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三十二 詩人

自從失戀後,他開始泡吧,南城大小酒吧他都去。每夜必醉,到月亮下山,他才打輛出租回家。有夜醉到不省人事,朋友將他送到醫院吊鹽水,他拉住朋友的手不放,連連說,不去,絕不去那地,任何地都不去。

果然,他還真是說到做到,清心寡慾似的過了一陣子,酒吧裡的朋友尋不到他的人影,都說這小子八成被酒灌斃了。可是一夜他突然飄飄而至,如一新人,他掏錢對酒吧裡的人說,今晚我請大夥喝一杯。那夜有一清麗女子跟他走。

從那之後,他沒有再來酒吧,原來他是來告別眾酒友的。不過也有人在什麼隱秘場所見過他,都說他不再寫詩了,他轉行,炒股發了。這人神了,半年不到,錢滾滾而來。

他搬了家,搬家時狂喜,恨不得跑到電視新聞節目上去對全國人民宣佈淪落人從此站立起來!但稍稍過了幾分鐘,他就想,怎能向外承認他有錢,還想不想今後有安靜日子?什麼三親四戚,毫不沾邊的朋友的朋友,都會找來,他不是慈善機構。

舊城一夜間升起許多高樓,破壞了原有古典的美,但沒到不堪入目的程度。他買了大樓裡二層,本是精裝,提著衣服進去,除了留給自己的一套,其餘全租出去。

十多年前他除了寫詩,還玩票當過導演,在浴室裡有張廣告,製作很差的電影,只上演一週就被淘汰;電視做過一次,應該是紀錄片,中途沒資金,最後被人霸佔。他在落地陽臺上巡視一圈城市風貌,已心裡有數,有錢也有閒,接下來該乾點什麼。

他跑遍了有關商店,甚至飛了無數次外地,然後他的臥室變得極大,裝了最先進裝置,由一臺電腦操作控制,滑鼠點到哪套房間,當下的情景就顯現出來。

開始兩個星期,他基本上摸清住戶的大致情況,沒啥戲劇性的情節可記下,包括床上的事也沒啥新花樣,吵架也沒新詞,居住就是居住,平常安穩地過日子,哪有好萊塢電影裡的驚險兇暴和色情!

接下來的幾個星期照樣掃興,膩煩毫無吸引力。這天傍晚他的手亂移動,在甲座3474停下,一個穿泡泡紗白裙的女人站在客廳,四下在看。不該是主人,主人是一個年紀大得多的胖女人,印象中他沒有看見過這女人,可能是來看家的。她轉過身來,幾乎是朝他的螢幕伸出雙手,太難看。他關了控制器。

他決定打破習慣出去找樂子。為刺激感官,他將早已換成的美鈔放在雙肩背包裡,看揹著這包錢到處逛是何滋味,有沒有人嗅出來搶?這背包比足球明星貝克漢姆的手提包還夠格,識貨的人應該搶他,他討厭自己,要來搶都請便。

在大樓取信處,他與一人對撞,都倒地了。是那醜女人。他站起來,走開。她沒爬起來,好奇心使他折回。她在流血,膝蓋和手肘上都摔破了皮。他說,想賴他不成?

你不講理?她的聲音細細的,怪了,這聲音有魔力,吸住他想再聽。

他朝她伸出手,她也沒有拒絕,讓他扶進電梯。她的皮膚也怪,一粘上,他就脫不開了。乾脆當一回君子,送她回家。

她坐在客廳的沙發上。他抽身就走,剛到門口,她說,她知道他住哪裡。

他心中有鬼,一時竟愣住。不對,他是被她的聲音吸引,他忘了她有多醜,世上美女見多了,沒有到異類份上,他瞧都不瞧。

她說自己很醜,她知道。

他搖搖頭。

她說你不用安慰我,你把那邊櫃子裡的紅藥水拿來吧。

他拿到藥水,她將手和腿伸給他,他將紅藥水塗抹在受傷處。

他把包放下,倒了酒,兩人喝了一杯。喝完後,她站起來,扭著步子到廚房倒來兩杯紅酒。真見鬼,又是紅色。他想,和醜女打發一夜也許有新感受,自從他設計了房間的控制裝備後,已好久不近情色。突然抬頭,她的頭髮也是紅的,不要大驚小怪,女人這年頭都發瘋了,頭髮不是染綠就是染白,紅色早幾年很酷。

他覺得這紅酒有問題,不然怎麼會有喝不夠的感覺。

你是帥哥,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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