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鏡頭攝取的問題,有些電視機前的觀眾還沒有完全個突然出現的流浪漢就是來搗亂的,但在場的林傑可是看得清清楚楚,那個流浪漢分明就是來幫他的,如果不是他那標準的西方人相貌,林傑真會以為那也是個中國同胞。
雖然不知道流浪漢為什麼要幫他,為什麼要幫助中國,但看到他被警察帶走,林傑回過神來,趕緊叫了輛計程車追了上去。他不知道警方是否會同意自己保釋那個流浪漢,但只要他能做的,他會盡上自己的一份力。
倫敦的計程車幾乎都是那種在上海灘電影中出現的黑色甲殼蟲車,這種古董老爺車樣式的計程車,內部空間很大,坐著寬敞舒適,但開起來也是四平八穩,林傑好幾次忍不住催促,但還是比警車晚了好一會兒才趕到警察局。
匆匆忙忙地支付了車費,當林傑下車時,卻正好看到那個流浪漢在一個氣派不凡的白人律師的陪同下施施然走出了警局。林傑認得那個律師,他們公司前年就是被這個律師找上門來,最後賠了一百多萬英鎊的鉅款,公司上下,恐怕沒有人會忘記這個大律師。
那個流浪漢絲毫沒有地位低下的拘束,大大方方地和那位大律師握手道謝。等律師鑽進自己的轎車離開,流浪漢笑著對林傑打了個招呼,用半生不熟的中文說道:「泥豪。」
林傑一愣,也回了一句「你好」。然後用英語說道:「先生,雖然不知道你為什麼會幫我,不過,我為我的祖國,以及我自己,向你表示衷心地感謝。」
「那就請我喝一杯吧。」流浪漢笑嘻嘻地說道。
這麼一個微不足道的要求,林傑當然不會拒絕,他打了個電話回家說明一下。便跟著流浪漢穿過幾條小路。到了一家看起來毫不起眼的酒吧。
「嘿嘿。這兒看上去不怎麼樣,不過東西還不錯。」流浪漢說著,自己先進了酒吧,不住地朝著熟人打招呼。
「看來你人緣很好啊。」林傑笑道。
「嘿嘿,住得久了,認識的人自然就多了。」流浪漢笑道。
對他的話,林傑深以為然。這流浪漢明顯是自小在倫敦長大的,要不然,也不會對這大街小巷這麼熟悉,不會認識這麼多的朋友。但林傑萬萬想不到,實際上,這流浪漢來英國的時間要比他短得多,在倫敦,他僅僅是生活了十幾天。而不是幾十年。
喝了大半杯酒。林傑問道:「你認識克萊恩大律師?」
「哦,他呀?」流浪漢搖頭道:「我不認識他,也不知道是誰請他來保釋我地。不過我猜想,可能是某位中國地大人物看了電視,所以來幫我一把。
林傑點點頭,他也覺得該是這種可能。
流浪漢忽然問道:「對了,老兄,你在招人麼?」
「對,你怎麼知道地?」林傑大奇。
流浪漢笑笑,指了指林傑的公文包道:「剛才你打架時,勞務市場的資料掉了出來,看你這模樣,我想你應該不是去應聘的。」
「呵呵,我想給女兒找個廉價的英語家教,正式的家教我可請不起。」林傑道。
流浪漢想了想,指著自己的鼻子道:「老兄,你不用繼續找人啦,因為你要找地人就在這裡。」
「你?」林傑一愣。
「怎麼?你不是看不起我吧?」流浪漢笑道:「難道我的英語不夠標準?」
這流浪漢和其他人的確是有些不同,發音異常的清晰,絲毫沒有含糊,而且確實也是非常標準的倫敦口音,不過,林傑卻還是覺得有些怪異,想了想,說道:「你的英語自然是標準的,不過,你要知道,自己會說,和能夠教人,是完全兩碼事,而且,我女兒是完全沒有基礎的,她現在只會說中文,你和她恐怕沒有辦法交流吧?」
「這個可難不倒我。」流浪漢笑了笑,找酒吧地夥計借來紙筆,然後說道:「你隨便說幾個詞,看我能不能讓你女兒看懂。」
「蘋果。」林傑想都不想就說道。
流浪漢刷刷幾筆,一隻蘋果就出現在了紙上,雖然線條很是簡單,但那蘋果極其傳神,林傑不得不承認,就算他女兒來了,也絕對不會認錯。
「爺爺。」「獅子。」「農田。」……林傑連續說了幾個,流浪漢都用最快地速度畫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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