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想起不久的以後,紫薇總按捺不住內心的喜悅和激動。她也已經相信,不久,她就將會行走。失去的一切,都會重新回來。她自己會走到陽光下,走到長風中,走到一切她想走到的地方。她又是一個健全的女孩兒,並且很漂亮。她感到自己已經長大了,詩意的、多夢的青春已經朝著她走來。她必須站立起來!想到就要結束這似乎永恆不改的孤獨和寂寞,她曾在夜裡用淚將枕巾弄溼。
男孩兒的口哨響在天空下。
紫薇禁不住輕聲唱起來。那唱詞十分有趣:「唱支六便士的歌,麥粒一滿袋。二十四隻黑烏鴉烤餡餅裡擺。當那餡餅一切開,鳥兒就唱起來,真是一盤國王用的豐盛的好菜。那國王正在賬房裡把他的財寶算。那王后正在大廳裡把那蜜糖嘗。那女傭正在花園裡,把那衣裳晾,飛下一隻烏鴉就啄去她的鼻樑。」唱完了,紫薇禁不住「咯咯咯」地笑起來。
明子覺得那唱詞東拉西扯的好奇怪,也跟著笑起來。
男孩兒懂得很多:「這是一支有名的諧趣歌曲。」並從這一刻開始,他一直掌握住了話頭,直到明子離去。
紫薇的感覺裡也漸漸只有那男孩兒了。
男孩兒講了許多明子聞所未聞的事情,又講了許多顯然紫薇也感興趣並且在行而明子一點兒也不明白的話題,比如音樂,比如卡拉ok,比如倫敦,比如「小虎隊」,比如美國西部片,比如澳大利亞的種牛場……紫薇知道得很多,那男孩兒知道得更多,兩個人談得很投機,並不時有一點兒爭論,而每次都被男孩兒更豐富的知識征服了,紫薇只是微微羞澀地點點頭,但很高興,彷彿她喜歡他比她知道得多。
明子呆呆地跟著輪椅。他不知道他們談些什麼。他低著頭,用眼睛望著腳上的鞋,望著髒兮兮的沒有遮掩的腿。有時,他也跟著他們笑一笑,但不知笑什麼。漸漸地,他落在了後面。他不知道自己該怎麼擺脫這種處境,沒有主意,也沒有判斷,只是木然地跟著走。
男孩兒一直那樣輕鬆地推著輪椅走在綠蔭下,並且總是不停地與紫薇對話。有時,很長時間,紫薇只是很溫柔地很寧靜地聽著,讓男孩兒一人說去。
明子漸漸落在了輪椅後面,可他還是不知所措地跟著。
紫薇終於想起了明子,回頭叫道:「你快點兒來呀!」
明子不敢快,怕那隻涼鞋掉下來。
紫薇催促他:「你走快點兒呀!」
明子剛想走快點兒,那隻涼鞋便真的掉下來了,他便回頭去撿,臉上一陣兒火辣辣的。他索性把另一隻涼鞋也脫下,兩隻鞋一合,夾在腋下,光著腳丫子小跑過去。
「你不怕硌腳?」紫薇問。
明子說:「不怕,在家裡時,經常光腳走路的。」
男孩兒看了一下他的腳。於是,明子覺得自己的腳彷彿不是自己的,而是接在腿上木頭做的腳。
這時,有兩個小夥子攆著一條大狗從河邊跑過。
男孩兒便又去與紫薇說話了:「你聽說過嗎?一九八五年,在美國西弗吉尼亞州發生了一起法院審狗的奇聞。受審的是一條叫波的四歲的狗。它被三位居民指控咬傷了他們的狗。開庭的那一天,整個法庭座無虛席。法官、陪審團、辯護律師、被告、原告、證狗,應有盡有。審訊的程式與一般審訊完全一樣。可波在整個審訊期間表現得特別溫馴。最後,法官威廉·比爾斯宣佈波無罪,理由是從波在法庭上的表現來判斷,它不是一條惡狗。」
紫薇又「咯咯咯」地笑起來。那男孩兒真是無所不知,並且總能使紫薇快樂。看得出,他也很想紫薇快樂。
明子壓根兒插不上話。天很熱,兩隻鞋夾在腋下很不舒服,他就一手提了一隻,像一手提了一條鹹魚。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做才能好看一點兒。極無趣地走了好一陣兒,他終於說:「我要回去了。」
紫薇想了想說:「那好吧。」
明子正要走,紫薇忽然想起一件事來,用手指了一下那個男孩兒說:「他叫徐達。他爸和我爸是好朋友。他爸在美國。前不久,他媽也到美國去了。因為高中沒有唸完,他不能跟著去。現在,他就住我們家。你有空,來找我們玩吧。」
明子點點頭。
叫徐達的男孩兒一揚手,說了聲:「再見。」
明子也說:「再見。」說完了,趕緊掉過頭去,往小窩棚走。
明子遑遑地走著,彷彿身後那塊地面馬上就要塌陷。估計走出了紫薇和徐達的視野,明子放慢了腳步,一臉沮喪,兩隻胳膊瘦弱無力地垂掛下來,兩隻鞋仍拎在手中一晃一晃的。他低頭看了看它們,手一鬆,它們便都落在了地上。他猶豫不決地望著它們,不知道到底還要不要它們。他有點兒惱羞。這情感積聚了一會兒,便成了惱怒。他對其中一隻狠狠飛起一腳,只見那隻鞋被踢飛到空中,然後像一隻被槍擊中的烏鴉,撲通一聲落在草叢裡。還剩一隻躺在那兒。他一彎腰將它撿起,然後如扔鐵餅,轉了好幾個圈,突然一拋,那鞋越過樹頂,飛過一道矮牆,落進路邊一個什麼機關的大院裡去了。
明子回頭看了一眼,早不見紫薇和徐達了。不知為什麼,他又希望能遠遠地看到他們,但要他們看不見他。天還早,他在路邊坐下了,屈著雙膝,然後將下巴放在雙膝間,一副灰心喪氣的神態。
這時,有一個聲音響起,將他救出了這番低沉的情緒:「明子!」
明子抬頭一看,只見跑過一個男孩兒來。當他看清了那男孩兒的面孔時,不由得兩眼一亮,霍然躍起:「鴨子!」
確實是那個失蹤了的鴨子。他一口氣跑到了明子跟前。
明子雙手摟住他的脖子。
鴨子也緊緊抱住明子的腰。
兩人又蹦又跳。
瘋狂一陣兒之後,明子才想起來問鴨子:「你去哪兒啦?把人急死啦!」
鴨子說:「那天,我在街頭上被警察抓了。他們問我是哪兒的人,我說我不知道。他們問我都有什麼親人,我就對他們說,我有爸爸和兩個哥哥,後來走散了。我被關了起來。過了好多好多天,他們說,經調查,幾年前曾向湖北一個地方遣送過三人,也是一個父親兩個兒子。那父親當時就說他還有一個小兒子,但找了很長時間也沒有找到。他們想,我可能就是那個小兒子,他們特地派了一個人,把我送到湖北。那鬼地方很遠很遠,下了火車,還坐了一天汽車,半天輪船,又步行半天,才找到我‘爸爸’……」
「找到啦?」
鴨子說:「那個‘爸爸’看了我半天,說:‘我兒子長得可比他漂亮多了。’送我回去的那個人問我:‘他是你爸爸嗎?’我說:‘我爸長得絕對沒有他這麼醜。’那人沒辦法,只好把我又帶回來了。下了火車,我趁他不注意,跳下站臺,一口氣鑽過兩列火車,翻牆頭就跑了。」
「他們怎麼還允許這隻鳥在?」
「那些大蓋帽特好。一個年紀大的,是當官的,說:‘他還是個孩子,不準傷害他的鳥。’」
明子細看鴨子,覺得鴨子長高了一些,也長大了一些,心裡很高興。他為什麼喜歡鴨子?他自己也說不清楚,就是覺得鴨子有趣、可愛。他像是分別了若干年忽然見到了小弟,心裡很動情:「我總是找你。」
「奶奶說了。我也特別想見到你。」鴨子說。這無家可歸,舉目無親的鴨子,在茫茫的人海里,卻認上了明子。記得剛一見面時,他們就很親切。彷彿,他是明子的一個走失了的弟弟。他就是喜歡跟明子待在一塊。
兩人沒完沒了地說著話,天快黑了,還不肯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