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狼毒花 權延赤 第2頁,共2頁

「他媽的,老子一讓再讓,你們想怎麼著?不是老子用腰帶把你們拴過山,你們現在牛氣啥?……」

「常發!」父親哈一嗓,見吵聲不止,便起身出屋。仍所到常發的嚷聲:「老子讓你們最後一次!」

父親出門,不覺吃一驚。因為常發已經拔槍在手。父親要叫喊,陳發海要揚臂遮頭,常發的出槍動作卻快捷無比,已然「砰」了一響。

槍聲過後,父親和幾名警衛員的「啊」聲才喊出。

常發將自己左手打穿一個眼,血淋淋抓住陳發海的手:「扯平了。你要是再跟老子計較沒完,下一槍就揍你。」

陳發海抖著身子抖著聲音。「你,你這是何苦呢?你、你快放開,我給你,給你包傷!……」

「簡直是流氓作風,簡直是土匪作風……」父親一邊嚷著一邊跑進屋裡尋藥尋紗布,「簡直是混蛋i」

夜裡,常發同父親睡了一個屋,照顧他有傷。

於是,父親第一次看清,他確實刺了一身錦繡,是條騰雲駕霧的青龍。看清他的青緞子腰帶上,裡層確實繡滿紅花。

但父親什麼也沒問,什麼也沒說。

天快亮時,似有雷聲自東南方向滾滾而來。外面有人喊叫,父親翻身跳下炕,朝門外趕。

常發在後面邊穿衣邊說:「馬回來了。」

父親探頭門外,果然有幾十匹戰馬踏著晨曦奔騰而來。跑在最前邊的,正是常發那匹火炭似的蒙古馬。

往下寫,我有過猶豫。因為想起了評論家們。

那次,我從深山尋來一蓬樹根,動一刀就成了形體誇張的野雞。便有評論家轉著圈看,搖頭說:可借了可惜。再多動四五刀,不就能變成鳳凰了麼。

這故事怎麼發展?多動幾刀,還是稍加砍削?

可我還是拿定主意要野雞不要鳳凰。

儘管我一向害怕評論家。

這一選擇可能引來非議:確有過人之處的常發竟甘於屈居父親手下,這不可信。而且常發這個人物在革命隊伍中也沒有代表性……

可我崇尚原始的美。自然常常違背常理無窮無盡地創造著殊物。

於是,我讓這個故事隨其自然,按照生活本來的樣子繼續發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