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時光倒流,重新回到飛機上。她一定不抓司馬光塵的衣領,也一定不會跟他抬槓吵架。一切,都與她無關。這樣,她就不會在校園裡認識這麼個自大狂。再說,當時她也不知道,他也是這所學校的學生啊。
看他那副吊兒郎當的樣子,誰知道居然是表演系的學生。
是不是表演系都是那種人?鼻孔朝天,瞧不起任何人,天天惹事生非。
眼前只要劃過自大狂的臉,她就感到頭暈想吐。
王小燕端來一盤綠葡萄,問她:「千川,你咋了?來,嚐嚐俺家種的葡萄,可甜了。」
她也不客氣,直接拿起一串葡萄就往嘴裡塞,好歹是驅趕了那乾嘔的衝動。
「小燕,我跟你說,我最近認識一個特自戀的傢伙。他這個人不僅自戀,還狂妄。居然揚言說喜歡我,真是受不了這種自以為是的傢伙。」
許千川根本沒把那個人的告白當回事,結果王小燕卻一副認真勁兒問道:「跟你告白?誰啊?」
「哎呀,誰不重要啊,重要的是我有男朋友!」她擺擺手,一隻胳膊撐著自己的小腦袋說道。
原本以為王小燕聽後會跟著她一起吐槽那位惡魔,結果沒想到王小燕目瞪口呆的尖叫道:「什麼?千川,你有男朋友啊?」
「你不知道嗎?」她眨眨眼,拍了下自己的腦門:「哎呦,看我這記性。咱倆認識這麼多天,還沒好好聊過天。」
王小燕湊近她,好奇的問:「是個怎樣的人?俺今天下午曬衣服,在陽臺上看到一個男的送你回宿舍,是不是他啊?」
「什麼呀,那是萬顏。我倆只是朋友,高中同學。」
「那你男朋友是誰?」王小燕抓著她胳膊,來回搖晃,「快給俺看看,給俺看看。」
「哎呀,急什麼,我這不是在給你找照片呢麼。」
許千川拿起手機,點開相簿,有一個專門屬於景荀之的相簿。被她命名為:我的愛。
相簿被點開,英俊的臉龐赫然引入眼簾。
景荀之西裝革履在事務所工作的模樣,眉目微皺,背影威嚴挺拔。他氣質出眾,面容溫文儒雅,清秀俊逸。往後翻相片,場景轉換為家中。他深顏色的上衣前面掛著一條粉色的圍裙,他高挑的身姿正在廚房中切菜。俊美的側顏沐浴在正午的陽光下,煞是好看。
不論是工作中的他,還是生活中的他,都顯得那麼英俊優秀。
王小燕搶過她的手機,不敢相信的問道:「這……這是你的男朋友?」
「是啊,怎麼樣?很帥吧!」
王小燕臉紅彤彤的問她:「你們、你們同居了?」
她勾著嘴角,指著相片中的男人,說:「是啊。」
「我的天!」
她天真無邪的眨巴著大眼睛,問道:「這有什麼好驚訝的?」
王小燕把手機還給她,認認真真的板正她的坐姿,眼中透著堅定的神采:「千川,在俺老家,女子和男人同居那意味什麼你知道嗎?」
「意味著什麼?」她摸摸後腦勺,心想王小燕是農村人,大底跟城市的生活習俗不同吧。
「意味著要結婚!要生小孩的!」
她打掉王小燕不斷搖晃自己的手,漬漬兩聲,嘲笑她沒見過世面。
「我知道啊,」她從座位上站起來,將手機抱在懷中,貼近心臟。彷彿這樣,他們就像在擁抱似的。她眼底充滿對未來的盼望和希望。許千川聲音柔軟的說:「我知道啊……我願意跟他結婚,給他生個小孩子。我們的孩子,一定像他多一點,他那麼聰明,又那麼有能力。我相信,我們的孩子也一定會非常優異。」
「你瘋了吧!」
王小燕追上來,呼啦一下拉下窗簾,遮蓋住她望著天邊的視線。
「千川,你在十八歲,現在想這個太早了。」王小燕,頓了頓,對她說起自己的故事:「俺娘說了,讓俺來大城市讀書,就是為了將來有機會出人頭地。
俺十六歲的時候,俺娘就把俺嫁給了鄰居家的大兒子。
那個大兒子,有先天性精神病,天天腦子不正常。俺娘尋思,女兒嫁出去,就完成了心願,結果全部都錯了。
後來,俺娘去鄰居家把俺搶回來了,讓俺走出去看看,看看你們城裡人都是怎麼生活的。
從那以後,俺孃的想法就改變了。俺娘說,女子要以事業為重,對於感情切不可操之過急。
不然啊,就會後悔一輩子呢!俺娘說,幸虧當時那個鄰居家的大兒子有精神病,不然俺娘都不知道要找什麼理由把俺接回家。」
許千川點點頭,將懷中的手機放到桌子上,垂眸掩飾住內心搖擺不定的情緒。
「其實,你說得對。過早的把自己未來規劃好,未嘗是件好事。不過……我跟他在一起這麼久了,他從來沒有跟我談過什麼結婚,他大概現在沒有要跟我過一輩子的打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