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節

不可能犯罪 普璞 第2頁,共2頁

年齡:24

身高:1米78

臉型:瘦削

體型:中等

曾用姓名:不祥

家庭住址:不祥

現在住址:不祥

身體特徵:左小腿骨折

罪行描述:7月14日「女神號」沉船事件最大嫌疑人。案發後,此人潛逃。〗

公安部對提供重大線索的舉報人或將逃犯抓獲的單位或個人,將分別給予50萬元的獎勵。公安部舉報電話:xxxxxxxx。

看著上面模糊的照片,秦伊妮會心地笑了笑。她把這張猶如廢紙般的通緝令小心折疊好放進包內。在這一刻,她覺得除了罪犯本人,自己已是最接近真相的人。從這張除了「左小腿骨折」幾乎毫無價值的通緝令上,她找到了想要的線索。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按照她的計劃行事。這個計劃,讓無論馮雲霄還是馮劍飛,都淪為她手中的棋子。

第四章河妖轉世

【1】

反思自「女神號」沉沒以來的旅程,秦伊妮知道在昨天之前自己的收穫是微乎其微的。唯一的線索就是參與保護「女神號」安全的馮雲霄莫明的逃亡。如果他真的失憶了,那麼抓到他後就能解開「女神號」之謎了麼?答案是不樂觀的。當然秦伊妮也理解馮劍飛,因為這件事不論獲取多麼細小的線索,花費多大的代價都是值得的。警察的工作就是如此。但直到昨天,偶遇的馮雲霄(他自稱為阿益),卻給「女神號」的神秘沉沒之謎的揭開奏響了序曲。從那張通緝令上,秦伊妮證實了一件事。她懷疑這件事是因為那個小小的細節——

「我問過小平頭,他說不認識你,剩下的就是女人的直覺吧。我說馮……」

「你說你那個搭檔馮劍飛?我故佈疑陣躲開他了。」阿益笑了起來,可是表情詭異的好像是在哭泣。

她差點就直撥出馮雲霄的名字,可是他卻打斷她的話,並以為她在說馮劍飛。這不應該是假裝的,說明馮雲霄失憶的真實性是非常大的。他甚至還不知道自己的姓名。但是從後來的對話可以看出馮雲霄已經瞭解了他們二人的底細,說明他已經經過了調查,那又怎會連自己的名字還不知道呢?秦伊妮想起了他身份的特殊性,馮劍飛採取了保密措施,沒有對別人說過他是馮雲霄。所以秦伊妮才問馮劍飛要了通緝令加以求證,果然上面沒有寫出姓名,證實了她的判斷。

可是這就更讓人覺得奇怪——既然失憶了為什麼會逃跑呢?

這是一個謎,但至少說明了:他寧願淪為通緝犯也不會求助於警方。那麼就算抓到他,他也不會把這個謎講出來。而且馮雲霄昨天有恃無恐地出現在她面前,又進行了漂亮的推理,肯定已經做好了萬全的準備。那時她單獨抓他基本的結果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還有一點讓秦伊妮感到驚訝的是:他失憶後推理的本領真的沒有絲毫減弱。秦伊妮雖不瞭解「妮默辛」這種藥物的原理,但曾聽到過這種醫學說法:受到某種刺激失憶的人可能會忘了自己是誰,但是一些技能還是會了然於胸。這種情況通俗的說就是部分失憶,就如馮劍飛所言的沒聽說有誰失憶了連飯也不會吃。對於馮雲霄,推理破案的技能可能真的成為了本能,再也抹不掉了吧。秦伊妮有點侷促不安地想著,經常在電影或電視中可以看到這樣的情景:貌美性感的女主角們總喜歡自作聰明的利用壞人,可最後卻反被壞人利用,再接下來就是英雄救美的俗套。最後是主人公和美女雙雙衝出火場的鏡頭。連馮劍飛都這麼忌憚馮雲霄,把他形容得有如魔鬼一般,自己是否可以利用他,真讓她感到忐忑。也許她加上馮劍飛就能敵得過他,秦伊妮不知怎麼會冒出如此奇怪的念頭,她咬了咬嘴唇,還是決定按計劃行事。

她還記得教官在她的檔案「優點」一欄裡寫上了這四個字:敢做敢為。

她為此自豪。

好了,馮雲霄你去做你想做的吧。我已經把第一個線索告訴你了。好吧,馮劍飛你也可以去追捕他了。秦伊妮望著沒開燈的天花板,疲憊地合上了眼。

【2】

破曉時分,三里村衛生院產房。一個新的生命正在掙扎著誕生。

王翠霞已滿身大汗,她使出了最後一絲氣力。隨著一聲響徹病房的啼哭,她整個人鬆弛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