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蛇眼便只能眼睜睜地瞪著豪客半摟著他的年輕新寵走了——尤其不能忍受的是,那新寵穿著這件衣服離開時,一扭一扭,騷得沒法看。
更可惡的是,還傳來掌櫃陰陽怪氣的聲音:「一千兩黃金的衣服呢!小夫人可真是太好命了。不像別的小姑娘,沒人付賬,還只能顛沛流離……唉,貧窮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何以解憂?唯有暴富……只有發財了,才能生活得幸福啊……瞧,我這一千兩黃金,呵呵,也算是暴富了一筆了……真是做夢也想不到啊,一件衣服居然可以賣一千兩黃金,神了……」
鳧風初蕾慢悠悠地離去。
委蛇還氣鼓鼓的:「不行,我得去把這衣服搶回來。」
「沒必要!」
「就算買,我們也該買回來。我們又不是出不起錢。」
「出一千兩買自己的衣服?有必要嗎?而且,這衣服已經被人穿過了,再拿來何用?」
「至少,我得問清楚,是不是小狼王拿給他的!」
「何必呢!就算是小狼王拿給他叫賣又如何?」
「我要殺了他!」
鳧風初蕾淡淡地:「不過是一件衣服而已,何必大動肝火?再美的衣服都有穿爛的時候,再好的東西,都有不屬於自己的時候,區區一件衣服,又何必介懷?」
委蛇一怔,忽然想,是啊,金沙王城那麼富可敵國,遍地珠寶,最後也隱匿於洪水之中。
大禹王威震天下,萬王之王,最後還不是長眠九泉,不能帶走哪怕是一個貝幣。
其他的,還有什麼放不下的呢?
它只是恨恨地:「都怪小狼王這廝!他的不要臉簡直一次次重新整理我的認知!居然把衣服拿出來賣掉!假如我再見到他,一言不發,直接就將他幹掉……」
就連鳧風初蕾也沒想到,小狼王居然把這件衣服賣掉了。
而且是以如此不堪的方式。
若非他刻意添油加醋,這邊陲地方的掌櫃,怎麼可能知道這是魚鳧王的新衣?
為了錢,為了權,如此不擇手段,也真是沒有想到。
委蛇餘怒未消:「本來,我還以為小狼王這廝最多就是囂張霸道一點,沒想到,他的人品居然低賤得令人髮指。可惡,真是太可惡了,我真恨在陽城時沒有殺死他……」
鳧風初蕾根本不知道自己當時被小狼王害得那麼慘,因為她一覺醒來,就已經在不周山山脈漫山遍野的紅色三瓣蓮裡,也記不得任何的痛苦慘狀,更不知道百里行暮為了救自己所付出的代價,自然就不如委蛇那麼痛恨小狼王。
她只是深感人性之可怕。
本以為至少是朋友,不料,居然是這樣猥瑣卑鄙之人。
最初是這樣,普通人和普通人之間互相防備,後來朋友之間也開始互相算計,再後來夫妻之間也得留一手,縱然父母親子之間也不見得坦誠相告。
人與人之間,難道就不能再有徹徹底底的坦誠了嗎?
她忽然想到百里行暮,就更是沮喪。
就連他,也拒絕自己同行。
她不知道是因為上元夫人,還是別的原因,也不敢深入去想。
隱隱地,總有不祥的預感。
彷彿今日一別,便是永久的離別。
無數次,她想衝上去問個清楚明白,可是,自尊將自己約束——死纏爛打,只能帶來厭惡和煩惱。
一如自己厭惡小狼王。
她生怕百里行暮也是同樣的心情。
朋友也罷,情侶也罷,合則聚不合則散,無法強求。
她只是一路怏怏不樂。
夕陽的最後一抹餘輝早已散盡,縱夏日天黑得晚,可逛了這麼久,月色也已經慢慢升起來了。
白旗鎮的街頭,熙熙攘攘的人流這才多起來,因為氣候炎熱,大家都成了夜貓子,晝伏夜出,和昨夜一樣,這才開始了新一輪的狂歡。
鳧風初蕾沒有著急找客棧,也不想找,只是一直慢慢齲齲獨行。
委蛇已經縮小身形悄然藏匿在她身邊,顏華草下,她就是一名平淡無奇的女子。
走了很久,心想,這時候,百里行暮已經獨自走了很遠很遠了吧?
他那麼大本事,此去沙漠,沒有自己和委蛇同行,他的確方便得多。
甚至,再見無期。
因為,他根本就沒有跟她約定再見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