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

我覺得老太太再留她們來一把,人家連褲子都要輸光了。

送走了三姑六婆後,我趴在小電前繼續趕畫稿,這次發來的是灰姑娘與王子式的短篇,劇情很老套,橋段很狗血,不過,那不重要,在雜誌的篩稿標準裡,最重要的是小說中動作描寫的精彩程度,以我常年浸淫在道德倫理中的學術眼光來研究,手中這個稿子的動作描寫,只能歸於一般。

可大家都是為了混一口飯吃,就像我的工作是為到手的稿子畫插圖——不管我喜不喜歡這個故事,我都要為它配上最合適的彩插,一臺小電,一個手繪板,這是我賴以為生的全部家當,人說知足常樂,我想我應該是個容易滿足的人,哪怕是再不喜歡的故事人物,他們都將在我筆下落地而生(雖然大多數情況下他們都是以躺著的姿勢……),他們在色彩中擁有了自己的人生與記憶,而我為此而欣喜,出院後的五年來,無數的人物在我筆下有聲有色,有說有笑,可是誰又來給我記憶?也許只有繪畫的時候,我才會覺得自己並不卑微,甚至偉大如創世神。

天已暗下來,窗外是疏朗的星輝,它們在京城的空氣中顯得稀薄黯淡,但我依舊覺得,能和愛著的人一起遙望星空,是一件天真而幸福的事,就像有飯吃,有水喝,能在病中活下來一樣,幸福。

可是至今沒有人陪我一起看過星星,也許從前有,可我記不得了,便等於沒有。

至於長生大師那樣的人物,他是天上的星星,我迷戀著,崇拜著,又明知著他是那樣的高不可攀,人們都把星星比作人的眼睛,把眼睛比作心靈的窗戶,我想長生大師一定是最漂亮的那一扇。

而我的眼睛並不漂亮,也不大,它們唯一的作用就是讓我媽還認得我這個女兒,我媽說,那場醫療事故太可怕,我當時整個臉腫得跟豬頭一樣,不知是過量的激素還是別的什麼奇怪藥物,我五年前出院時的臉,依舊浮腫變形,到現在才恢復得像個人樣,可長久的肌肉擠壓、拉伸、抽搐,我早已失了從前的面孔。

我以前很漂亮嗎?我常常問我媽,女人愛美麼,這很正常。

很漂亮,漂亮得鎮上的男孩天天追在你裙子後面跑,我媽笑著說,但她的目光往往都盯在麻將桌旁張嬸面前的人民幣上。

於是我明白了,人再漂亮,也是比不過毛爺爺的。

後來母親又說七年前匆忙帶我來京求醫,我少時的照片丟在了那個遙遠的故鄉,我是永遠無法知道我從前長得有多漂亮了,我畫得出別人,卻畫不出自己,我畫了那麼多場愛情,卻丟了自己的。

主編說我是個情感豐富的人,動人的過去才有動人的筆,他問我從前是不是有過深刻的感情,是不是深愛過一個人,我當時歪著頭想了半天,沒有,我拍著胸膛說,我是繪畫天才,不需要那些。

可我心中分明有一團火苗跳動著,不安又暴躁著,那種心的悸動不會說謊,而我到底記不得從前的戀情是什麼樣了,也許它早已結束,在我失憶之前,要不然,為何我在京城這又窮又苦的五年,沒有一個人來看我?我甚至把自己的現況寫進雜誌專欄裡,也除了幾個猥瑣男來信請求交往,依然無人來看我。

又或者,那位遙遠的「他」,真是一個從未翻過《美色時代》的正人君子?

但我覺得世上這樣的正人君子稀少如熊貓,連張正義這樣陽光開朗的男人,都揹著李培培問我借過好幾期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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