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顏悅色,首先徵求金葵的意見:"根據民事案件的審判慣例,審判之前要對訴訟雙方進行調解。你呆會兒同意通過調解解決你和原告的糾紛嗎?"
金葵點頭,她第一次走進法庭j面對法官,完全沒有見過這種世面。
法官是個中年婦女,模樣精幹,言簡意咳,面對毫無訴訟經驗和法律知識的年輕女孩,她把同情與掌控,駕馭得收放自如。她說:"那好。原告方這次起訴,主要是要求將仁裡衚衕三號院的戶主以及你手上那張存摺的戶名改回為高純的名字,你同意不同意你可以考慮,不過我認為原告方的這個訴求是合乎……"
"存摺我今天帶來了!"法官沒有想到這個年輕女孩沒等她把勸導講完就態度乾脆果斷:"我今天就把存摺和我的身份證都交給您,請您還給高純!房產證本來就不是我改的,公安局已經在調查這事,改不改得回來不應該問我。"
法官愣了半天,沒想到原告方的訴求未及開庭,連調解程式都未進入,就已迎刃而解。存摺已經被金葵拿了出來,連同她的身份證件,一同呈在法官面前。法官出於安慰,也出於鼓勵,對被告金葵,也做了徵詢主張的表示:"那好啊,你能這樣妥善解決糾紛,這很好嘛。你把存摺交出來,還有什麼要求嗎?有要求你可以提出來,合理合法的要求,我們也會支援,也可以向原告方轉達,做他們的工作…
"沒有。"金葵答得很快,不假思索。但停了一下,忽然又說:"法官,您能讓我去見見高純嗎?我要求見見高純!"
法官又愣了,用很同情的態度,加以拒絕:"這個,我們法院可解決不了。人民法院作為國家機器,只負責審判和裁決違法犯罪或者法律糾紛。你提出的要求不在這個範圍之內,這是應當由你們當事人之間通過協商自己解決的事情,這事法院不能強迫。"
金葵低頭,情緒低落,她說:"我知道,高純不可能到法院來告我,都是他們借他的名來告我。其實我早就想把那個存摺還回去了,我還以為我把存摺給她,她就能讓我去見高純了。"
"你在說誰?"法官沒聽明白,問她。
"周欣。"金葵說:"就是高純現在的妻子,是他法律上的妻子。
我不明白她要告我,為什麼要打高純的旗號,高純現在根本沒法站起來說話,他不可能告我。難道就因為她有那張結婚證書,她就有權利隨便用高純的名義?"
法官不得不正色更正:"這你錯了,這次起訴你的,並不是高純的妻子,而是高純本人。是高純本人親自委託律師對你提起訴訟的。我們為了慎重起見,還專門派人去醫院,向高純本人進行了當面核實,證明起訴你確實是高純自己的決定,是他自己的意願。"
法官的說明,一句一句,漸漸把金葵的頭從胸前拉起,她的目光從茫然到驚恐,她驚恐萬狀地盯著法官嚴肅而鄭重的面容,無法確定信與不信。
"這,這不可能的,我相信高純,他不可能忘了我們曾經。法官嘆了口氣,很元奈地,再次說明:"我們派去核實的法官兩次當面親口詢問高純,高純兩次都明確確認了他要起訴你的決定。這是事實,這不能否認!"
法官這次同樣沒有料到,坐在她對面的金葵,剛才還理直氣壯從容不迫的金葵,在一剎那間忽然崩潰,忽然滿臉是淚!"不,這不可能的……他說過他相信我的,他為什麼又不相信了……"她哭著從桌前站起,腳步搖晃,踉蹌地跑出門去。法官追出去喊她一聲:"金葵!"但無濟於事,金葵越跑越快,她像逃命似的,跑出了法院的大樓!
被告人在開庭前棄訴而走,這位經驗豐富的法官似乎也從未經歷。
十分鐘後,高純訴金葵財產權屬一案仍然正式開庭。在被告人缺席的情況下,法官宣佈被告人金葵已接受調解,主動交出銀行存款四百萬元整,並對原告方將存款戶主改囚的要求,不持任何異議。至於原告方關於改回仁裡衚衕房產署名的訴求,因無證據顯示與被告有關,因此法庭不予處理,待公安機關查明事實後再議。
法官宣佈之後,原告席上,一片沉寂。
在開庭之前逃出法庭的第二天早上,金葵見到了方圓。見面地點仍然約在了那個安靜的河邊,方圓給金葵帶來了兩千塊錢,這是方困在一家音樂公司剛剛上班預支的半月薪水。在得知是高純親自把金葵告上法庭之後,方困表示既在意外也在意中,所謂人間正道是滄桑,就是說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在這個僻靜的河邊,他們做了短短的交談。方圓說:"任何事都有真相,但不是任何事都能看到真相。"金葵說:"任何人都可以不明真相,唯獨高純,我必須讓他知道真相!"
方圓這個歲數的男人,其實早把社會看透。既使看到了真相,也未必信以為真。但在這個清晨,在這個清晨的河邊,他還是被這個女孩關於真相的誓言打動。從一開始他就相信她的無辜,儘管他並不相信清者自清。
拿著方圓援助的盤纏,金葵回到了雲朗。她回到雲朗的這個晚上,故鄉的天空與她臉上的氣色同樣陰沉。山上罩著厚厚的雲層,街上漂著漉漉的溼霧,霧中幽浮著汽車紅色的尾燈,行人隱在尾燈的後面,影影綽綽,面目不清。
公共汽車從她家的潮皇大酒樓門前駛過,看得出酒樓停業有日,門臉灰敗殘破。兩層樓的建築在周圍浮躁燈光的欺凌下,顯得醜陋屈辱,潦倒沒落。
除此之外,整個小城依然如故,歷盡滄桑的彷彿只有金葵一家。金葵敲開家門時客廳裡只燃著一盞暗黃的小燈,燈下坐著萎靡的老父,母親的雙眼似乎永遠含淚,家裡沒有了兄長,父親沒有了生意,連保姆都辭掉了,整個家被暮氣籠罩。
晚上金葵睡覺的床鋪就由母親親自整理,母女二人坐在床上聊起家常。母親問到了高純,她說你還和那個男孩在一起嗎?什麼時候你們都有空了,一起回家住些天吧。金葵眼淚轉在眼窩,她知道母親能夠敞開懷抱,接納女兒"叛逆"的愛情,一定是徵得了父親的認同。這一刻她才真正有了回家的感覺,在與家庭幾乎決裂的兩年之後,父母的原諒與歡迎,讓她真想放聲大哭。
但她沒有,她用微笑感謝了母親,聲音中只有偶爾未能壓抑的涕零。她說謝謝媽媽,謝謝爸爸,我會帶他回來的,一定會的!
金葵在家裡住了兩天,每天從早到晚,都幫家裡幹活。不僅徹底清掃了每間屋子,而且把家裡多日不洗的窗簾沙發套之類,統統洗了。她似乎想把這麼多日子本來應該由她在家盡的義務,竭盡全力地彌補回來,她想聽到父母的鼓勵誇獎,想看到父母欣慰的笑容。
母親笑了,並且對女兒發出懇求:"葵兒,媽求你還是回家來吧,你上次在電話裡不是說想回雲朗藝校去當老師嗎?你不是說只要能跳舞到哪裡都行嗎?那就回來吧。爸媽都老了,年紀一老就想和孩子在一起。你可以把高純也帶回來,你們一起去藝校當老師,也搭個伴呀。你說高純對你有誤會,那你就把他接到咱家來,我和你爸都對他好,他不就沒誤會了嗎?"
母親說這話時金葵在擦地,她沒有停下手裡的動作,但她說:"媽,我會回來的,可我現在必須把我和高純的事處理好,等他重新相信我了,我會帶他回來的。"
父親沒有笑,沒有說讓金葵回家的話,但父親在第三天金葵出門之前,把兩千元錢放在了早餐的桌上,然後默默離席。母親對金葵悄聲說道:"咱家現在不比以前了,你爸手頭也很緊,這兩千塊錢你先拿去用吧。你爸說,現在出去辦事,到處都要錢的。"
金葵看著那錢,沒有說話。在她最孤立無援的時候,她的家,她的父母雙親還是施以援手。那種溫暖,那種感動,豈是一聲謝謝可以言表,可以解答。
真相的歪曲,始於三號院權屬詭異的轉移,權屬的轉移主要依據了那一紙匪夷所思的死亡證明,死亡證明又是出自雲朗的某家醫院,所以醫院是金葵此番回來的主要目標。從她回家的第三天開始,她跑遍了雲朗市區的所有大小醫院,連一些大概元權開具死亡證明的街道診所,金葵也都未做遺漏。走訪的結果卻令人失望,那份死亡證明開具的時間不過是一月之前的某日,如果確是從雲朗的某家醫院開出去的,按理不會查訪不到。
金葵又去了高純戶口所在的那家公安派出所,調查高純戶口被登出的情況。派出所的一位民警承認他們前些天確實辦理過高純戶口的登出手續,來辦手續的是"高純的妻子",有結婚證和高純與她本人的身份證為據,當然,還有高純的那份死亡證明。除了高純的戶口本之外,應當提供的檔案基本上都是齊全的。戶口本據"高純的妻子"說是一時找不到了,高純的戶口上只有他一個人,所以派出所就開出了戶口登出單。
"高純的妻子?"金葵心驚肉跳,問道:"她叫什麼?"派出所的民警查了一下記錄,答道:"叫金葵。也是咱們雲朗的人。"民警停頓了一下,有點恍神:"哎,你不就叫金葵嗎?是你來辦的手續嗎?"
金葵瞪著民警,直接問:"你們記錄了是哪家醫院了嗎?是哪家醫院開的死亡證明?"
發出死亡證明的醫院,是雲朗後溪醫院。
後溪在有山有水的雲朗,卻是個不顯山不露水的偏僻地方。金葵從小在雲朗長大,卻不知道後溪彈丸之地,居然有個挺大的醫院。這醫院也是一家療養院,很多領導都來的,所以設施比城裡還好,且又隱在山林溪水之畔,難得獨享一份清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