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對了,你究竟什麼時候結婚啊?」若琳一直很納悶為何馨語說跟沈揚準備結婚但總是不見行動。

「呵呵,沈揚還有很多事情要處理,結婚的事暫且擱淺。」每次說到結婚,馨語總會閃爍其詞。

「哦,這樣啊。」結婚的事情若琳也不好打破沙鍋問到底,因為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就好比她和韓皓軒,雖然同居了,可是總覺得波折重重,婚期很遙遠。

其實,韓皓軒的母親許凌在那次鬧過之後又來找過若琳一次,是直接去她單位找她的。這一次許凌的態度好了很多,卻不是來道歉或者同意她跟韓皓軒在一起的,而是在委婉地勸說若琳之後,拿出一個信封放在若琳面前:「我知道你家庭困難,需要錢,這裡面有一些現金和支票,一共十萬元,足夠你和家人生活一陣的。只要你離開皓軒,這些就歸你。」

「請你收回去。」若琳一字一句地說。

「是嫌少嗎?」許凌皺眉問。

「與錢的多少沒關係。我只知道,愛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我和韓皓軒在一起,不是為了錢。你可以去問你兒子,我跟他在一起之後,用過他的錢沒有。」若琳擲地有聲地說。

「那究竟怎樣你才能放開皓軒?」

「還是那句話,除非他主動放棄我。」

「會的,他終有一天會厭倦你的,他絕對不會娶你的!你知道嗎?你只是他以前女朋友的替身。」許凌第一次見若琳時就覺得有些眼熟,現在越看越覺得她長得像安茜。安茜的家境也是一般,但是那孩子一向心高氣傲,那時候許凌考慮到兒子的未來,不希望兒子過早地談戀愛,而且安茜的家底著實稱不上殷實,那時恰逢安茜在爭取一個出國留學的機會,於是許凌暗地裡找安茜,允諾幫她找關係送她去國外讀書,唯一條件是和韓皓軒分手。那個女孩猶豫了好久之後主動給她電話,同意分手。

許凌本以為若琳跟安茜沒什麼兩樣,只要用某些東西打發,便能離開韓皓軒。而且跟安茜相比,若琳的條件可謂更差,所以她認為若琳沒道理拒絕她的金錢。沒想到在若琳面前這招根本不管用,讓她吃了閉門羹。

不過,許凌畢竟是過來人,不僅面色如初,一點都不驚慌,甚至懂得欲擒故縱。若琳既然對物質不感興趣,那麼就讓她從感情上死心。

「此話怎講?」若琳不解。

「這是皓軒以前的女朋友安茜的相片,你看看你們倆長得像不像。」許凌從容地拿出一張相片,遞到若琳手中。

照片上的女子笑靨如花,眉眼間真的和若琳有幾分相像。

「那又能說明什麼?」若琳將照片還給許凌,不動聲色地說。

「這是皓軒曾經最愛的女孩,他們談過三年戀愛,之後她離開皓軒後,皓軒一直選擇單身,因為皓軒一直愛著她。現在皓軒選擇跟你在一起,那是因為皓軒在努力把你當成她。我這麼說你明白了嗎?」許凌不相信若琳在聽到這番話後還能冷靜如初。

然而,若琳的自制力還是超出了許凌的想象,只見若琳微笑著對她說:「長得像又怎樣?至少皓軒現在愛的人是我。」

許凌徹底被若琳打敗了,她覺得自己從來沒有遇見這麼厚臉皮的,最後留下一句「算你狠」揚長而去。

事實上,許凌走後,若琳並沒有一點勝利者的姿態,反而在琢磨許凌的那句「你只是他以前女朋友的替身」,雖然有疑惑,但她還是決定不去問韓皓軒。因為,如果許凌說的是事實,那麼她現在就必須離開韓皓軒了,她並不想做別人的替身。但她是那麼的愛他,那麼的希望留在他身邊,那麼的留戀他們相處的每一天。

於是,她決定選擇遺忘,就當做許凌未曾來找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