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我」的自訴

蘭蘭家附近有一座小城,做小提琴的,小提琴之鄉。

經過那裡的時候,看到很多賣小提琴的店,那時候看著,就很想念很想念一個小男孩。

記得他小時候,揹著小提琴去上音樂班,走過我那個繪畫班的視窗,他總是會舉起小提琴的那根琴弓,他舉起來跟我打招呼,說清溪啊,我去啦,我去學小提琴啦。

然後我跟蘭蘭進去了店裡,我說,我想買一個小提琴。

蘭蘭說不會拉小提琴,演奏出來就是鬼哭狼嚎,很難聽的,會被左鄰右舍投訴。

但是我還是買了一個,我就擺在家裡,當裝飾看。

他們說,我對微雨很冷酷。

但是真的,我那時候,很想念他。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我的家人、我弟弟、徐微雨,都是在國外。

我一個人住了……七年,偶爾母親會陪我住。那時候是真的很孤獨。也挺不明白,還會很俗氣地去想,外頭有什麼好呢,我關愛的人都在外面。

後來,大學那四年呢,是真的把我緩過來了。

認識了一群很好很好的女孩子,一生的好友。

有一次跟蘭蘭去海邊。

我們吃完晚飯,大排檔。去沙灘上散步。沙灘上有人點了篝火,有幾個人圍著,有一個男孩子,應該說是男青年,在為一個女生拉小提琴。旁邊的人就在起鬨,說答應他吧答應他吧。那時候我就特別、特別想念,我的小提琴男孩。

後來,他回來了,日子又過了兩年,微雨求婚,我答應。覺得好像終於完成了一次很漫長很漫長的長跑,中途很累,但總算到達了終點。

這,便是我的朝花夕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