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兩害相權取其輕

塵世 木梵 第2頁,共2頁

「不要你做什麼,你好好地長大就行了。」落塵的身高只到落沙的肩膀了。她抓住落沙的胳膊,兩個人向車子走去。

落沙有些洩氣,覺得姐姐還是拿自己當小孩子:「姐,你去看房子吧,我願意和你們一起住。」

落塵拍了拍落沙的手:「好。」

這兩天,落塵都是來去匆匆,上完課就回家。

今天,落塵回來得早,就先回宿舍收拾一下,舒適的宿舍生活就這樣沒有了。但體驗了大學生活,落塵覺得已經足夠了。她需要把小東西收拾一下,別的林緒自然會安排。她什麼時候這麼依賴他呢,還是一直都這麼依賴,所以才使自己的有些功能退化了?落塵坐在那裡想,林緒和自己在一起,有什麼功能是退化了呢?好像沒有吧。他還是那個泰山崩於前而不變色、無所不能的林緒。

這時,敲門聲響起。落塵還沒走到門口,就聽濛濛的大嗓門叫道:「落塵,我看到你進樓了。快開門,躲是躲不過去的!」

落塵莞爾,這個濛濛怎麼串門都這麼張揚,生怕沒人知道似的。

門一開,濛濛就衝了進來,又用同樣的速度關好門。然後,她又警覺地四處看看,壓低聲音說:「我說嘛,楚荊揚那樣的極品你怎麼都看不上?原來你竟然和華林的董事長林緒有一腿,怎麼好男人都砸在你身上了?我想砸別人身上還被人給閃了。唉,讓不讓人活了,什麼世道!」

濛濛的思維跳得太快,已經從打探過渡到為她自己感嘆中了:「生不逢時,既生塵,何生蒙!」然後她又啊啊呀呀地唱了一頓花腔,倒在了落塵的床上。整個過程,完全不需要落塵的參與。

其實,濛濛見到林緒的時候,並不知道他就是華林的現任董事長。但林緒實在是太出名了,c大為自己培養出這樣的人才而大肆宣傳,把他的照片放大了,跟很多名人一樣掛在教學樓的走廊中。濛濛只是覺得他很眼熟,因為比林緒低好幾個年級,所以她並不熟悉他的事蹟。可是她路過時掃一眼那些照片,總覺得有些印象。回到宿舍裡,她就覺得自己怎麼好像見過這個人啊?第二天,食堂裡的電視播華林要上市的新聞,還附了一張林緒的照片,還有一段他在董事會演講的錄影,很多男生女生都仰著頭看,濛濛也湊了過去。她猛然想起這是那天找落塵的人,沒想到竟然有這麼大的來頭!

濛濛自己的來歷也不簡單。她家從曾祖父那輩開始,就代代都在軍界,從軍從政,都離不開這個根源。現在,她家裡的親戚遍佈全國,勢力很大。她的將來早被安排好了,她唯一的反叛就是沒按照家裡的要求報考軍校,而考進了c大。父母也是心疼她,也就默許了。她是在爺爺的咆哮聲中來c大報到的,上學以後,就始終沒敢回家。

濛濛覺得落塵是個有故事有經歷的人,和她在一起,一點兒壓力都沒有。落塵很超然,對其他人好像沒有任何要求。躺在落塵的床上,濛濛覺得簡直舒服極了。還有落塵做的菜,對於從來沒有吃過家常菜的濛濛來說,那就是絕對的美食。這些就足以讓濛濛把落塵作為一生的知己,用來賴吃賴喝耍賴皮的知己。

濛濛最近喜歡上建築系的一個男生,叫李其。李其是那種從小就學畫畫,藝術氣息很濃,有些頹廢,但也很有才氣的人。濛濛和他們系的一幫人都走得很近,稱兄道弟的,總混在一起。她也知道,這樣的男生家裡是一定不會同意的,規矩、木訥的人或許還合爺爺他們的口味。濛濛就想把他當哥們兒。可就在濛濛痛下決心時,竟然有個校花級的清純女生向李其表白,還整天地纏著李其,到哪兒都跟著。

本來要是校花不出現,濛濛覺得還能按捺得住,可一有明確的情敵出現,她就實在忍不住了。她先是緊跟著李其,不讓校花有出手的機會。可天天跟著就更覺得喜歡,自己不想動心,也不想讓李其動心,所以經常和落塵唸叨著想練彈指神功。總之,她把自己折騰得夠戧。

和落塵堆雪人的那天晚上,濛濛又和他們一起出去吃飯。後來濛濛喝得有些高了。加上那個小女生含情脈脈地坐在一旁,不住地跟李其眉目傳情。濛濛愈發覺得自己窩囊。她覺得自己先看上的,只是沒出手而已,怎麼就讓別人勾走了呢?喝得也有些難受了,濛濛就出去吹吹風,希望看不到會好受些。

沒想到,她抱著頭蹲了一會兒,再抬起頭時,李其就站在面前。濛濛心一橫,管他什麼將來呢,等李其被人搶去了,再惦記也遲了,先追到手再說吧,成不成那是後話,反正不能讓自己空歡喜一場。所以,濛濛當時就開始了她有生以來唯一的一次,也可能是最糗的一次表白。

當時,濛濛也沒想好要怎麼說,只是站起身抱住李其:「李其,我……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她的話還沒說完,一陣風過來,濛濛就覺得頭特別的暈,胃特別的難受。然後就把她吃下去的東西全吐到他身上去了。不是李其不想閃躲,實在是當時濛濛太激動,抓他抓得太緊,所以他只來得及掙脫開她的一隻手,當然未能倖免於難。

再之後的事情,濛濛就很模糊了,怎麼回的宿舍,還說了什麼話,完全沒有印象,因為她只記得出醜的事情了。誰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不想留個好印象啊,何況是表白的時候,是要轉為特殊意義的朋友的關鍵時刻啊。即使是不能在一起,也要讓他當想起曾經有那麼個女孩喜歡自己時,心裡還是喜滋滋地得意。現在,濛濛是全砸了。尤其李其當時閃躲的樣子,更是傷了濛濛的心,好像他避之唯恐不及。濛濛覺得自己是徹底失敗了,失敗加出了洋相,這讓她這些天都貓在宿舍裡,誰都不想見。

她唯一想見的人就是落塵,可她形色匆匆,似乎比濛濛自己溜得還快呢。今天好不容易逮到她了,濛濛很想和她一起待會兒,好像這樣就能平靜下來,然後厚著臉皮四處晃去了。

落塵看著濛濛一個人在床上折騰,捶胸頓足的樣子,笑得不行。濛濛其實是很漂亮的女生,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顴骨,筆直的鼻樑,適中卻性感的嘴唇,近一米七的身高,很有些異域風情的美。如果說落塵是工筆,勝在味道,那麼濛濛就是油畫,濃妝重彩也掩不住她飛揚的神采。落塵覺得濛濛不說話的時候很冷豔,但她一耍寶,就什麼形象都沒有了。

「誰把你閃了,那麼大的膽子?」落塵問。

「是啊,」濛濛回答。她想把自己的心事都告訴落塵,又覺得實在太丟人。

「濛濛,我要搬回家住了。」落塵覺得如果搬走的話,應該告訴濛濛一聲,所以即使濛濛不過來,一會兒她也要去濛濛的宿舍的。說起來,她還從來沒去過呢。

「怎麼這個時候搬,一個學期都沒結束呢?我不能來這兒賴著了啊!」濛濛有些離別的傷感。落塵是她最知心的朋友了,起碼她自己是這麼認為的。見落塵似乎也很難過,濛濛連忙取笑說:「是不是你家那位有些寂寞難耐?」

「別笑我了。濛濛,等我搬了新家,請你過去玩啊。你一樣可以隨時去,待多久都行。」雖然落塵知道林緒不喜歡家裡有生人,但看到濛濛因為自己要搬走露出的落寞神情,她好像看到自己曾經孤單的樣子,就忍不住邀請她,想和她經常見面,期待她的造訪。

濛濛當然清楚這種邀請的分量。像落塵這種人,請別人去家裡絕對是很重視對方的一種表示,也可以說是最高規格的款待,是親密的體現。濛濛衝過去緊抱了落塵一下:「謝謝,那我就不客氣了。」雖然她們僅僅相處了幾個月,但好像是認識了很多年,彼此有種奇異的熟悉,很多事情不需要講明。知己,是讓人覺得溫暖的存在。於是,濛濛覺得心沒那麼痛了。男人嘛,總會有的。

濛濛開始幫落塵收拾東西,利落地幫落塵裝箱、打包。這個濛濛最是拿手,因為她家裡經常會搞緊急集合,弄得跟正規軍似的。見濛濛迅速地把什麼都收起來,落塵連忙拉住她:「我要住到週末呢,日常用的先別收。」濛濛的速度落塵自嘆不如,一會兒的工夫,就都分類收好,還貼上標籤,秩序井然。

兩個人收拾乾淨後,就手挽手地去上課了。她們從來都沒有那麼親密過。落塵的邀請,讓她們在心裡確立了彼此的友情。所以出門的時候,濛濛很自然地挽起落塵。她們對視一下,眼裡都是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