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歪點擒郎 席絹 第1頁,共2頁

「華康集團」是香港數一數二的大企業體,由炒地皮起家,三代經營下來,橫跨食品、服飾、百貨各界,成為一塊響噹噹的招牌。

雖然掌令符的主事者其正統親系的繼承權不容置疑,但在「華康」之內,龐雜的親系間種種權力鬥爭永不會有終止的一天。誰是掛名的主事者並不重要,有時候最精明厲害的人其手中握有的權力比主事者更多。然後再一次改朝換代,權力重新分配,並不是不可能的事。

三十年前,三房所生的鐘重陽便是在一個契機中脫穎而出,成為繼承者。「華康」第一代創始人鍾埠,擁有五個妻妾,十個兒子,八個女兒。當然,女兒嫁出去就沒了權力管孃家的事。而十個兒子則全數進入「華康」之中。同父異母的情況下,競爭如何能不慘烈?

鍾重陽的年輕歲月全在爭權奪勢中度過,年屆四十時,才娶進一名美麗溫柔的女子充場面。他對女色並不著迷,可能父親的爛情造成眾多兄弟爭產的事件令他厭惡,所以他並不打算讓自己的下一代有爭財的事件;而他也不想生太多個,所以他選擇在完美品質控制下生一、兩個孩子。一個經營鬼才如他,再一個美麗而才氣橫溢的女人調配下,他鐘重陽的兒子再不濟也該是天之驕子,人間龍鳳。

失算了!確實是失算了!他強勢的基因竟沒有在獨生子體內發生效用。反而讓他百分之百的像他那個沒用的妻子,不管他二十六年來如何訓練,悲慘的結果都一再回應他——鍾重陽的獨生子是個扶不起的阿斗。

幸好他為人一向謹慎與具有遠見,在二十年前收養了鍾適。這個出身於遠堂親的孤兒,反而具有凌駕「華康」體系內所有人的才華,自他十八歲起就不容小覷。

鍾適是個可用之材,如果他是自己的兒子,那他鐘重陽足以放一百個心,欣見自己終身所奮鬥的事業不會讓旁觀奪了去,早早放下事業,安享天年。但他僅有的兒子是個阿斗,這種情況下。任何一個能力卓絕的年輕男子,都必須讓鍾重陽再三提防。

即使鍾適本性不惡,甚至可以說表現得太好,性子也忠於有恩於他的人,但,養虎必終成大患。鍾重陽太明白一個能力超強的人永不會甘困淺灘,為人作嫁。一朝異心突起,賠上的是整個他三十年來努力的心血。不能給予權,只能用其才;不讓他在「華康」有坐大的機會,更不允許他去自立門戶或為其他人所重用。

鍾適太強,這是他的命——永遠是他鐘重陽的傀儡。

所以,一個孤兒,無權無勢無背景。最好還是生來平凡便可,否則只有供人利用的命。

掌握住其正直的性格,施予舉手之勞的恩情,接下來要搓圓搓扁還不簡單?鍾適是最明白的例子,只要小心防著他產生私心便可。

在鍾重陽看來,他還有把握控制鍾適十年,那時便得毫不留情的踢開他,否則自己的兒子地位將會不保。

冷冷的微笑泛在自滿而陰騭的唇角。他是鍾重陽,香港商界的霸王,傲視群倫三十年,沒人敢經易與他交鋒。

「總裁,鍾特助上來了。」秘書的聲音由內線電話中響起。

鍾重陽收拾自己的心思。喝了一口參茶,才道:「請他進來。」

不一會,鍾適沉穩的步入總裁辦公室,手上幾份企劃案正等著與大老闆做最後討論下定案。

「伯父。」

「來,坐下來,先把公事擱著,咱們聊聊。」鍾重陽笑得溫和。

鍾適面孔一貫溫文平靜,心中暗自警戒。雖然他一向義無反顧的為「華康」賣命,但並不代表他從不曉得自己的存在令所有人防範不已,即使是重用他的鐘老爺子亦不例外。鍾重陽天性多疑,對人性只信八成,隨時提防著剩餘兩成的變數。也之所以他能擁有今天的地位。

今天會有公事以外的「聊聊」,不可輕忽。

「鍾適,你也三十歲了吧?近幾年來怎麼都沒看到你去追求女孩子呢?老是為公事忙,連我看了都不忍心,相信你父母在天之靈也會掛心吧!」鍾重陽直接切入主題。

鍾適微笑以對。

「這幾年來伯父的事業正式往日本版圖邁進,為了打穩根基,輕忽不得。何況我還年輕,並不急。想當年伯父也是年屆四十才娶妻,不應該認為小侄年紀已到才是。」

「哎,有好物件就該放手追才是。你也不會不知道鍾迅那小子向來以你為指標,如果你不娶妻,我看那小子也樂得單身來忤逆我。」鬱郁一嘆,想到自己有那種不成材的兒子,不免又要怨到亡妻身上。這真是他鐘重陽一生唯一的敗筆。

鍾適心頭不禁沉了下來,冷靜問著:「伯父要替我介紹物件?」

「。」他點頭,笑道:「你記得上回楊老的壽宴中見到的金小姐吧?她是美國「金福」集團總裁的千金。近來我們有一件合作案要談,金董就建議順便安排你們相親。金小姐對你可是一見鍾情,對你而言,這是絕佳的好機會。你明白我不希望這樁合作計畫告吹吧?」

「我明白。」

「當然,我相信你不會令我失望,你一向孝順。」鍾重陽點上菸鬥,笑得相當滿意。

這件事情解決後,接下來當然是討論公事的時間。

鍾適向來值錢,他非常滿意自己二十年前的決定沒有錯。他鐘重陽永遠沒有犯錯的時候,尤其在投資方面。

***大學畢業已一年多,原本按計畫應該再修完一個碩士學位才算學習完成,但為了讓父母安心前往歐洲養老兼養病,方笙在大三時便已正式入主方氏企業,以特助身分處理種種事務,大四便已非正式的擔任總經理職位,應付各大董事股東的野心或質詢,並且將父母送往瑞士休養。

母親身體一向不好,尤以呼吸器官為甚。最好移居到空氣清新的地方才不會讓她的氣喘病發作。而方父在經歷一次輕微中風之後,以他那種動不動就毛起來的性子,只有將他隔離在商界煩事之外,否則隨時再來一次中風或心臟病發什麼的,可就麻煩了。

方家的決策者早已是方笙,所以當方氏夫婦一致抗拒這個決定時,根本是抗議無效,兩三下便被打包前往瑞士欣賞湖光山色,怡情養性。為了怕方氏夫婦一時不適應,方笙也讓三朝元老的奶媽康婆婆一同去住一、兩年,並且每年寒暑假叫方箏、方範去瑞士綵衣娛親。而她自己因公事走不開,每星期一定打一次電話前去問安兼報告業務狀況——當然是報喜不報憂。

在商界中,方笙並不被認為是女強人,但她總是可以如願的得到她所爭取的訂單、合作的物件,她的定位是很模糊的。

太年輕、太纖細雅緻,再加上渾身上下充滿憐人的羸弱氣質,穿著上更是以古典飄逸為主。

有那一個出門與人談生意的女人是這種長相打扮的?往往與她談生意的人心中充滿這種問號時,手也不知不覺簽下了合同,這實在是件奇怪的事。但一年多來,方氏企業的營業額直線上升是不爭的事實,也成功的使大部分不服氣的董事們無話可說,只能在心中暗自氣忿不平。

「為什麼我要代理你的職位?」方箏很不平,非常不平的問著。好不容易今年的春假由青年節放到四月五號清明節,整整八、九天沒讓她去玩已經很過分了,居然還要她暫代大老闆職位,有沒有天理呀?

方笙拉上行李箱的拉練,轉而整理起梳妝檯上的瓶瓶罐罐,無視於妹妹的張牙舞爪。

「我說過了,因為我要去香港參加商業座談,順便去深圳評估設廠的可行性。」

「你去就去,幹嘛一定要我代理?公事等你回來再處理呀!」嗟!何況那撈什子的座談會不去也罷!要不是太清楚大姊已三、四年沒有放下公事去玩,這次她才不會放行。誰不知道大姊根本是仗著好聽的名義想去香港玩而已。

方笙搖頭道:「張董事近來行跡詭祟,我要你看住他,別讓他破壞我們的信譽。你知道日本那邊訂的零件半成品月中一定得交貨,而張董還一直對我們沒有買他自己公司的原料耿耿於懷。還有,他玩股票賠了不少,注意他與公司的財務來往情形,不許他有借支行為。」

方箏抬頭看天花板,嫌惡道:「我真服了那傢伙!不知道該說他命中帶煞還是天生倒楣。股市飆到八千五百點時才進場,結果不出二天,股市大跌直破八千大關,轉眼間輸了二千萬左右,我要是他一定早早羞愧得去跳河了!開紅盤沒他的分,股市重挫時,他真的那幾家公司永遠首當直衝。由張董身上,我找到一條生財秘訣——挑他不看好的公司去買股票穩賺。當他進場時,咱們最好抽腿溜開。」一個月前她拿系學會的基金進場小玩了下,果真賺了十來萬,用來辦了一場豪華舞會。這麼說來,張董造福了不少人。

「總之,麻煩你了。」方笙走過來,拍了拍小妹的肩膀。

方箏聳了聳肩。

「算了,反正你比較大,」何況自從上大學之後,她沒課時都得去公司打工,被剝奪掉假日也只是小意思而已。「對了,你自己一個人去嗎?」

「不是。「才俊商會」的人也去,就邀我一同去。九七大限快到了,飯店不好訂,他們在那邊有大房子可以住——」

不待方笙說完,方箏立即大叫:「開什麼玩笑!與十幾個大色狼住在一個宅子裡?我不答應!裡頭那票人尤以何必生那色鬼最差勁!你不許與他們住!這樣好了,我高中學姊斐紅葉她家在香港有別墅,我與她連絡一下——」

「方箏。」她拉住要往外跑的妹妹。「我有地方可以去,不住別人的大宅子。」

「去那?如果另一個地方也住著男人,你不如不要去。」

「我會給自己找到地方的,相信我。」方笙翦水大眼睛狡慧黠的一閃一閃。更有著無比的期待。

「大姊頭,我不是不相信你的自保能力,但是如果老爸知道我沒保護你,他會一槍打死我的!」

基本上,方笙決定要做的事,連玉皇大帝也阻止不了,抬出區區而渺小的方家掛名戶長來嚇阻,恐難收萬分之一的成效。

「我在那邊有朋友,你放心。」

別看方笙似乎溫柔好商量,即使沒有斬釘截鐵的反駁或強調,方箏也知道不僅阻止無望,連想打聽一下方笙的朋友是誰都不會有結果。

「好啦!不管你了!十天後不要回來哭訴失身就好了。嘖!沒事與那一票色狼同行,不知道在想什麼!」

話完,方箏訕訕的走出去。

方笙望著上的房門良久,才看向床頭櫃上一本攤開的名流雜誌。

翻開的那一頁,標題正是:「華康」鍾公子與美國銀行大王千金相見歡,迸裂出愛的火花,佳期可待。相信又是一場財與勢的華麗結合。

標題右方的照片足足放大成整頁的版面,約莫八開大。被喚為金童玉女的男女在舞池中被記者捕捉到畫面,另一頁更放了三張在不同埸臺出遊的照片。遊艇上、餐廳裡,以及鍾家巨宅的門口,在在暗示好事將近的訊息。

春蔥玉指輕輕劃上相片中男子俊逸的面孔。四年了!這男子更形沉穩內斂已無須似當年那般刻意扮老成,以博取對手的敬畏忌憚。

也該是時候了,不是嗎?

如果他已忘了她,她可得快快助他拾起記憶;因為她不準備與他就此錯過。

這個男人,只能屬於她。

溫柔的眼眸水漾晶燦,凝視相片中她喜愛的男子——鍾適。

***從臺灣飛抵香港啟德機場,花不了許多時間,當然不足以稱累。所以當天晚上主辦單位即率先辦了個酒宴為十來個「青年才俊」接風洗麈。

可不見得這票二世祖有什麼了不得的豐功偉業,而是其背後代表的財力令人倍加殷勤。何況這些年輕人總有一天會繼承其家業,有了來往,生意才好做。

十四名參與者中,只有方笙是唯一的女性,而且美麗溫柔的外貌不意外的招來眾多覬覦,其中又以召集人何必生更是勢在必得。

開玩笑!泵且不論方笙所代表的方氏企業,以及她是諸家大老眼中的佳媳能婦,有幸交往來旺夫益子又中看,大大有利之外,純粹以男人的眼光來看,這種女人交來當妻子不僅風光體面,想必溫柔似水、千嬌百媚得讓人骨頭都化酥了。娶來當妻子根本是有百利而無一弊。

何況上流社會中容貌姣好的女子實在是少見,多的是妝扮出來的姿色;像方笙這種麗質天生,又得以繼承大筆財富的女子並不多見。即使有,也不可能美得像方笙這般溫雅似水,而不咄咄逼人。

因此早在力邀方笙同行時,何必生已打定主意要得到這個女子。所以才百般安排。依他看,方笙是傳統出嫁從夫的保守女子,如果十天的日夜相處下來,也不能打動她芳心的話,那麼採取一些「必要」的手段是一定的。反正他想娶她嘛!在婚前做任何事都沒有關係了。

只要方笙的妹妹——那個人人退避三舍的暴力分子方箏不在方圓百里之內,一切都好辦得多。他必須牢牢把握住這次機會,否則回臺灣後絕對等不到第二次良機。

將佳人載到酒會,極盡能事的殷勤;下車後,他挺起胸膛笑道:「方小姐,如果你對廣東話不太能理解的話,請容許在下跟隨在一旁當個忠心的嚮導,放心,一切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