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涼神色略緩道:「多謝。」
「你不必謝我,我早已說過,救她並非是為你,」金還來冷笑,「何況要解她的毒,還缺一件東西。」
蘭兒小姐忙問:「什麼東西?」
金還來道:「火蟾,半月露至陰至寒,須有火蟾這般至陽之物方能剋制。」
姬涼皺眉。
火蟾並不是只蟾蜍,而是一塊小小的石頭罷了,傳說有一種綠蟾蜍棲居於沙漠,久而久之,便有極少數得日月精華,渾身呈火色,可活上幾百年,死後皆化身為石,只因此物形似蟾蜍,夜裡皆呈火色,所以得名火蟾,其性至陽,去除寒毒是最有效不過的,且只有關外沙漠溼熱之地才會出現,極其稀少,因此每得一件,必定價值,昔年百里英曾從關外買得一隻,這便是堂堂千手教金大教主的傑作。
蘭兒小姐喜悅:「火蟾當真是稀世的寶貝,昔年百里英曾得了一隻。不是被你……」接收到某人憤怒的目光,她猛的回神,立即改口,「不是被你們千手教拿了嗎?」
居然敢提本教主扮女人的事,活膩了!金還來咬牙,半邊嘴角勾起:「當然在本教,但我已將它送人了。」
蘭兒小姐吃驚:「送人了?」
金還來不答。
「既是她的嫁妝,我去跟她借。」不知不覺,江小湖已經調息完畢,回到桌邊。
金還來沉默片刻,站起來就走:「算了,還是我自己去吧。省得那丫頭以為我死了,白白號哀,晦氣!」
蘭兒小姐也明白過來,遲疑一下,叫住他:「你就沒想過,除了我和小湖,還有別人也知道你和靈靈的關係,想置你於死地?」
金還來靜靜站了會兒,也不回答,鼻子裡低哼一聲:「回頭我會安排她早些嫁過去,省的留在教裡給我惹麻煩。」他又轉向姬涼,「先扶她回房好好躺著,三日後解毒,但我也只有四五成把握,你自己最好想清楚。」
說完徑直走了。
姬涼低頭看妻子:「你……」
姬夫人微笑:「若非有你,我四五年前就該死了,如今我若是放棄,豈非辜負你一片心?」
「你明白就好。」姬涼抱起她,向一旁的江小湖點點頭,走出大門去了。
第三十三章
「老婆看什麼?」蘭二小姐痴痴望著門發呆,冷不防一雙手臂突然從身後將她抱住,這才發現房間裡只剩了兩個人。
她無不羨慕:「他對夫人真好。」
「他再好,也是有老婆的」,江小湖在她耳邊嘆氣,將她扳過身,「我對你好不好?」
蘭二小姐沉默片刻,忽然仰臉看著他:「你早就知道兇手是我爹爹,為什麼那麼久都不動手?」
江小湖愣住。
蘭二小姐推開他,冷冷道:「你早已明白我是他派來的,卻一直不揭穿,其實是在利用我,對不對?」
「你有武功卻一直瞞著我,你知道我爹爹那莊子處處機關,所以故意設計,讓姬城主假扮水風清和她聯手,藉此機會探路。但爹爹並沒將機關告訴姬城主,所以你和金還來就故意讓我們抓去,你知道我會想法子救你,為你們指路,對不對?」
江小湖不答。
蘭二小姐流下淚,哽咽道:「你全部都知道的,故意拿金釵試探我,利用我引我爹爹出手!」
江小湖沉默半日,輕聲曰:「從你主動找上門要嫁給我的時候,我就懷疑你了……」
蘭二小姐打斷他:「你娶我是被逼的,因為你不能施展武功趕我走,所以就讓金教主想法子嚇我,想讓我自己走。」
江小湖抱住她:「是,但後來……」
「不用什麼後來!」蘭二小姐掙扎,無奈現在的江小湖,已不是當初那個沒有用的江小湖了,縱使上全力,那兩條手臂仍將她緊緊圈在懷中。
「老婆你聽我說,後來我知道你爹是兇手時,就開始猶豫,想真正叫你成為我江家的人……」
「你胡說!你就是想利用我引爹爹出手,打探莊內機關,好向我爹爹報仇!」掙扎不脫,顧不得許多,蘭二小姐低頭,狠狠朝那硬實的手臂一口咬下。
耳畔,輕微的抽氣聲。
蘭二小姐全身一顫,隨即又橫下心,越發使勁,等他鬆手。
「老婆小心磕了牙。」江小湖抱著她輕聲笑。
蘭二小姐無奈,踢他。
「老婆我有內傷!」江小湖慘叫。
「活該!」蘭二小姐狠狠地罵,卻也停了動作,抬臉瞪他,「你有沒有完。臉皮那麼厚!」
江小湖總算鬆手,好笑地看著她:「我臉皮一直這麼厚,老婆不會現在才知道?」
蘭二小姐被噎住,轉身:「好了,是我先騙了你,但你也利用過我,現在扯平了,今後我們再沒有關係!」
江小湖摟著他的腰,含笑道:「老婆真好,捨不得走的。」
瞧著他手上握著的衣帶,蘭二小姐慌得漲紅了臉,快要吐血,不知是該氣還是該笑:「你無賴!怎麼扯別人衣裳!」
「你是我老婆替你寬衣解帶不叫無賴。」衣帶鬆開。
「誰是你老婆了!」捂住。
江小湖停住手,一本正經:「姬兄早已代我送過聘禮,聚水劍價值,你爹也已經收下,老婆可不能賴。」
蘭二小姐啞口無言。
江小湖俯下臉,狀似不滿:「何況你當初逼我娶你的時候,我可捱了不少揍,怎麼能算扯平?」
蘭二小姐賭氣:「你揍還我好了。」
江小湖搖頭:「那可不行,我是堂堂天水主人,怎麼能揍女人?」
蘭二小姐好笑:「你想怎麼辦?」
「我?」江小湖果然認真的想了想,扳過她的身子,凝神看著那張臉,好半天才吐出五個字,「老婆你真美。」
「哼!」見那目光開始下滑,蘭二小姐警覺起來,「你在亂想什麼!」
江小湖咳嗽:「老婆我們成親的日子也不短了,好像還沒洞房吧?」
蘭二小姐眼一瞪,揚手扇過去。
江小湖很容易就抓住了她的手,將她整個人抱起,丟到那張大床上,然後迅速撲上去:「由不得你,就算捱揍,也要洞房!」
兩人頓時滾作一團。
「無賴!放手!你敢欺負我!」
「就敢欺負你。」
「混蛋江小湖!沒用的江小湖!」
「敢說你夫君沒用?」
手一揚,半空中的數盞燈盡數熄滅,爭執聲越來越小,終於消失,黑暗中,空曠的房間裡,響起另一種低低的痛苦的卻又銷魂的聲音......
燈火再度燃起的時候,如雪的紗帳裡,美人枕著男人的臂彎,微微喘息,小臉泛著紅潮,如胭脂般的豔麗,光潔的腰上,幾縷髮絲粘在一起,猶帶著汗跡。
一雙大眼緩緩睜開,很快又閉上。
「老婆累了,多睡會兒。」
「哦。」
「我沒騙你。」
蘭二小姐睜開眼,疑惑。
江小湖將臉湊近她:「我沒騙你,那支金釵是天水城金庫的鑰匙,裡面雖然沒有我這麼上等的寶貝,但中等下等的海部少,還有那本《白日驚風劍譜》。」
蘭二小姐撲哧笑了,拿手推他的胸膛:「臉真厚。」
江小湖抓住她的手,苦笑:「老婆,天亮了老金他們要來尋我出去辦事,你乖乖躺著,否則起不了床別怪我。」
「誰惹你!」蘭二小姐漲紅了臉,想起一事,「聽我爹爹說,江家院外還有一批來歷不明的人在暗中監視你。」
江小湖皺眉:「最早倒是我派的,為的是監視你爹的人,後來沒有發現,我便將他們全撤了回去,想不到又來了一批,你爹想是將他們與我的人當做了同一撥。」
蘭二小姐疑惑:「那他們是誰派來的?」
江小湖嘆氣:「自然是易輕寒,怪道這兩年他來江南走動這麼勤,說是做生意,只怕更多是奉易老爺之命,前來打探我們江家寶貝的,數年來‘南江北易’鼎足而立,說易家對我們江家沒有野心,是不可能的。」
蘭二小姐道:「他與我爹做交易,意在江家財富與《白日驚風劍譜》。」
江小湖道:「你爹營造那座山莊,必虧空不少。我查過,蘭家家業早已不復從前,料到他支撐不了多久,定會盡快動手,如今果不其然。」
說到這裡,他笑笑:「易輕寒是什麼人,豈會做虧本生意,他答應與你爹合作,提供財力支援,絕不只是為江家財富與劍譜那麼簡單,我一直以為那些人全是你爹派來的,若非見到本人,我也想不到會是他,一切安排毫無破綻,連你爹都查不出來,他果然不是個簡單人物。」
蘭二小姐擔心:「你不怕他將來......」
江小湖拍拍她的臉:「當你知道江家財富已經被我用來興建天水城,江家寶貝又是個拿不走的大活人,而這個人還是天水城主的時候,你還會想做什麼?」
蘭二小姐眨眼笑道:「什麼也不做。」
江小湖擰她的鼻子:「易輕寒也是聰明人,比你聰明。」
蘭二小姐頭一偏,撇嘴。
小臉映著燈光煞是可愛,江小湖忍不住親了親她,半晌,目光緩緩移開,他抬頭看看氣窗,那裡已隱約有了亮光。
江小湖微笑:「天亮了。」
蘭二小姐點點頭,閉上眼。
江小湖凝神看著她許久,開始起身穿衣裳,待穿戴完畢,才發現她已經坐了起來,呆呆地抱著被子,什麼話也不說。
他忽然有點心疼,坐回去,將她與被子一齊摟住:「什麼也別想,多睡會兒。」
她垂下眼簾:「你們要行動了,是嗎?」
江小湖沉默了片刻,點頭:「你爹爹這些年為了在暗中培植勢力,營造機關,開銷龐大,入不敷出,暗地做了很多殺人買賣。我們之所以遲遲不動手,一是莊內機關太過厲害,要打探清楚;二則,是為了摸清裡頭的底細,好一舉得手,解散這個組織......」
蘭二小姐抬起臉神色平靜:「其實莊子裡機關很多,你們知道的只有一半而已,縱然你們去了,也未必能見到他。」
江小湖不說話。
蘭二小姐垂首,低低道:「我可以告訴你另一半。」
江小湖嘆了口氣,扳著她的肩:「老婆你記著,你如今已是我們江家的人,我答應你,放過你母親與姐姐他們。但江家滿門血案,你的公公婆婆,全都死在他手裡,我不能輕易放過兇手,這是向爺爺交待的最好辦法。」
「我知道,她做錯了事,就該受到懲罰,」蘭二小姐喃喃道,「我並不是想求你饒他。」
江小湖意外:「那你.....」
蘭二小姐忽然抓住他的手,大眼睛直直地望著他:「答應我,三個月之後再處置他,好不好?」
江小湖不語。
她哀求:「他到底是我爹爹,這麼多年你都等了,三個月不行嗎?」
目中淚光盈盈,帶著驚恐與傷痛,失去親人的痛,正如多年前他聽到那個噩耗時一樣,害怕,想哭,然而那時候他卻必須笑。
江小湖靜靜地看著她,許久才轉過臉:「好。」
蘭二小姐緩緩鬆開他的手,低聲道i:「謝謝你。」
「我是你夫君也是家人。」江小湖起身,意味深長地看了她一眼,走了。
白色身影緩步走下臺階,走過溫泉池,終於邁出了大門,消失在門外,蘭二小姐長長地鬆了口氣,看了看窗外的天色,低頭微笑。
正如一個人寒窗多年,忽然得知考中狀元,便會喜極大哭甚至瘋狂,一個人忍辱近十年,忽然大仇得報,從此可以永遠結束這樣的生活,那種痛快的心情來的太快,達到極點之後,必定會超出理智範圍,瀕臨爆發,這時的他,便會通過各種方式來宣洩,不止於打敗仇人,比如殺戮,折磨,縱然仇人已經死了,鞭屍一頓也是解恨的,因為必須這樣,畸形心態才能得到平衡。
快感達到頂點,之後必是消亡,正如你朝天上丟一件東西,到了最高點之後,必會下落一樣,這種情緒來得快,去的也快,一旦你發洩過了之後,就很難再找回來,所以極少有鞭屍兩次的事情發生。
三個月時間,不長也不短,足以使一個人恢復平靜,那麼,三個月之前不可能的事,三個月之後誰又能說的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