彗星的尾巴劃過清晨,好似紫紅天幕上的一道傷口,在龙石島的危崖絕壁上空汩汩泣血。
老學士獨自佇立在臥房外狂風怒吼的阳臺上。信鴉長途跋涉之後,正是於此停息。兩尊十二尺高的石像立在兩側,一邊是地獄犬,一邊是長翼龙,其上灑布著烏鴉糞便。這樣的石像鬼為數過千,蹲踞於瓦雷利亞古城高牆之上。當年他初抵龙石島,曾因滿城的猙獰石像而侷促不安。隨著時光流逝,他已日漸習慣,如今他視他們為老友,三人並肩,惴惴不安地凝望天帷。
老學士向來不信預兆,話雖如此,但活到這把年紀,克禮森還真沒見過如此璀亮的彗星,更沒見過這番混雜鮮血、烈焰與落日的駭人顏色。他不禁懷疑自己的石像鬼朋友可否目睹,畢竟它們早在他到來之前便已安居於此,而在他身殞之後亦將長存。如果石像會說話就好了……
真是荒唐。他倚靠雉堞,手指摩擦著粗糙的黑石表面,下方惡浪襲岸。會說話的石像鬼?天際的預兆?我老了不中用了,難道這就是老來瘋?難道一輩子辛苦掙來的智慧,就這麼和青春一併逃竄無蹤了麼?思及他在舊鎮學城所受的訓練,頸上戴的鎖鏈,他的學士生涯,現在卻滿腦子迷信宛如農漢,情何以堪?
可是……可是……如今這顆彗星連白天都清晰可見,而蒼白泛灰的蒸汽不斷自城堡後方龙山的地熱口升起,就在昨天早上,有隻白鴉從舊鎮帶來他早已預期,卻始終恐懼的資訊:夏日將盡。凶兆紛起,再否認下去只是自欺欺人。但這一切究竟預示著什麼呀?他簡直泫然欲泣……
「克禮森師傅,有人造訪。」派洛斯輕聲道,彷彿不願打擾克禮森的沉思。他若知道此刻老學士腦中的愚蠢思想,恐怕就會大喊吧。「公主想看看白鴉。」由於她的父親已經稱王,向來講究禮數的派洛斯便改口稱她為公主。即便他父王的領土只是汪洋中的一座孤島,但畢竟是個国王。「她的弄臣也跟來了。」
老學士轉身,背離曉色,一手扶住翼龙石像。「扶我坐下,然後請他們进來。」
派洛斯挽著他的手,引領他进入書房。克禮森年輕時也曾步履輕盈,但如今年近八旬,雙腳早已孱弱不穩。兩年前他摔碎了一邊臀骨,之後便沒有完全復原。去年他的健康狀況持續惡化,舊鎮的學城便送來了派洛斯,剛好在史坦尼斯下令封鎖龙石島的前幾天……名義上是協助他处理日常事務,但克禮森很清楚這代表著什麼:他死之後,派洛斯將取而代之。對此他並不介意,總得有人接下自己的棒子,只沒想到這麼快……
他讓年輕人把自己安置在書桌邊,桌上堆滿了書籍紙張。「帶她进來吧,別讓公主久等。」他虛弱地揮揮手,催促徒弟趕快行动,他自己早已是個無力匆促的人了。他的手滿是皺紋斑點,在干薄如紙的皮膚下,幾可見密佈的血管和干枯的骨骼。這雙手如今竟這般顫抖,曾經它們是多麼靈巧、多麼穩健啊……
小女孩跟著派洛斯一起进來,羞怯一如往常。在她身後拖步輕跳、古怪橫行的,則是她的弄臣。他戴著一頂老舊錫桶做的玩具頭盔,頂端捆了兩根鹿角,上面掛著牛鈴,隨著他的蹣跚腳步而發出不同聲響:鏗啷噹、碰咚、鈴鈴、嗑啷啷。
「派洛斯,是誰一大早來拜訪我們?」克禮森問。
「師傅,是我和阿丁。」她天真無瑕的藍眼睛朝他直眨,只可惜她的臉蛋並不漂亮。這孩子不僅有她父親突出的方下巴,而且很不幸地繼承了她母親那雙耳朵。除此之外,她年幼時曾感染灰鱗病,險些喪命,後雖逃過一劫,卻留下可怕的殘缺:半邊臉頰直到頸部下方,皮膚全部僵硬壞死,表面干裂,層層剝落,夹雜著黑灰斑點,抚觸起來宛如硬石。「派洛斯說可以讓我們看看白鴉。」
「當然可以。」克禮森回答。他怎麼忍心拒絕她?難道她失去的還不夠多嗎?她名叫希琳,就快滿十歲了,而她是克禮森學士所見過最哀傷的孩子。她的哀傷是我的恥辱,老學士心想,另一個我失職的永恆烙印。「派洛斯師傅,有勞你把鳥兒從鴉巢裡帶過來給希琳公主看看。」
「這是我的榮幸。」派洛斯是個謙恭有禮的年輕人,年方廿五,卻嚴肅得像個六旬老翁。假如他多些幽默感,多些活力就好了,此地就缺這個。阴沉之地需要愉悅,而非肅穆。龙石島是一座海中孤寂的堡壘,地勢乃是湿冷荒原,終年為暴風惡水環繞,背後又有火山煙影,阴沉自然不在話下。但職責所趨,學士便必須毅然前往,所以十二年前克禮森隨公爵來到龙石島,為之效命,盡忠職守。然而他從未真心爱過龙石島,也始終沒有找到歸屬感。近來,紅袍女每每妖魅般浮現夢中,使他驟然驚醒,卻惶惶不知身在何处。
弄臣轉過他那膚色不一、斑紋滿布的頭,看著派洛斯爬上高聳的鐵梯行往鴉巢,頭盔上的鈴鐺隨之作響。「海底下,鳥兒生鱗不長羽,」他說,喀啷啷啷,「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即便以弄臣的標準而言,補丁臉依舊是個失敗的角色。很久很久以前,或許他能輕易引來鬨堂大笑,但大海奪走了他的能力,同時也奪走了他大半神智和所有記憶。他体態肥软,時而莫名地抽搐顫抖,又時而連話都說不清。這小女孩是現在唯一還會被他逗笑的人,大概也只有她在乎他的死活。
一個醜陋的小女孩和她可悲的弄臣,再加上我這個油盡燈枯的老學士……任誰聽了都會為我們三人的故事掬一把同情淚。「孩子,過來陪我坐坐。」克禮森招手示意她靠近,「天才剛亮,你應該在被窩裡睡得香甜,怎麼會跑來找我呢?」
「我剛作了惡夢,」希琳告訴他。「我夢見龙要吃我。」
克禮森學士記得小女孩長年惡夢缠身。「我不是跟你說過嗎?」他溫柔地說,「巨龙已死,再也無法復生。孩子,它們都是石雕。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們這座島是強大的瓦雷利亞自由城邦最西邊的前哨站。建造這座城堡的是瓦雷利亞人,雖然他們的偉大技藝業已失傳。為抵禦外侮,他們在要塞的每個城牆交會处都築起塔樓。瓦雷利亞人刻意將這些塔樓雕鑿成惡龙形狀,好讓城堡看來更加駭人。他們之所以捨棄普通的城垛,而改用千百尊猙獰石像,也是為了這個目的。」他伸出自己斑駁干瘦的手,輕輕握了一下她粉嫩的小手。「所以囉,沒什麼好怕的。」
希琳卻不為所动。「那天上飛的又是什麼東西?上次黛拉和梅翠絲在井邊說話,黛拉說她聽到那個紅衣服的女人跟妈妈說那是‘龙息’。假如龙會呼吸,那不就是它們活過來了嗎?」
這該死的紅袍女,克禮森學士苦澀地想,難道成天在母親耳邊进讒言還不夠,現在竟連她小女兒的清夢也不肯放過?他一定要把黛拉好好訓誡一番,警告她不許再危言聳聽。「好孩子,天空中的東西叫彗星,就是有尾巴的星星。它迷失在天空裡,不久就會消失不見,我們一輩子都不會再看到,你等著瞧吧。」
希琳勇敢地點點小腦袋,「妈妈說白鴉代表夏天要結束了。」
「我的好小姐,的確如此。白鴉只會從舊鎮的學城飛來。」克禮森的手指輕抚頸間鎖鏈,鎖鏈由不同金屬串接而成,分別代表他在不同領域獲得的成就。學士頸鍊是學城的標記,是他組織的象徵,多年前他英氣煥發,深感驕傲地戴著它,如今卻日覺沉重,冰冷的金屬紧貼皮膚。「它們比同類來得高大,也聰明得多,生來就接受訓練,負責傳遞最重要的資訊。白鴉帶來的訊息說,學城已召開‘樞機會’,根據王国各地學士所做的天象觀測和報告,宣告長夏的終結。這個夏季長達十年兩個月又十六天,是人們記憶中時間最長的一次。」
「天會變冷嗎?」希琳生長於夏日,自然不知嚴寒為何物。
「早晚會的,」克禮森答道,「倘若諸神慈悲,或許還會賜給我們一個溫暖的秋季和豐盛的收穫,好讓我們為即將來臨的寒冬做好準備。」民間普遍認為長夏之後的冬季將更為漫長,但老學士覺得沒必要嚇唬女孩。
補丁臉搖響鈴鐺。「海底下天天是夏天喲!」他吟誦起來,「美人魚髮梢有海草,銀色海草織禮服,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希琳咯咯直笑,「我也想要一件銀色海草織的禮服。」
「海底的雪往上下,」弄臣又說,「雨干得像枯骨喲。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真的會下雪嗎?」女孩問。
「會的。」克禮森回答。雖然我希望多年以後才開始下雪,而且不要持續太久。「瞧,派洛斯這會兒可不把鳥兒帶來了麼?」
希琳高興地叫出聲來,就連克禮森也承認這隻鳥確實難得一見。它羽白似雪,身形大過雀鷹,潔亮的黑眼珠證明它並非白子,而是貨真價實,血統純正的白鴉。「過來。」他出聲召喚,白鴉振翅飛起,靈竄入空,翅膀啪啪作響地飛過房間,停歇在他身畔的書桌上。
「我去幫您準備早餐。」派洛斯道,克禮森點點頭。「這是希琳公主。」他告訴白鴉,鳥兒白色的頭上下襬动,好像在鞠躬似的。「公主!」它嘶聲叫道,「公主!」
女孩張大了嘴。「它會說話耶!」
「會幾句,我不是說過嗎?這些鳥兒很聰明。」
「聰明鳥兒聰明人,聰明的傻瓜弄臣。」補丁臉說,叮叮噹噹,「噢,聰明的聰明的聰明的傻瓜弄臣!」他唱起了歌,「影子來跳舞啊,大人,跳舞啊大人,跳舞啊大人!」他一邊唱,一邊單腳站立,然後又換另一隻腳。「影子來居住啊,大人,居住啊大人,居住啊大人!」每唱一句,他就扭一次頭,鹿角上的鈴鐺響個不停。
白鴉厲聲尖叫,振翅飛離,停在通往鴉巢的樓梯鐵欄上。希琳似乎越發顯得瘦小。「他一天到晚唱這個,我叫他別唱了,可他不肯,我好害怕啊。叫他別唱了吧。」
你要我怎麼叫他別唱呢?老人暗忖,曾經,我有機會讓他再也唱不了歌,可……
當年,只因雷加王子無姐妹可娶,老国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他那時還不像後來那麼瘋癲——便派史蒂芬公爵渡海物色王子妃人選。至今依然令人懷念的史蒂芬公爵,便是在狹海對岸的瓦蘭提斯找到了當時年紀尚幼的補丁臉。「這是我所見過最傑出的弄臣,」就在公爵徒勞無功,準備动身回国的前兩週,他寫信給克禮森,「他年紀雖小,卻手腳靈活,活像只猴子;他的頭腦機靈,即使與宫中廷臣相比也毫不遜色;他不僅會變戲法、說謎語、耍魔術,還可以用四種語言引吭高歌。我們已經為他贖得自由,打算帶他一道回來。勞勃一定會喜歡上他,等日子一久,或許史坦尼斯也能從他那兒學到歡笑。」
想到那封信,克禮森不禁悲從中來。史坦尼斯終究沒有習得笑容,補丁臉這孩子則根本沒有教他的機會。一場突如其來的暴風雨,證明了「破船灣」之稱果真名副其實,公爵的雙桅帆船「傲風號」駛进城堡視線範圍時,他的兒子就站在城牆上,眼睜睜看著父親的船撞上暗礁,然後被海水吞噬。超過一百名的槳手和船員,就這麼和史蒂芬·拜拉席恩公爵夫婦一道葬身海底。船難之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每次潮水湧來,都會在風息堡下的海灘留下一具具腫胀的屍体。
男孩在第三天被衝到岸上。當時,克禮森學士與其他人一同來到岸邊,協助辨認死者。他們發現弄臣時,他渾身赤裸,淨白的皮膚因泡水起了皺紋,沾滿潮湿的沙粒。克禮森原以為又是一具屍首,可當喬米握住他的腳踝,準備把他拖上運屍馬車時,男孩卻坐起身子,用力咳出海水。喬米直到臨終,都還坚持那時補丁臉的皮膚是黏膩而冰冷的。
弄臣在迷失海中的兩天究竟是如何活下來的,誰也解釋不出。海邊的漁民老爱說有美人魚教他如何在水中呼吸,藉此換取他的精種。補丁臉自己則什麼也沒說。他們在風息堡下找到的孩子完全變了個樣,身心俱碎,連語言能力都幾乎消失,遑論史蒂芬公爵信上所說的聰慧機靈。然而看到那張弄臣臉,男孩的身份卻又無庸置疑,因為瓦蘭提斯自由貿易城邦習慣在奴隸和僕役臉上刺青,而他從頭皮到脖頸均佈滿紅綠相間的格子。
「我看這可憐蟲是瘋了,這樣下去,不僅他自己受苦,對別人也沒好处。」當年的風息堡代理城主老哈柏特爵士說,「你所能做的最仁慈的事,就是給他一杯罌粟花奶,讓他毫無痛楚地一覺睡去,從此了結。若他還有幾分腦筋,一定會感激你的。」然而克禮森坚決反對,最後他的意見終於獲勝。至於補丁臉究竟有沒有從這個勝利中得到任何歡愉,他不敢說,即便在事隔多年的今日,他依舊不知道。
「影子來跳舞喔,大人,來跳舞喔大人,來跳舞喔大人,來跳舞喔大人!」弄臣繼續唱,一邊搖頭晃腦,鈴聲叮噹響。碰咚!叮叮噹!碰咚!
「大人!」白鴉厲聲叫道,「大人!大人!大人!」
「隨他去唱吧,」學士對驚惶的公主說,「你別放在心上。說不定他明天想起別的歌,你就再也不會聽見這首了。」史蒂芬大人信上不是寫了嗎?他可以用四種語言引吭高歌……
派洛斯走进來,「師傅,請恕我打擾。」
「你忘了我的燕麥粥啊。」克禮森十分詫異。這不像派洛斯啊。
「師傅,戴佛斯爵士昨晚回來了。廚房裡都在談論這事,我想立刻讓您知道。」
「戴佛斯……你說昨晚上是嗎?現下他人在哪裡?」
「在陛下那裡,他們徹夜共商大計。」
若是從前,無論何時,只要事情紧急,史坦尼斯公爵一定會叫醒他,要他列席旁聽,提供建言。「怎麼沒通知我?」克禮森抱怨,「應該叫醒我的。」他從希琳掌中抽離手指。「殿下,請您原諒,但我要和您父親陛下談談。派洛斯,麻煩你扶我一把,城堡裡的樓梯實在太多了。我總覺得他們每晚還多添個兩級,好像專為了找我麻煩。」
希琳和補丁臉跟著兩人出了房門,但女孩很快便對老人的緩步慢行感到不耐,便快步跑到前面,弄臣亦步亦趨跛行在後,頭頂牛鈴發狂似的響個沒完。
克禮森沿階登上海龙塔的盤旋樓梯,深覺城堡對身体孱弱的人委實極不友善。史坦尼斯公爵此刻應是在「石鼓樓」上的圖桌廳裡。石鼓樓是龙石島的主堡,每逢暴風雨來臨,它那古老的牆垣內部便會轟隆回響,因而得名。欲達該处,他們必須經過走廊,通過築有守護石像鬼的黑鐵大門穿越中、內兩道城牆,繼而登上克禮森不願細數的層層階梯。年輕人一次可踏兩級,然而對一個臀傷未愈的老人來說,每一步都是酷刑。但史坦尼斯公爵畢竟不會移尊就教,老學士只有忍受這一切磨難,再怎麼說,有派洛斯在旁扶持,他已十分感激。
他們沿著長廊緩緩行去,經過一排高大拱窗,視野可將外院、外城牆及彼方漁村盡收眼底。院子裡,弓箭手正隨著「搭箭!拉弓!放!」的號令朝箭靶射擊,箭聲颼颼,彷如群鳥展翅。衛兵在城牆通道上大步巡邏,透過一個個石像鬼間的縫隙,向外窺探駐紮城畔的大軍。營火炊煙裊裊,晨空霧氣迷蒙,三千戰士坐在自家主人的旗幟下吃早餐。越過佔地廣大的軍營,便是船舶擁擠的港口,過去半年來,任何駛进龙石島視線範圍內的船隻都被扣留下來。史坦尼斯公爵的旗艦「怒火號」乃是一艘有三百支槳的三層甲板戰船,可在周遭許多大腹便便的武裝商船和貨船的包圍下,竟顯得渺小了。
石鼓樓外的守衛一眼便認出兩位學士,揮手放他們過去。「你等在這裡,」进去之後,克禮森對派洛斯說,「我最好自己去見他。」
「師傅,接下來還有好長一段路。」
克禮森微微一笑,「我會不知道嗎?這些樓梯我不知爬了多少回,都可以一個個叫出名字了。」
然而才到半途,他就後悔起自己的決定。他停下腳步,喘口氣,也稍稍緩和臀部的痛楚。這時,他聽見靴子踩在石頭上的聲音,迎面下樓的正是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戴佛斯個子很瘦,相貌平庸,寒微的出身顯而易見。他的肩頭垂著一件飽經海水鹽漬侵蝕的綠披風,早因長期日曬而褪了顏色。披風之下是棕色的外衣和長裤,正好搭配他的棕眼棕發,頸項間還用皮帶掛著一個破舊小皮袋。他的小鬍子已經白絲密佈,傷殘的左手戴了一隻皮手套。他一見克禮森便停下腳步。
「戴佛斯爵士,」學士開口,「您幾時回來的?」
「今早上天亮之前。我最喜歡的時刻。」據說「短指」戴佛斯夜間行船的本領世上無人能及。在史坦尼斯公爵封他為骑士之前,他是七国上下最惡名昭彰,卻也最刁鑽難測的走私者。
「情況如何?」
對方搖搖頭,「就和您事前警告過的一樣,學士先生,他們不願為他舉兵,因為他們並不爱戴他。」
當然不願意,克禮森暗想,他們永遠也不會願意。他坚強、能干又正直……唉,可惜就是正直過了頭……但這裡人手不夠,怎麼也不夠啊。「你和他們全都談過了嗎?」
「全部?沒有,只和那些願意接見我的人。這些世家貴族同樣不喜歡我,在他們心目中,我永遠都是‘洋蔥骑士’。」他左手一紧,粗短的指頭向內握拳。史坦尼斯砍掉了他左手四指的末端指節,僅有拇指例外。「我在古利安·史文和老龐洛斯的桌邊吃過飯,塔斯家則同意和我半夜裡在樹林秘密會面。至於其他人——哎,貝里·唐德利恩下落不明,有人說他已死。卡伦大人投靠藍禮,這會兒已是彩虹護衛裡的橙衣衛了。」
「彩虹護衛?」
「藍禮的御林鐵衛,」這位前走私者解釋,「但這七個人不穿白衣,而是各有代表色。洛拉斯·提利爾是他們的隊長。」
一個威風八面,衣著耀眼的全新骑士團,正是藍禮·拜拉席恩會感興趣的玩意兒。他從小便喜歡鮮明色彩、華麗衣料以及各種遊戲。「你看!」他會一邊大叫大笑,一邊飛奔過風息堡的廳堂。「你看!我是飛龙!」或者「你看!我是個巫師!」或者「你看你看!我是雨神耶!」
當年那個滿頭黑髮,眼裡洋溢笑意,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男孩,如今已長大成人。二十一歲的他,卻依舊遊戲人間。你看,我是国王!克禮森哀傷地想,藍禮啊藍禮,我親爱的孩子,你可知你在做什麼?就算你知道,你會在乎嗎?這世上除了我之外,還有沒有人為他著想?「貴族們拒絕的理由是什麼?」
「這個嘛,有人口氣婉轉,有人則出言不遜。有的藉口推託,有的滿口承諾,還有的淨是撒謊。」他聳聳肩,「到頭來,還不都是些空話?」
「你一點希望也沒給他?」
「除非你要我也撒謊,而這種事我是不會做的。」戴佛斯道,「對他,我只說實話。」
克禮森學士猶記得風息堡之圍解除後,戴佛斯受封為骑士那天的情景。當年史坦尼斯僅率領少數守備隊,在提利爾和雷德溫聯軍的重重包圍下,硬是坚守城池近一年之久。那時連海路也被青亭島的雷德溫家封鎖,日夜有飄揚著酒紅旗幟的戰船監控。風息堡內的馬匹早被吃光,貓狗也烹食殆盡,守軍只剩樹根和鼠肉可吃。就在一個烏雲密佈,月黑風高的晚上,走私者戴佛斯藉著夜色掩護,冒險穿越雷德溫艦隊和破船灣的險惡暗礁。他的小船有黑帆黑槳以及漆黑船身,船艙裡滿載洋蔥和鹹魚,雖然不多,卻已足夠守軍繼續支撑到艾德·史塔克率兵支援,解了風息堡之圍。
史坦尼斯公爵賜給戴佛斯風怒角的肥沃土地,一座小城堡,以及骑士的身份……但他同時詔示,為彌補多年來的走私行徑,對方必須失去左手所有的末端指節。戴佛斯屈從了,不過他的條件是史坦尼斯必須親自动手,他認為其他人沒資格。公爵挑了一把切肉用的屠刀,切得干淨俐落。事後,戴佛斯選了「席渥斯」這個姓氏作為他的新家族名號,並以灰底上的黑船作為家徽——船帆上還畫了一顆洋蔥。這位前走私者老爱鼓吹史坦尼斯公爵幫了他一個大忙,省下他許多修剪指甲的時間。
不,克禮森心想,他這樣的人絕不會給出虛偽的希望,也決不會掩飾殘酷的事實。「戴佛斯爵士,即便對史坦尼斯大人這樣的人,真相依舊可能是苦口良药。他只想要軍容壯盛地回到君臨,擊垮他的敵人,取回他應得的地位。可現在……」
「如果他帶著這一點人馬回君臨,那就是找死。他的兵力不夠,我跟他說過了,可你也知道他的脾氣。」戴佛斯舉起戴著皮套的手,「要他能屈能伸,恐怕得等我的手指先長回來。」
老人嘆口氣,「你已經盡力了,換我去試試吧。」他虛弱地繼續往上爬。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公爵的廳堂是一個寬闊的圓形房間,牆壁由黑石砌成,上無裝飾。廳內有四扇高大窄窗,面向東西南北四方。大廳中央有一張用巨木板雕刻而成的大桌——圖桌廳正是因此而得名——這是伊耿·坦格利安在征服戰爭以前下令建造的。「地圖桌」長過五十尺,最寬处約為長度的一半,最窄处不到四尺。伊耿的木匠依照維斯特落大陸的形狀,鋸出一個個海灣和半島,整張桌子沒有一处平直。桌面上描繪了伊耿那個時代的七大王国,所有的河川山脈、堡壘城市、湖泊森林……鉅細無遺,泛著累積近三百年的亮漆光澤。
整個大廳僅有一張座椅,經過精心設計,正好對應維斯特洛外海龙石島的所在,並位於隆起的高臺之上,可將桌面一切盡收眼底。坐在椅子上的人穿著紧身皮背心和棕色粗羊毛長裤,克禮森一进門,他便抬起頭。「老頭子,我就知道,不管有沒有叫你,你一定會來。」他話中不帶絲毫感情,向來如此。
龙石島公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蒙諸神恩寵,乃是鐵王座的合法繼承人,維斯特洛七大王国的統治者。他生得肩膀寬闊,四肢健壯,面容紧繃,皮膚經烈日長期曝曬,坚硬如鐵。「坚毅」是人們最常用來形容史坦尼斯的詞,而他也的確不負其名。雖然他還不到三十五歲,頭上卻只剩一排黑色細發,宛如王冠的影子,環繞在雙耳之後。他的哥哥,故王勞勃,在生命的最後幾年留起了鬍子。克禮森學士雖沒有親眼目睹,卻聽人說那是一大把粗厚的黑鬍子。史坦尼斯也同時把鬍子修得又短又齊,像是藍黑的影子,覆蓋住他的方下巴和兩頰的顴骨凹陷,彷彿欲藉此表示回應。一雙濃眉之下,他的眼睛就像兩個傷口,深藍有如黑夜汪洋。再怎麼滑稽可笑的弄臣,遇上他那張嘴也要徒勞無功,那是一張生來與皺眉、怒容和嚴詞峻令為伍的嘴,它蒼白、薄細而紧繃,早已忘卻如何微笑,更不知開懷為何物。夜深人靜之時,克禮森學士偶爾還會幻想自己聽見相隔半個城堡之遙的史坦尼斯公爵磨牙霍霍之聲。
「若是從前,你會叫醒我的。」老人說。
「從前的你還年輕,現在你又老又病,需要睡眠。」史坦尼斯永遠學不會花言巧語,不知掩飾諂媚,他有話便說,從不管別人的感受。「反正我知道你早晚也會自行打聽戴佛斯帶回的訊息,你向來如此,不是嗎?」
「我要是不打聽,如何能輔佐你呢?」克禮森說,「我上樓途中遇到戴佛斯。」
「我看他都說了吧?我該把那傢伙的舌頭和手指一起砍掉。」
「那他就沒法當個好特使了。」
「他本來就不是什麼好特使。看來風息堡諸侯不肯為我舉兵,他們不喜歡我,而我舉兵的正當理由對他們來說無足輕重。膽子小的想躲在城牆後面,等著見風轉舵;膽子大的則已投效藍禮麾下。藍禮!」他憤恨地吐出這個名字,彷彿是舌頭上的毒药。
「過去這十三年來,令弟一直擔任風息堡公爵,這些諸侯是宣誓效忠他的封臣——」
「他的?」史坦尼斯打斷他,「照理說,他們應該是我的封臣。我從沒開口要過龙石島,我根本不想要這鬼地方。我拿下此地,是因為勞勃的敵人盤踞在這,而他命令我將之掃平。我為他建立艦隊,打敗敵人,完全盡了作弟弟的本分——藍禮也應該這樣對我才對——後來呢,你看勞勃怎麼感謝我?他任命我為龙石島公爵,卻把風息堡的領地和稅賦都給了藍禮。三百年來,風息堡一直是拜拉席恩家族的世襲領地,照理說,勞勃登上鐵王座,就該換我統治才對。」
這段陳年往事傷他很深,如今益發明顯。眼下,這是他事業的致命傷:龙石島雖然歷史悠久,固若金湯,但旗下僅有少數小貴族,他們管轄的外島領地多石崎嶇,人煙稀少,根本不足以提供史坦尼斯所需的軍力。即便加上他從狹海對岸自由貿易城邦密爾和里斯等地僱來的傭兵,駐紮城外的部隊總數依舊完全不足以和蘭尼斯特家族對抗。
「勞勃固然待你不公,」克禮森學士謹慎地回答,「然而在當初,他也有他的考量。龙石島自古以來就是坦格利安家族的根據地,他需要強有力的人來統治這裡,而藍禮那時只是個孩子。」
「他現在就不是了?」史坦尼斯憤怒的大喊在空荡的廳堂裡回荡,「還是個想順手牽羊,從我頭上偷走王冠的孩子。藍禮憑什麼貪圖王位?平日上朝,他只會和小指頭開玩笑,到了比武大會,他就穿上那套漂亮鎧甲,被武藝高強的人擊落馬下,這就是我弟弟藍禮的事蹟總和,而他竟覺得自己該當国王!我問你,我究竟造了什麼孽,這輩子要和這樣的兄弟為伍?」
「我無法為諸神作答。」
「依我看,這些日子來,你沒法作答的事可多了。藍禮的學士是誰?說不定我該把他找來,看他的建言會不會有用。我弟弟決定竊取我的王冠時,你覺得這位學士說了些什麼?你這位同事給了我那叛徒弟弟什麼建議?」
「陛下,我相信藍禮大人並未徵求他人的建議。」史蒂芬公爵的幼子長成了一個有勇無謀的人,往往未經思考,便衝动行事。在這一點,以及其他許多地方,藍禮像極了他的長兄勞勃,而與史坦尼斯判若雲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