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就認識了她。
那時候她看起來真的好小,好柔弱,讓我情不自禁地想要保護她一輩子。
那時候的她,叫金小棄。
一個很讓人意外的名字。
小棄?是沒人要的意思麼?因為大家都是這麼說她的。
每當這時候她總是默默地看著他們,然後一語不發地走掉。
我發現她對任何人都不信任,是因為從小就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下的原因麼?這一個發現讓我感到很心疼。
即是,那時候的我才五歲,但卻依舊感到心疼。
為了能得到她的認可,我終於說服了爹地搬到了她家的對面。
於是,我和她成了鄰居。
漸漸地她對我不再有了不信任,我也成了她唯一的朋友。
曾經我以為我們可以一直就這麼過下去的,但是在她七歲的時候她的家人找到了她,而她,也不再是屬於我一個人的了。
她回家之後就一直都沒和我聯絡過,我用盡了一切的辦法才知道她原來不是沒人要的小孩。
她是亞洲最大的企業歐陽國際的二小姐,她的媽咪還是cyn的總裁。
每一次,我都只是遠遠地看著她。
我在等,我在等她想起我的那一天。
可我終究還是沒有等到,十年過去了,整整十年她都沒想起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