奶油布丁帶回家給奶奶,我說這是今天我工作得好,老闆獎勵我的。
奶奶的臉笑得幾乎開出了花。她並不知道,這些年,我從外面帶回家的所謂的工資,其實是我偷來的。而我常常鼻青臉腫地回家,也並非因為不小心跌倒了,而是偷東西被人給抓住給揍的。
後來,我跟何慕熟悉了,何慕問我,為什麼要偷東西呢?
我很乖地回答,因為我需要錢。說完這話的時候,我的臉浮上了淡淡的紅。那時,我的眼前放著一杯何慕給我點的冰摩卡,七分苦三分甜。
何慕就對著我發呆。
那時,我不知道他在想什麼,可是我卻清晰地記得,那一天,那杯苦苦甜甜的冰摩卡和年輕的何慕發呆的眼。
所以在酒吧裡駐唱這麼多年,很多人都說,那個叫微暖的女孩歌唱得不錯,可是唱歌的樣子太難看,好像在發呆一樣。
何慕,你知道嗎?
我唱歌的時候,之所以發呆,是因為這個時候,我總會想起你。因為你,我才決心不再做小偷,因為一個小女孩突然知道了在好看的男人面前為此自卑、為此臉紅。
而對於一個沒有讀什麼書,而且沒有什麼資本和閱歷的女孩子,想要生活是多麼艱難。我做了兩年的雜七雜八的工作,十七歲那年才知道,自己有一副好嗓子可以依賴。
就這樣,我在一家又一家的酒吧,唱著別人的歌,想著自己的心事。
4、我最純白的年華和你有關
蘇明亮一直說我是一個“色”膽包天的女孩。因為,在跟蹤何慕後的第二天清晨,我就跑到他的樓下,一直等他出來,像一團影子一樣跟在他身後,跟著他去他工作的寫字樓。然後下午再等他出現,跟著他搖搖晃晃走回家。
或許,對於很多人都很難理解,這個陌生男子當初的放手,對於我這樣的女孩來說,是怎樣的恩遇和溫暖。
很多日子裡,我一直是何慕的尾巴。
偶爾,他會發現我,我就匆匆地躲到樹後。何慕還是走到我身邊,他說,嗨,小傢伙,還想吃奶油布丁是不是啊?
我看著他明亮如星的眼睛和唇角淡淡的笑紋,心中盪開溫暖的波紋。我拘謹地搖搖頭,一直盯著自己的腳趾,黑亮的發落在頸線間。何慕溫柔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如同暖融融的陽光一樣,我不抬頭也能感覺得到。
蘇明亮曾經問我,微暖,如果何慕去寫字樓工作的時候乘公車,而不是步行,你會不會追著公車跑啊?
我很誠實地點點頭。
是的,我會追著公車跑。
那些年少過的時光,我們曾經那麼執拗地喜歡著,單純而執著。沒有目的,只為心願。
何慕是我的心願,從十四歲到十七歲。
他帶著我吃過很多東西,甜筒、聖代、奶昔……那時的他以為,我一直一直得跟在他的身後,只是為了吃到那些甜甜膩膩的零食。
他當我是一個孩子。
僅僅是一個孩子。
而他,也只不過是一個心存善意的男子。
直到十七歲,我開始在酒吧裡唱歌。某一天,我攥著賺來的第一筆錢跑遍整個批發市場買了一雙俗豔的高跟鞋,然後一翹一翹地走到何慕面前,我喊他,何慕。他看著我的時候,眼睛閃過一絲遲疑,經久難息。
記不得是誰說過,高跟鞋讓女孩子長大。可能就是在那一刻,何慕從我的眼睛裡讀出了別樣的感情。
所以,那天何慕沒有請我吃甜筒,而是帶著我在路邊一直一直地走,直到我的腳疼不已。何慕告訴我,他說,微暖,王子有王子的街,公主有公主的道。
當時,我傻乎乎地衝著他笑。我喜歡聽他說話,喜歡他聲線的清澈透明。可是,我卻忘記去體味,他的話裡的意思。
5、或者煙或者酒或者思念的味道
蘇明亮說我抽菸的樣子很難看。
我明白,他不喜歡我抽菸的樣子。我也不喜歡。我也喜歡我指甲乾淨的樣子,對著陽光,總有種很輕透的感覺。
可是不是戒不掉煙,而是戒不掉思念。
我第一次見到何慕抽菸,也是十七歲那年。那是何慕告訴我,王子有王子的街,公主有公主的道的那句話後的第三天。
那一天,在酒吧,何慕喝得爛醉。我從臺上走下,將他扶回家。計程車上,何慕一直喊一個女子的名字,綿亦,綿亦。
對於綿亦,我有很深的印象,她是個漂亮的有著尖尖下巴的女子,她漂亮的下巴彷彿是一把鋒利的匕首,可以劃破人的心臟。
她是何慕的女朋友,我也知道。
何慕曾經對著我們開玩笑,他說,綿亦,綿亦,你知道嗎?很久之前,我答應給你買果凍屋裡你想要的那顆奶油布丁的,可是,被微暖給拿去了。
我低著頭吃水果,不肯看何慕,也不肯看綿亦。對於暗藏心事的小孩,總覺得自己是見不得光的影子。
後來,何慕同綿亦出現了裂痕,非常非常深的裂痕。因為漂亮的綿亦泡吧的時候,認識了一個非常有錢的男子。這也是何慕到酒吧借酒消愁的原因。
那天,我將何慕送回家,他躺在沙發上,手邊拿著一隻煙,煙火在黑暗處,明明滅滅。彷彿一夜之間,他的下巴便堆上了滄桑的青色。我看著他發呆的眼睛,有種血色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