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做的,當時她太吵鬧了。」
「那為什麼沒有和其他受害者放在一起?」
「當時有點意外,就不想送回家了,正好那裡適合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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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英終於知道了所有的事情,震驚又佩服,但她也有一個疑惑。
「那萬一趙鑫直接承認了那個案子就是自己乾的,那怎麼辦?對他來說,反正多一條命案也不影響他的死刑,要是能反反覆覆死刑就好了。」
李尋道:「還有一個陶峰。」
她並非隨意挑選的人,陶峰的室友是她的大學同學,對方是錢家企業的實習生,這一年只需要住在陶峰寢室,然後偶爾遞出一些資訊。
陶家對兒子的重視可想而知,李尋她們查過,對方試管嬰兒花了那麼多錢,是因為她們找了渠道,篩選過性別。
這種對兒子的執著,透過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情,最後會變成一個觀念刻在陶峰的潛意識裡——
「家裡所有人都應該為我的一切讓步。」
也是時候讓陶家人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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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家已經知道了陶峰做的事情,她們好幾次來找警察,想要見見陶峰,都被拒絕了,按照規定,這個期間不能見家人。
陶家急得團團轉,她們和一些自媒體熟,就把事情捅到了自媒體那裡,絕口不說兒子涉嫌謀殺,只是說警方莫名其妙扣押了她們的兒子,也不給個交代。
陶峰不知道外面的情況,他也不知道李尋還活著,他滿腦子都是死刑。
他想起了之前室友說過的事情,有個要判死刑的犯人,一審死刑,二審靠著供述了其他人的案子,立了功,免除了死刑。
對死亡的恐懼一下子佔領了他的全部心思,他開始說服自己。
——「爸媽肯定也願意。」
「本來就是他們自己做錯了事情。」
沒兩天,他就舉報自己的親人。
籃球場發現的遺體不是連環殺人犯殺的,而是他們家裡人模仿作案。
陶家一家都被抓了。
很多網友以為是她們在網上表達了對警察的不滿,所以才會被抓。
一時之間,輿論朝著這個方向走了。
警察也很懵,她們壓根不知道網上的事,於是趕緊出通告,解釋整個事情。
整個通告中,網友看到了兩個重要資訊。
陶某(陶某珅的兒子)涉嫌謀殺李某。
陶某珅,陶某垠(陶某珅之父),趙某麗(陶某珅之妻),周某(陶某珅之母)涉嫌謀殺陶某苗。
網友的腦子疼了幾秒,這都什麼跟什麼?誰謀殺誰了?怎麼還全家都涉嫌謀殺了?
自然也有人弄清楚了。
熱評第一解釋了一下——
「翻譯一下:當年的案子有可能是模仿作案。」
「我來翻譯一下:他們不止親手殺了自己的孩子推給連環殺人案,還切了孩子一個手指送給自己家,這太可怕了。」
立馬就有人說:「不對啊,轉世之事怎麼說?」
「那個轉世之人不是說兇手是趙鑫嗎?」
「快去看!知乎那個帖子更新了,否認了自己是轉世之人,說是轉世之事是假的。」
「好複雜,有沒有解釋一下!我剛背完考研單詞,真的不想動腦了。」
「看完整個帖子,我腦子要炸了。」
「我來總結一下:這個帖子是她一個朋友讓她發的,這個朋友認識當年受害者的姐姐,受害者姐姐親眼見過家裡人殺人埋屍,但後面受害者的姐姐被家人丟了,又遇到了貼主的朋友,告訴了貼主朋友這件事,所以她們知道埋屍地點。而知道趙鑫是兇手,是因為最後一個案子的受害者母女,母親活了下來,她記得兇手的聲音,認出了兇手。」
「驚到了,貼主朋友太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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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桂開庭最早,律師的辯護方向是李玉桂的精神問題,她失去孩子後一直在通過兇手的聲音找孩子,她找到了兇手就發現兇手是自己收養的孩子的班主任,精神失控才會做錯事。
李玉桂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趙鑫被判死刑,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陶峰蓄意謀殺未遂,但有立功表現,十五年有期徒刑,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苗苗的爺爺奶奶是當年動手的人,爺爺是死刑,奶奶無期徒刑,父母都是八年有期徒刑。
三個人販子也被抓了,為首的死刑,其餘兩人都是無期徒刑。
判刑下來,李尋才讓姐妹倆入土為安,她們和李玉桂的孩子挨著。
趙鑫和苗苗的爺爺死的那天,李尋跟著李玉桂去了墓地。
李尋在墓地裡待了很久。
她在這一天真正成年,這一切彷彿成為了她的成人儀式。
小時候,她一直以為成年人和小孩子是兩個物種,互為仇人的兩個物種。
她還記得發現大人是小孩子變得那一刻的驚訝和不解。
而現在,她也變成了大人,她也能接受自己是大人了。
她變成大人的第一件事,為小時候的自己報仇,為那些沒能長大的同伴報仇。
那個小小的女孩,長大了。
她往前走去。
路過一塊又一塊的墓碑。
她像小時候那樣,繼續往前走。
也許她還會繼續做噩夢,也許再也不會了。
李尋從上面下來時,耳邊彷彿聽到了有孩子說話的聲音,她轉過頭,墓碑在陽光下閃閃發光,那陽光彷彿滲透了墓碑,滲透了土地。
一片絢爛中,飽經苦難的靈魂回到了陽光下。
後記
這個連環殺人案登記在冊是七起,有一起是模仿作案,而他們現在找到的屍體中有一個是全屍,而這個受害者不在記錄中。
警局已經去做了基因比對,這個孩子很有可能算在兒童失蹤案裡。
可回來的結果讓她們迷惑了。
「這個案子當年確實來報過案,起初也是懷疑孩子被這個變態帶走了。因為失蹤時的場景就是孩子大哭大鬧,保姆還嚇唬孩子,可是後來沒有收到東西,家屬就堅持孩子肯定是被人販子拐走了。」
這不是關鍵。
關鍵是——
「他們找了三年,那一年剛好成功抓獲了一起人販子,而這家人就找到了自己的兒子。」
「這麼草率?沒有做過親子鑑定嗎?」
「所以我才會覺得奇怪,親子鑑定的結果是那就是他們的孩子!」
那這裡這個孩子是怎麼回事?難不成又是雙胞胎?
警局通知了家屬,家屬一來,看到孩子立馬就哭了。
「寶寶……」
「我就知道那個不是我的孩子!我就知道!」她做了三次親子鑑定,都是親子,她就一直以為是孩子在外面吃了苦,所以變了模樣,變了性情。
「媽媽來了,媽媽對不起你。」
這個案子又在網上引起了轟動。
中午吃飯的時候,一個警察問道:「他們家裡那一個怎麼回事?孩子在這裡,又怎麼會鑑定出親子關係?」
「鑑定中心出了問題,他們有個員工看找不到父母的孩子可憐,又覺得父母找不到孩子也可憐,就給人家出了親子鑑定。」
「唉,還能這樣做?這對父母太慘了,養了這麼多年,不是親生子,自己孩子在殺人犯家裡。」
「更慘的是養的那個孩子前兩年自殺未遂,現在還沒有醒過來。」
「唉。這個養的孩子也可憐。」
「這倒不是,那個養子害死了一個平城中學的學生。」
「唉。說來說去,還是這個趙鑫造的孽。」
如果他不犯案,這個孩子就一直在自己家長大,也許平城中學那個學生也不會被逼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