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見你時,我以為愛情只是我自己的事情。
在分開多年後的今天,看到街頭巨大的電影宣傳海報的時候,我才知道,我愛的,原來是你愛我。
【一】「世上所有的遇見,都是久別重逢。」
我叫錢樂樂,有錢了就快樂,我想這大概是我爸給我取名時的深意吧!
初遇雷蒙的時候,我才20歲,大三,是一家動漫製作公司的實習生。典型的社會新鮮人,對一切都充滿了好奇和熱情,只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如《海賊王》一般充滿冒險的驚喜。
在公司,我和我漂亮能幹的頂頭上司蕭然姐關係最好,不管是工作還是下班後我都喜歡跟她待在一起。蕭然姐是個工作狂,偶爾不加班的時候就會去一家叫「lose」的清吧坐坐,順便和lose的老闆——綽號叫大頭的男生聊聊,有時候,還會有另外幾個男生參與他們的聚會。蕭然姐一開始並不喜歡我跟著她,在我鍥而不捨地跟隨之後,她只好默許了。
我對雷蒙所有的瞭解都來自於蕭然姐和大頭以及四毛、高子、阿信的聊天。
他們說,雷蒙唱歌很好聽,很有才華,是他們年少時組的樂隊的主唱。
他們說,雷蒙很專情,當年他在酒吧駐唱的時候很多女生追他,可他始終只鍾情一人。
他們說,雷蒙特講義氣,曾經為了保護樂隊的兄弟,一個人和一群人打架,渾身傷痕累累也不吭一聲。
……
他們說了很多關於雷蒙的事情,他們口中的雷蒙是一個率性、果決、有擔當、重感情、講義氣的男生。只是,我不知道他們口中那麼好的男生為什麼會坐牢?
所以,在得知蕭然姐和大頭要去接雷蒙出獄的時候,我也死纏爛打一起跟著去了。
市一看守所外,我和蕭然姐、大頭還有四毛、高子、阿信一行人並排而立。
就在我覺得自己快要被太陽烤化了的時候,監獄沉重老舊的大鐵門終於在吱呀聲中緩緩開啟。我腦海中馬上浮現出電視裡常出現的類似場面,一個憔悴落寞、鬍子拉碴的男人步履搖晃地從監獄大門蹣跚走出……
但實際上,我眼前的畫面是,一個留著乾淨利落的短髮的男生邁著堅定的步子從監獄大門走出,他的身材頎長,長相陽光帥氣,絲毫沒有那種會犯事坐牢的戾氣。在他看到蕭然姐的那一刻,原本平靜的眸子瞬間散發出耀眼的光芒,我不自覺地被他的眸光吸引住,無暇去關注蕭然姐的反應。
他快步走到了我們面前,我這才發現在工作上不管遇到什麼問題都鎮定自若的蕭然姐,此刻竟然緊張地攥緊了我的手。
雷蒙的眼神從我們的臉上一一掃過,最後眼神落在蕭然姐的身上,沙啞著嗓子說了一句:「好久不見。」
蕭然姐有那麼一瞬間的失神,然後在雷蒙露出微笑的瞬間才放鬆了下來,她鬆開我的手,對雷蒙無比認真地說道:「雷蒙,十年了……歡迎回來。」
蕭然姐的話音剛落,大頭就衝到雷蒙的面前,重重地錘了一下雷蒙的胸口,聲音有些哽咽地說道:「你小子讓我們等了太久了!」
我盯著雷蒙,他的臉上露出明朗的笑,可眼圈卻泛了紅。他大力地與大頭、四毛那幾個男人一一擁抱。
不知道為什麼,明明看著一群大男人眼紅紅的樣子很想笑的我,在他們的擁抱中卻也紅了眼眶。
他們幾人擁抱之後也不說話,只是相互看著,你一拳,我一拳地打來打去。
看著他們似乎有很多話想說,卻又一副一切盡在不言中的樣子,我在旁邊弱弱地出聲了:「各位,你們確定要在這大太陽底下一直這樣用眼神和拳頭聊下去嗎?」
「哦,不好意思。」蕭然姐尷尬地笑了笑,拍了拍雷蒙的肩說,「走吧,我們回去再聊。」
雷蒙笑著點點頭,終於把眼神落在了我的身上,疑惑地問:「這位是?」
沒等蕭然姐介紹我,我就積極地做起了自我介紹:「嗨,雷蒙對嗎?我叫錢樂樂,是蕭然姐的小跟班,很高興見到你!」
和我的熱情截然不同,雷蒙只是禮貌性地笑笑,回了句:「謝謝!也很高興認識你。」
我高漲的熱情之火被他疏離的態度一下子澆熄了,內心有了種莫名的失落和生氣,便努了努嘴不再說話。
回去的車上,大頭他們幾個男生熱火朝天地對雷蒙說著他們這些年的生活。
我坐在車後座上盯著雷蒙輪廓分明的側臉,不知道為什麼,有一種很熟悉的感覺,就像是小時候經常做的夢,近在咫尺卻又遙不可及。
【二】「我們最接近的時候,我跟你之間的距離只有0.01公分,8個小時之後,我愛上了你。」
將雷蒙接到lose之後,我原本想要參加他們的聚餐,好好聽一聽那些有關雷蒙的故事。可是公司臨時加班的一個電話將我的小算盤全部打亂了,好在蕭然姐看我不情不願的樣子,於是跟我約好了明天這個時候一起吃飯,我這才將內心的不甘收起,悻悻地去了公司。
第二天,我害怕堵車遲到,於是早早地就出了門。
順利地搭上公交車,車上的座位已經坐滿,我找了接近後門處一個稍微寬敞一點的地方站著,剛一站穩,我就發現站在我左邊的一個皮膚黝黑看上去很蠻橫的男人正在全神貫注地劃他身前一位女生的包。眼看著他就要得手了,容不得我多想,我猛地側過身,一把抓住了小偷的手,厲聲喝道:「小偷,把錢包還給別人!」
大概是完全沒想到會有這樣一齣,小偷的手一抖,錢包掉在了地上。
車上人的注意力都被我這一喊吸引了過來,小偷從一開始的緊張變成了囂張,惱羞成怒地甩開我的手,罵罵咧咧道:「死丫頭,多管閒事,老子削死你!」
說著,小偷就舉起那把剛剛劃包的小刀朝我揮舞過來。
我心一涼,因為空間太小,沒辦法跑開,只好臉一偏,舉起手來擋。
沒想到,我沒有等來預想中的刺痛,而是聽到小偷的一聲慘叫:「哎喲!」
我疑惑地放下手,轉臉看去。
「雷蒙!」我驚呼道。
眼前雷蒙一隻手緊緊攥住小偷拿著小刀的手,另一隻手將我一把拉到了他的身後。只聽他對小偷說:「欺負女生算什麼男人!」
然後,雷蒙不等小偷進一步反抗,就把小偷摔倒在地,鉗制起來。冷聲對周圍那些看愣神了的人說:「還不快報警!」
司機把車停下,警察很快趕來把小偷帶走了。
小偷被帶離的時候很囂張地對我和雷蒙說了句:「咱們走著瞧!」
「切,誰怕誰!」仗著有警察和雷蒙在,我也毫不示弱地回了句。
等到車子再次發動,我才有時間認真地對雷蒙道謝:「謝謝你!幸好你在。對了,你怎麼在這兒?」
雷蒙微笑地看著我,臉上原本冷硬的線條因為那抹微笑變得柔和起來。他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而是說:「看不出你個子小小的,膽子還挺大。以後不要這麼莽撞了,要不很容易傷害到自己。」
雷蒙說話的時候眼睛很亮,就像暗夜裡的星星,讓人覺得無比的安心。
之後雷蒙才告訴我說,他正好也是坐這趟車去我們約定的飯店吃飯,沒想到碰到了我勇鬥歹徒。
雷蒙的話不多,一路上都是我在嘰嘰喳喳地說著話,他時不時回那麼一兩句。但即便是這樣,對於平常在公交車上無比無聊,恨不得馬上下車的我來說,此刻卻希望車子一直往前開,不要有到站的時候。
不過車子總會到站,我帶著一絲悵惘的心下了車。哪想到今天真是不宜出門,剛剛下車往飯店的方向走,還沒走兩步,我只聽到嘭的一聲——
我自己倒下了。
在我回過神看到一輛紅色的寶馬停在我身邊的時候,我才意識到,我被撞了。
雷蒙緊張地蹲下身,問我:「你怎麼樣?」
我試著動了動,發現只是膝蓋擦傷了一些,並沒有什麼大礙,於是掙扎著準備爬起來。雷蒙順手扶了我一把,待我站定之後,他走向司機的方向。
誰知,他剛靠近車門,車子就發動了,準備離開。
雷蒙迅速地衝到了車前,攔住了車子,厲聲喝道:「停車!」
車子並沒有熄火,但也沒有再往前開。很快,從車上下來一個三十來歲,戴著墨鏡,打扮入時的女人。她一手扶著車門,一手將墨鏡摘下,眯著眼睛冷冷地對雷蒙說道:「喂,你幹什麼呢?」
雷蒙見車主下來,他走回我身邊,扶著我對那女人說:「你沒看到你撞到人了嗎?怎麼就想跑?」
那女人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輕笑了一下說:「她這不是沒事嗎?有什麼大驚小怪的!」
「喂!你講不講道理啊?明明是你撞了我,你還這麼理直氣壯,真是不可理喻啊!」沒等雷蒙開口,我的氣就不打一處來,吼道。
那女人一聽我的話,漂亮的眉頭皺了起來,急急地說道:「我是撞了你,可那是你自己沒看車。你這麼不依不饒的不就是想要多賠點錢嗎?說吧,要多少,趕緊的,別耽誤我事!」
女人的話音一落,我感覺到雷蒙扶著我手臂的手一下子收緊了。他將我往他身後一拉,然後走上前非常凌厲地對那女人說道:「她受傷了,去醫院的檢查費用你當然應該付。不過更重要的,你要先向她道歉!」
那女人不甘示弱地昂著頭瞪著雷蒙:「道歉?哼,你想多了!趕緊說要多少錢吧!」
說著,那女人就轉身上了車,正準備關車門,雷蒙猛地衝上去,攔住了車門。
我看著他的背影,他似乎在努力控制自己的怒氣,只聽他一字一頓地說:「道、歉!」
不知道是雷蒙的氣勢太過逼人,還是那女人實在趕時間,那女人沉默了一會兒,心不甘情不願地看向我,說了句:「對不起!可以了嗎?」
說著,她又從錢包裡抽出了幾張百元大鈔,正準備丟給雷蒙,就被雷蒙一把攔住了。
雷蒙說道:「這個世界不是有錢,就可以連做錯事都不用說抱歉的。你走吧!」
說完,雷蒙不再理會那個女人,而是走向我,確定我沒大礙之後,就扶著我離開了。我聽到身後車門重重關上的聲音,內心一陣暗爽,忍不住用大拇指對雷蒙比了個贊,說道:「你好酷!這是你今天第二次幫我了,謝謝哦!」
雷蒙笑笑,沒有出聲。
感受著從雷蒙扶著我手臂的手掌傳過來的溫度,我的臉不知道為什麼感覺異常地熱,只是,即便再熱,也不希望雷蒙的手離開我的手臂。
這一刻,他手的支撐似乎可以給我無所畏懼的力量。
【三】「每個人都會堅持自己的信念,在別人來看是浪費時間,我卻覺得很重要。」
自從雷蒙路見不平幫我兩次之後,我漸漸和他熟稔起來。
他加入了大頭的lose清吧,每天晚上會在清吧駐唱。
可我因為前段時間工作一直很忙,所以即便經常和他們一起吃飯,卻從沒聽過雷蒙唱歌。
今天終於早早地下了班,原本想蹭蕭然姐的車一起去lose,不過蕭然姐因為有事,我就只能自己打車去了。
到了lose門口,還沒等司機停好車,我就噌地開啟車門跳下了車,丟下車費,然後就跑進了店裡。
此時城市華燈初上,正是晚餐時間,lose裡只有稀稀落落的幾個客人。只見昏暗的舞臺上,一束溫暖的燈光下,雷蒙抱著一把木吉他,正低聲吟唱。
他的聲音似乎有無限的魔力,讓我原本急匆匆的腳步慢了下來。
沉浸在音樂中的雷蒙和我之前見過的每一次的樣子似乎都不同。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他外形陽光,神情卻透著疏離;第二次見他,他像一個英雄一樣幫了我兩次,可是眼神卻散發著狠戾;之後見他,我雖然和他變得熟悉起來,且不時有一絲小心動,卻始終沒有辦法完全明瞭自己的心意……直到這一刻,聽著他充滿磁性的聲音,看著他被燈光蒙上一層溫柔的側臉,以及那雙低垂著散發著憂鬱氣息的眼眸,我的心瞬間沉溺了。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直到雷蒙的一首歌唱完,我才回過神來,走到他身邊。
「呀,沒想到你唱歌這麼好聽啊!」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笑著說。
雷蒙微笑地回了我一句「謝謝」,然後眼神看向我身後,似乎是在找尋什麼人的身影,在發現就我一人之後,他眼中閃過一絲失落。
我沒有細究他眼中的失落是為什麼,而是充滿崇拜地拉他到一旁的座位坐下,興高采烈地和他聊起來。
就在我纏著要他教我彈吉他的時候,一個陌生的女聲從頭頂傳來:「雷蒙。」
我聞聲抬頭一看,映入眼中的是一張有些熟悉的臉,精緻的妝容,微冷的神情……我在腦海中努力搜尋了一遍,不由得驚訝道:「是你?」
「小姑娘眼力不錯嘛!」眼前的女人輕笑了一下,便拉開椅子在雷蒙旁邊坐了下來。
看著眼前這個前陣子撞了我還囂張地不肯道歉和雷蒙發生衝突的女人,此刻巧笑嫣然地坐在雷蒙身邊,我腦袋一下子懵了,用探詢的眼神看向了雷蒙。
「她叫蘇芒。」雷蒙看著我,笑著解釋道,「前陣子她們公司來租我們店的場地辦活動,所以就認識了,也算是不打不相識吧!」
「我要感謝那次不打不相識,才讓我認識了你。」蘇芒盯著雷蒙,話裡有話地說道。
而雷蒙沒有接話,只是拿出餐單讓蘇芒和我點餐。
原本我以為可以和雷蒙好好獨處的時間,因為蘇芒的突然出現而全部被打破了。看著對面相談甚歡的兩人,我突然覺得自己好多餘。
那天明明水火不容的兩人,怎麼就在我忙工作的這段時間,突然間就變得這麼熟悉了呢?
之前撞我的時候,蘇芒是那麼的囂張和不可一世,似乎把誰都不放在眼裡。然而此刻的她,眼裡只看得見雷蒙。
一頓晚餐吃得十分不是滋味。就在我被雷蒙的聲音擊中,明瞭自己內心的時候,怎麼就半路殺出個程咬金了呢?唯一讓我覺得開心一點的事情是,在lose打烊之後,原本蘇芒說開車送我回家,被我婉拒之後,換成了雷蒙騎著他那輛哈雷送我。
一路上,我將雷蒙的腰摟得緊緊的,在快要到我家樓下的時候,我終於鼓起勇氣,迎著風大聲地對雷蒙喊道:「嘿,我好像喜歡上你了!」
「你說什麼?」風聲蓋過了我的聲音,雷蒙微微側過頭問道。
我趁著內心的熱血,微微站起身,湊近雷蒙的耳側,再次大聲說道:「雷蒙,我喜歡你!錢樂樂喜歡雷蒙!」
吱——
一聲尖銳的剎車聲,我差點從車上摔下來。
坐定之後,我嚇得大聲問道:「你幹嗎啊?」
「不好意思。」雷蒙低低地說了句,然後頭也不回地說,「我騎車的時候,你不要開玩笑,這會影響行車安全的。」
說完,不等我回答,雷蒙就再次發動車子,車速比之前更快了。
一直到我下車,除了一句「再見」之外,我和雷蒙沒再說過一句話。每次我想再次開口的時候,都感覺到雷蒙眼中的迴避。
既然已經告白了,我決定一鼓作氣拿下雷蒙。
接下來,幾乎每天下班後,我都會去lose找雷蒙。時不時給他帶個愛心料理,時不時又在他唱歌的時候在臺下歡呼……總之,每一天我都努力地做一些好玩的事情來吸引雷蒙的注意。
然而,在我努力地追雷蒙的時候,蘇芒對雷蒙的喜歡也表達得越來越明顯。
我能感受到雷蒙在我和蘇芒的雙重進攻下所受到的壓力。這天,雷蒙送走了蘇芒之後,回到店裡找到我。
我很期待地看著他,說道:「喂,忙完了嗎?一會兒要不要一起去吃麻辣燙呀?我發現了一家很好吃的小店,一起去吧!」
雷蒙皺了皺眉,回道:「樂樂,你知不知道,你這樣會讓我很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