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慧,妳這星期六有沒有空?如果有空的話就回家來幫忙。』手機一接起,劈頭就是一番交代。
『沒空,星期六學校有事。』李想口氣淡淡,臉色倦倦,目光看向窗外的天空。
『怎麼又沒空了?妳不會是在騙我吧?』電話那頭的李母口氣不滿:『妳已經一個月沒回來了,老是說有事,哪來那麼多事?難道妳那個學校從來不放假的嗎?妳不是故意不想回來吧?之前寒假妳也說沒空,只有過年才回來兩天,就馬上下去了,我說妳又在鬧什麼彆扭了?』
『媽,私立學校都是這樣,哪有什麼寒假暑假,都要忙招生,再不也是忙行政工作,我真的沒空回去。』雖是千篇一律的說詞,卻也是事實。
『那種沒人性的工作就不要做了,回臺北來,讓人隨便幫妳安插個公立學校進去也不是什麼問題,薪水還多個一兩萬。就這樣吧,我明天讓妳爸去說——』
『媽!』李想喊了一聲,努力壓下心火,幾秒之後才能以平靜一些的聲音道:『我說過不要去拜託別人,任何人都不要!我現在的工作是靠自己考進來的,我做得心安理得,不打算換學校。』
『什麼心安理得?妳跑那麼遠去工作,我們做父母的怎麼能放心?妳為什麼就不能學妳姊姊弟弟,乖乖的待在臺北,讓我們兩老可以常常看到?這樣讓自己父母擔心著,又算什麼心安理得?妳想當老師沒關係,也沒有人會計較妳一輩子就領那些死薪水,可我就不懂妳為什麼偏偏要跑到那麼遠去工作?難道臺北沒學校可以讓妳考嗎?』
『不要再說我工作的事了,談些別的吧。』她煩躁的將頰邊的長髮往腦後耙梳過去,目光從窗外收回,沒有意識的在小套房裡游移,最後定在書架上的那件小巧仿古梳妝檯上。她走過去,從黃銅色鏡面裡,隱隱照射出一點身影,是她模模糊糊的面孔。『妳跟爸最近身體還好吧?』
『我說不好妳就會回來嗎?』李母沒好氣。
李想將臉湊近鏡臺前,伸出手指畫著銅鏡裡自己的面孔,無奈又忍耐的聽著母親永遠相同的抱怨,卻也不能再說出什麼惹得母親生怨的話。雖然少不了耳朵得受罪半個小時以上,但畢竟相距遙遠,不必天天忍受,眼下這樣,已經算很好了。
手指無意識的一直對著銅鏡裡模糊的輪廓勾畫,一遍又一遍,一圈又一圈,畫到冰涼的鏡面都顯得熱了,還沒想要停止。她太需要有事情來讓她分心,那麼一來,她就不會太專心的聽母親叨唸,也就不會被無止無境的指責給傷到心。
嗯,手指怎麼有點熱……
『阿慧!妳有沒有在聽?』
勾畫的手指因這聲大喝而頓住,忘了手指上奇特的微微灼熱感,全心應付電話那頭的怒氣:『有的,我有在聽。』
極度煩躁,只好轉身再度看向窗外的天空,沒發現身後那面銅鏡瞬間閃過一道紅光,那紅光最後消失在方才她手指感到發熱的某一點。
『哼,我說妳,別老是不把我的話當一回事,妳好歹也二十七歲了,也不快點找物件,妳可別學那些新新人類不婚族,以為不嫁人是什麼了不起的成就,就跟著趕流行!說到這個,我問妳,妳下個月總可以找兩天回來吧?』
『應該可以,有什麼事?』不知看了天空多久,直到想起方才的疑惑,於是低頭看著指尖,發現上頭抹著一層粉紅色,像沾到腮紅似的……奇怪,銅鏡上沒有沾上顏色啊,為什麼她手指卻有著粉末?還來不及細究,就被母親說出的話給驚住,轉移開了對這微不足道小事的注意力——
『妳大姊認識幾個有前途的青年才俊,妳回來後我們會給妳安排一下,有四個人妳先看看。如果時間還夠的話,還有四個可以一次相完。兩個小時見一個,應該不是問題,那就這樣說定了。』李母徑自決定了女兒的相親大事。
『媽!』正要抗議,但那邊的母親並不給她機會,很快交待了聲一定要回家後,就結束通話電話了。
帶著一絲火氣,重重合上手機蓋,雖然恨不得將手機用力丟得遠遠的,但又怕摔壞了得花錢買新的,只好作罷。窮人沒有快意恩仇的本錢,所謂的千金散盡還復來……想想晚年的李白吧,為生計辛苦奔波成那樣,就知道所謂的豪情壯志,必須在口袋滿滿的前提之下才能將此等狂言說出口啊。
她這等小人物,還是乖乖為五斗米折腰吧。
目前她唯一的夢想是擁有自己的房子,好一點的、舒服一點的、寬敞一點的。為了這個夢想,她才會住在這月租三千、房齡至少三十年的郊區小套房裡,來過她這裡的同事都戲稱這裡若不是九二一大地震時忘了拆的危樓,就肯定是鬼屋,對她敢於住在這裡的勇氣佩服萬分,卻再也不肯來作客,覺得太陰森了。
她住在這個與她薪資收入全然不符的環境中,就是為了增加存款的速度。
她太想要有自己的家了,她的、她買的、只屬於她的,一個家。所以,住在這種地方,她全無怨言。雖然不喜歡,但她知道只要再忍耐三年就好了,那時她就可以有自己的家了!
她的家……
每次想到這裡,心情就能振作起來,臉上也終於能擠出笑意。
母親想怎麼安排就怎麼安排吧,反正就看看人、吃吃飯而已,浪費的只是幾個小時,又不是一輩子,沒什麼好氣的。
現在,去給自己準備一頓好料的吃吧。錯過早餐與午餐,現在她的肚子已經在抗議了。
當李想走到小流理臺洗手準備食材時,隱隱覺得剛才在講電話時,好像有什麼奇怪的事引起她的注意……是什麼呢?怎麼給忘了?
想不起來,算了。會輕易讓她忘記的事,肯定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
不想了。
※※※
『相親?』
能讓李想表現出張口結舌的蠢樣並不容易,當然,相親這個詞兒也不是什麼了不得的字眼,放眼教育界,由於封閉環境的關係,從來少不了曠男怨女,高齡待清倉的比比皆是。於是上自校長、下至家長,熱心當紅孃的人士無處不在,每到例假日之時,就拉著適婚熟男熟女們四處吃飯結緣,俗名就叫相親。
比起那些瀕臨三十或已經破了三十大關的男男女女們而言,李想從來不會是這些熱心人士關愛的重點目標,但是今天是怎樣?
『妳是說……相親?』因為實在是難以置信自己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又聽到這兩個字,於是回過神之後,第一件事就是確認。
『當然是相親啊,妳這是什麼表情?李老師,妳別忘了,妳也二十七了,不趁這個年紀趕快挑個好物件,難道要等過三十之後,任由別人來挑撿妳才高興啊?』本業是地理老師、副業是媒婆的楊老師理所當然且苦口婆心地徑自決定道:『好啦,就這麼說定了,星期天中午在陶板屋——』
『不用了,我不用,謝謝妳的關心。』李想很誠摯也很認真的拒絕。
『為什麼不用?妳是在害羞還是已經有男朋友了?』
『不是的,真的不麻煩妳了。』她沒有隨便對人交待自己隱私的習慣,即使對方是出於關心。
『不會吧?妳的意思是妳有男朋友?怎麼沒聽妳提起過?還有,妳的手機也很少有人打來啊,這一點也不像是有男朋友的樣子。妳看王老師,上個月我幫她介紹了竹科的工程師,人家看對眼之後,即使分隔兩地,只有假日能約會,每天還是熱線不斷,那才叫有男朋友的樣子,妳一點也不像。既然沒有,那就參加我辦的聯誼吧,大家聚在一起聊聊天,幾十個人的場合,也不尷尬不是?』
『不好意思,楊老師,我下一節還有課,要先把這些作業改完。下次再聊吧,我去圖書館找一下資料。再見——』閃人。可惜,閃人失敗。
身為臺灣中年歐巴桑,最厲害的地方是如果她不打算放人,妳絕對別想飛天遁地。還沒開步走,就讓楊老師給抓住了——
『哎,只是一點作業,不急,下次再發還也沒關係。反正現在離下一堂課還有四十分鐘,咱們好好聊聊嘛。我說,李老師,妳人這麼漂亮,平日卻又沒參加什麼校外活動的,這樣可不是活生生將青春給耽誤了嗎?可惜我們學校沒有年輕未婚的男老師,要不然妳可能早被追走結婚了。我瞭解妳們年輕女生臉皮薄,不好意思開口,所以今天楊老師我呢,就當一次壞人,硬性規定妳這星期天一定要來參加我們的聯誼,聽到了嗎?好,那就決定了。』
『楊老師,請妳不要擅自決定別人並不想做的——』李想昨天才好不容易壓下的心火,眼下又被挑燃起一丈高,幾乎忍不住要以最嚴厲的口氣毫不留情的拒絕……
叮叮咚咚——
桌上手機突然響起了單調而短促的手機鈴聲,打斷了兩人的糾纏,也止住了李想所有來不及脫口而出的厲言。她深深吐出一口氣,平靜對楊老師道:
『不好意思,我接個電話。』說完,抓起手機離開辦公室,沒有理會身後楊老師隱隱約約的驚詫聲,似乎說著:『天啊!什麼時代了,居然還在使用這沒有和絃鈴聲的手機!真土。』
李想沒空理會身後的嘟囔聲,看了看手機面板,發現是個陌生的手機號碼,如果不是打錯電話的,那就可能是某位家長打來的了——
『你好,我是李想,請問哪位?』
『小慧,是我。』醇厚舒緩的男聲。
她皺眉,將手機又拿到眼前,瞪著面板兩秒,才又貼回耳邊,客氣地道:
『你打錯電話了。』說完,掛掉。正想順便刪除這幾天以來所有的來電記錄,不料手機鈴聲竟又響起。她瞪著面板上的號碼,依然是來自方才打錯的那組電話,當下的衝動是關機,她最恨這種亂打電話浪費別人時間與金錢的事了!
關機吧,那就關機吧,只消按下電源鍵,世界立馬回覆太平安寧……
『喂!請不要再打這支電話了,這裡沒有你要找的人——』終於還是氣不過,於是兇狠接起,決定給對方濃重的警告之後,再關機!但顯然她的計劃永遠比不上變化。
『我現在人在警衛室。』只這麼輕淡的一句,就將她接下來預算要做的所有動作都消滅於無形。
什麼?他說什麼?
她身子倏地僵直,也無法開口,腦中烘烘然糊成一片,不明白他那句話是什麼意思。哪個警衛室?他公司警衛室?還他家那個社群的警衛室?
『妳們學校的警衛室。』也不知道是她脫口問了出來,還是對方有讀心術,總之,很明確的告知了他確切所在何處。
然後,又接著道:『我已經看到妳了,小慧。是妳下來,還是我上去?』非常慷慨大方的提供選擇,任君隨便決定之。
隨著電話裡那個男人的說明,她無法控掌大腦所有指令,只能任由目光本能的隨著電話裡的說明,放眼過去。她現在所站立的地方是學校的行政大樓三樓,是校門口進來的第一幢大樓,與警衛室相距並不太遠。所以當她的視線與某雙等待著的沉眸銜接上時,她能輕易的看清他眼中那抹令人不安的……炙熱。
啪!
相依為命多年的古董手機從她手中滑落,而她卻全然的無能為力,只能任由它摔斷了通訊、摔碎了機體,可卻摔不掉明確出現在眼前的身影,他是真實存在的……
心口悶悶的,有些喘不過氣。
是在,心疼錢吧?
※※※
李想從來沒有想過會在這個城市見到他。
對他而言,但凡與臺北兩個字不沾邊的地方,就叫鄉下,而他討厭鄉下。
好吧,他來到這個『鄉下』也就算了,可她怎麼也沒有想到會見到這樣的他,這麼的……怎麼說呢,這麼的平民、這麼的路人甲——即使如此的路人甲,他也是最帥的那一個……
嗟!想哪兒了!回題。
雖然說他穿什麼樣的衣著都沒差,不管是龍袍還是乞丐裝套在他身上,她依然能在第一眼將他認出,不會有任何誤差。不過……她還真的沒想過會見到穿得如此平價的他,對她而言,實在太奇怪了,不知道為什麼他居然能一臉輕鬆的樣子,彷佛習以為常的坦然,在她認知中,這根本不可能。
頭髮沒有特意梳整得很有型,身上唯一稱得上名牌的東西就是他左手腕上那隻勞力士錶——而且還是很老很土的那一型,加上保養得極差,表身有好幾處磨損,鏡面周圍鑲嵌的碎鑽也掉了一半,看起來悽慘得要命。
那是他阿公以前戴了二十年的,在他十六歲生日時當成傳家之寶送給他,還刻意找人在表內側刻下『子子孫孫永寶用』七個字,以顯傳家之寶的身價。(至於送他的原因是因為阿公有了更名貴、更大顆的鑽表可以炫耀一事,就別提了。)以前為了這隻既拙又陳舊的手錶,他被同學笑得不得了,所以很快就拿下來了,恨不得將它砸爛,發誓再也不戴。可不知道為什麼,現在又戴上了。除了那隻土得掉渣的名貴勞力士外,他全身上下還真找不出可以稱之為名牌的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