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chapter 73-chapter 74

親愛的弗洛伊德 玖月晞 第2頁,共2頁

眾人皆驚怔。

甄意優雅鞠躬:「我的問題暫時問到這兒。」

不再繼續問,留下的想象卻無窮:

淮如不肯承認這句話,是什麼目的?

楊姿手心發涼,甄意的氣勢太強大,攻勢太兇狠,關鍵是,任何的細枝末節她都不放過,根本叫人防不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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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74

接下來,安瑤以證人的身份出場。

其實,在建議甄意當控方律師前,尹鐸就對甄意的證人身份有些疑慮,因為她只記得自己被槍擊的情景,卻不記得淮如殺林涵的細節。尹鐸認為她可能受了刺激短暫記憶缺失,如果她當控方證人,容易被辯護人抓到弱點。

那天約甄意去對證詞,其實想委婉地告訴她不會讓她做控方證人,不想卻......

甄意和安瑤配合得非常好,安瑤簡短地描述了當晚的場景後,甄意問:

「你看到了全部的情況?」

「是。」

「許莫要求甄記者把林警官的心挖出來?」

「是。但她拒絕了。」安瑤聲音平緩,說話很輕,不徐不疾,卻透著莫名的說服力和感染力,「許莫朝她開槍,威脅要殺了她。第一槍打在她的左腿,她疼得尖叫,卻捂著林警官肚子上的槍口不鬆手;第二槍打在她的右腿,她跪下去了,還是不鬆手,也不肯拿刀。

她說,不管是為了任何理由,都不能殺人。

她還說,讓我為了救自己的命,去剝奪別人的命,休想。」

她分明語氣平靜,卻帶著滿滿的不動聲色的血性,似乎所有人都看到了那樣慘烈卻堅韌的一幕,看到了生命的掙扎與抉擇。

法庭上落針可聞,旁聽席上鴉雀無聲。

甚至有人不禁抹眼淚。

淮如被逼殺人或許是無奈,但這樣骨氣才是人性的正道啊。

甄意倒是全場最平靜的,問:「接下來,他有沒有說什麼?」

「他威脅說要把甄記者的心挖出來。」

「沒有提到淮如?」

「沒有,因為淮如是人質。」

現場開始竊竊私語。

安瑤又緩緩道:「而且,我認為,對淮如來說,事情並沒到最危急的關頭。因為她並不是許莫眼中的焦點。」

旁聽席裡一片譁然。

淮如震驚,楊姿則抗議:「反對!許莫的情緒,當事人無從得知。這些判斷都是證人的主觀想法。」

甄意淡淡看她,借力打力:「你當事人認為事情已經到緊急關頭,這也是她的主觀想法。」

楊姿一噎,不想沒挽回敗勢,反被咬一口。

法官敲法槌:「反對無效。」

楊姿憋著氣,坐了下去。有些心急了。

甄意繼續:「淮如說她是為了救別人,你怎麼看?」

「我認為不是。」

「為什麼?」

「因為淮如把刀刺進林警官的胸口後,沒做任何停留,就把他的心挖出來了。」安瑤眼中浮起淚霧,重複一遍,「她沒做任何停留!」

這一下,庭上幾乎要爆炸。

即使是自衛或救人,哪有人能在把一個活人的心挖出來時,毫不猶豫,毫不手軟?

淮如一開始並不覺不妥,直到聽到眾人軒然,才察覺不對,大喊:「你撒謊!」

但這樣的行為無疑是違反法庭紀律,淮如連帶著楊姿都被警告。

接下來楊姿盤問安瑤,沒有挖出任何漏洞,因為安瑤說的全是真話,她抓不到紕漏,反而給人留下安瑤誠實的印象。

安瑤和淮如形成鮮明對比,楊姿隱隱覺得不安了。

庭審進入到後程,她終於冒險提出:殺死林警官的是許莫,淮如殺死的是一個必然會死的人。

為此,她請來了警局的法醫:

「請問,林涵警官的直接死因是什麼?」

「挖去心臟,和劇痛。」林涵是活活痛死的。

法庭裡鴉雀無聲,甄意坐在律師席上,眼淚差點出來。

楊姿卻很淡定,問:「請問許莫的子彈打在哪裡?」

「脾臟和胃部。」

「打到動脈了嗎?」

「是。」

「所以造成大出血?」

「是。」

楊姿勢在必得地彎一下唇角,問:「法醫趕到現場的時,林涵死亡多久了?」

「近兩個小時。」

楊姿提高音量:「如果我的當事人沒有殺他,以他脾臟和胃部大動脈受的傷,他能夠撐上兩個小時嗎?」

法醫沉吟片刻,最終答:「不能。」

「所以不管我的當事人有沒有殺他,他都必死無疑。」楊姿已迅速調整,努力為淮如減刑。

「反對!」甄意立即起身,思路異常的清晰,「辯護人忽略了林涵警官必死的一個關鍵條件:在沒有救助的情況下!」她沉聲道:「如果得到救助,他很可能不會死。」

楊姿道:「在當時的情況下,沒人能給林涵救助!」

「人質裡有一位醫生!」

「可綁匪不會讓她救助。」

「綁匪後來出現過一個舉動,他讓安醫生給另一名受傷人質救助,這說明一切都有轉圜的可能。」

「出現轉圜是因為有專業的心理醫生出現。」

甄意冷笑:「但這也就證明,許莫並非不通人情的兇殘。」

「你......」楊姿再次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她咬咬牙,說:「林警官重傷不治,我的當事人即使判斷失誤,也是出於兩者相較取最輕的犧牲。這是合理的選擇。」

「不,就是謀殺。」甄意眼中閃過冷光,「剛才法醫也說了,林警官的直接死亡原因是挖去心臟。淮如難逃罪責。

且將死之人並非死人,等同於活人;而殺死將死之人,罪行等同於謀殺!」

楊姿爭鋒相對:「即使無法免責,罪責也輕。」

「肅靜!」法官猛敲法槌。

一片緊張。

這樣律師間直接爭辯的情況,庭上並不多見。

庭審到了最後,甄意最後一次盤問淮如,這次,她問了一個比較奇怪的點:

「你之前說,你不認識綁匪?」

「是。」

「好,請描述一下林警官被綁的情景。」

淮如已經怕了她了,非常緊張,想不明白她思維怎麼如此跳脫,只能如實道:「許莫把昏迷的警官帶回來,把警官綁起來,給他清理。」

「他把林警官綁起來的時候,你在哪裡?」

「櫃子的背面。被綁著。」

「你有沒有試圖為林警官求情?」

「……沒有。」

「因為隔著簾子,所以你在幹什麼,安醫生其實看不到。」

這個問題實在微妙,可淮如不得不承認:「……是。」

「那你有沒有幫助許莫綁林警官?」

「……」

楊姿:「反對。」

法官:「請陳述必要性。」

甄意大聲道:「法醫證明,林警官昏迷。昏迷狀態下,許莫一個人怎麼把高大的林警官綁上去?

而如果林警官不是昏迷狀態,他會反抗。但法醫鑑定,他身上並沒有多餘的傷。淮如,你幫許莫了,但你沒向警察提過這個情節。你為什麼隱瞞?」

接二連三,陪審團的眼神開始複雜起來了。

淮如大汗淋漓:「我……是他脅迫我的。」

「具體點!」

「他扶著林警官,讓我用繩子和膠帶綁他。」

「他是怎麼命令你的?」

淮如很謹慎,顧忌著安瑤,說:「手勢。他沒說話,用手勢。」

沒想,甄意來了句:「你能演示一下嗎?」

她照做,拿法警演示,指指脖子,腰部,大腿,腳踝,最後是手。

甄意看完了:「請重複一遍。」

淮如思索半刻,按相同的順序指了一遍。

甄意問:「確定?」

淮如知道肯定不對,她肯定有目的,卻偏偏猜不出她的重點,簡直要瘋了,硬著頭皮:「對。」

「然後?」

「我的手全程被膠帶綁著,腳只能勉強挪動,他把我重新綁去鐵櫃後面。」

大家都不知她問這些問題的用意何在,直到甄意淡淡說:「你沒有指頭部。林警官嘴上的膠帶是你潛意識自主蒙上去的。不是許莫指示。」

淮如一怔,楊姿立刻大聲:「反對!」

可甄意全然不顧,聲音比她更大,

「許莫根本沒理由只捂住林涵一個人的嘴!為什麼林警官被捂住嘴?」甄意厲聲斥她,眼睛都紅了,「因為他看出了你是共犯!!」

這一刻,

她陡然想起林涵死前盯著淮如的那個驚愕而不甘的眼神,那句沒說完的「甄意,她……」

她眼裡蓄滿淚水,咬牙切齒:「是你現場透露林涵是警察,我是記者,是你在給許莫報信!」

楊姿再度反駁:「反對!」

可甄意完全不把她放在眼裡,拿起桌上的證據,語速飛快:

「你說你生活貧困,說你不認識許莫,可你和你弟弟在花旗銀行的聯名賬戶裡有上百萬英鎊。過去的四年裡,許莫往這個賬戶打了數十次錢。你還敢說你們不認識?」

淮如早有準備,強作鎮定道:「那是許莫為我弟弟捐助的公益款項,我們並不知道捐助人是誰,所以我不認識他。」

其實一開始控方提供這項證據時,楊姿就想過讓淮如承認和許莫認識,或謊稱是男女朋友;可淮如心裡有鬼,非要用自己想出來的理由,堅稱不認識。

而甄意太聰明,之前一直不提這個證據,直到給所有人營造了淮如不誠實的印象後,才陡然提出。

到了此刻,她這樣的說辭結合之前的一系列漏洞,太不可信了。

淮如毫無還手之力,可甄意的審問勢如破竹,還沒結束:

「淮如,你是怎麼從地下室逃脫的?你口供說你掙脫了繩子和膠帶。這是現場發現的膠帶,上面沾了你的皮屑和指紋。看看膠帶的斷口!」

法庭投影儀上出現影像,

「膠帶根本沒有拉扯和掙扎的痕跡,而是非常整齊的刀切口。你不是自行掙脫的,是許莫放你下來的。你們根本就是同夥!」

楊姿愕然,她也看到了控方提供的現場照片,可她根本沒注意這個細節,也沒想到膠帶的切口會有遺漏。

淮如則驚怔如石化,張口結舌,她分明收走了膠帶,難道黑暗中遺漏了一條?

果然,甄意什麼都不會放過,更縝密的來了:

「除了這條膠帶,其餘綁你的膠帶全都不在現場,被你帶走了!據你自己描述,你驚恐萬分,請問你哪裡來的心思去回收膠帶?!」

她把證物袋摔在桌上,啪的一聲響,現場死寂,只有她是主宰。

她再次拿起一個本子:

「這是林警官的日記。」

楊姿瀕臨崩潰:「這項證物並不在證物單上,我反對!」

「這是林涵的妻子凌晨發現剛剛才拿來的,你給我閉嘴!」

甄意一聲斥罵嗎,叫楊姿瞠目結舌面紅耳赤,她從未受過如此大的羞辱,而甄意不再看她,直接快步走到淮如面前,疾言厲色:

「他去醫院調查許茜死亡案那天,看到許茜的器官捐贈書,受益者是你弟弟淮生。他懷疑你利用許茜的生活習慣和性格殺死她,但沒證據。那時他看到另一個病人徐俏的器官捐贈書受益人還是你弟弟。

後來他在醫院查到,你給徐俏配過骨髓,和她的配型一致,可你隱瞞下來,一直沒救徐俏,最終導致徐俏惡化死亡。她的腎捐給了你弟弟。

你知道林警官調查過,主動找他,想收買他,讓他不要把你對徐俏見死不救的事情說給淮生知道,淮生太愛徐俏,他會拒絕換腎,會恨你。

林警官根本沒有想把真相說出去,也沒想幹擾你弟弟換腎,他還勸你以後不要再做錯事。

這樣的人......」

甄意張了張口,眼淚下來了。

她舉著那個字跡清朗的日記本,止不住顫抖,淚水一顆顆下砸,狠烈地,一字字哽咽:

「這樣的警察,你一開始說不認識他,後來承認;這樣的警察,你故意暴露他的身份,讓許莫對他開槍;這樣的警察,你故意殺他,他的心活生生地挖下來!你根本從頭到尾在撒謊!」

法庭上寂靜得彷彿空曠的原野,只有甄意字字泣血悲涼極傷的聲音在迴盪。

只有旁聽席上林涵的妻子輕輕抽泣,催人心肝。

陪審團裡有人落淚了。

淮如幾乎瘋狂,晃著證人席,大罵:「你們栽贓!是律政司的人栽贓我,陷害我!我沒有。」

甄意的情緒已然收不住,狠狠抓起桌子上的一摞資料,劈頭蓋臉往淮如頭上砸。

全場震驚。

這種相當於當眾打臉的行為,從未在法庭上出現過。

甄意聲音在顫,兇狠到幾乎嘶啞:

「這是醫院的骨髓配型記錄,這是花旗銀行的資金證明匯款記錄,這是林涵的十幾篇日記,

是!

林涵寫日記的時候會提前預知到,他會被你這個畜生挖了心,然後讓他的日記出來作證!!!」

白花花的紙張砸在淮如頭上,漫天飛舞。她頭髮散亂,呆若木雞,頹然倒在證人席上,深知已無力迴天。

楊姿的肩膀也垮塌下去,沒了生氣。

法庭上寂靜如深夜,近百人的現場,沒有一絲動靜。

有人含淚,有人沉默。

法官靜默良久,緩緩道:「控方律師,請注意你的行為舉止。」連這一句話,似乎都透了無盡的悲涼。

安靜。

其實,這時,沒有人會怪她。

甄意一身黑色的西裝,看上去那樣纖細瘦弱,背脊卻非常筆直,白皙的臉頰抬起來,高昂著頭,臉上全是淚水,極力穩著聲音,一字一句地,擲地有聲地,宣告:

「最後一項證據,控方未提前告知辯護人。辯護人和當事人有權自行聘請筆跡專家鑑定,有權質疑證據,有權申請二次開庭。

控方保留對當事人所聘請筆跡專家的審查權。

......

控方認為,被告人淮如,在人身安全並沒有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將警察林涵殺死,並意圖偽裝成受脅迫殺人。犯罪事實明確,人證物證確鑿,根據第2條第1款規定,‘被告懷有惡意,意圖殺人,結果殺死該人,’犯,謀殺罪!」

作者有話要說:說一下甄意能不能當控方律師的事吧,我們先看大陸對迴避原則的規定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當事人僅指淮如和林涵,所以甄意的情況不符合1,2,4。再看第3條裡的證人,由於控方沒有讓甄意擔任證人,所以她也不符合。說起證人,我們來說一下必須作證這一點。其實不是這樣。英美法系裡的控方律師和辯護人都會根據自己的利益選擇證人。如果他們覺得證人對自己有利但也會被對方抓住弱點,他們通常就會權衡,覺得不利的多,就不要這個證人了。即使是犯案的當事人,他也可以坐在庭上行駛沉默權一句話不說,甚至還可以不出庭。連當事人都可以,更何況證人。所以要求誰是證人誰就必須作證這種事,其實不符合事實。至少不符合英美法系。

所以關於她是證人就怎麼怎麼樣,基本可以排除。

至於控方律師的身份,

迴避原則最常用的,主要適用的,還是法官和陪審員,因為他們才是審判的主體,他們必須絕對公正,控方律師的作用其實是列舉證據。

再說說檢察官的迴避制度。我國規定的是凡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或者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或者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人宴請等情形的,要回避。

英美的話,應該差不多。所以我感覺,甄意其實並不太符合。

檢察官在刑事訴訟中其實沒什麼空間為自己謀私利或利益,他不過是藉助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等訴訟方式,查明犯罪事實,而且偵查審查也不是他一個人,而是一個團隊,主要是公安機關提供證據。他的作用在訴訟。

當事人對檢察人員提出迴避主要是,這裡面有人和當事人有利益關係,可能會影響舉證,如偽造證據等。

法庭的每項證據出來,都要附上鑑定發現證據的檢察人員資訊。

通常說的對檢察人員的迴避,其實指的是,某個檢查人員如法證員,他和當事人有利害關係,所以當事人有權懷疑他提供的證據不對。要回避。是這個意思。

然後很重要的一點是,迴避原則通常都由當事人提出異議和申請。

所以,我就這樣寫了。

不知道妹紙們還有什麼看法,都可以和我討論,我也再想想,如果實在不行,也可以在以後修文或者出版的時候換換。我還設想過另一種情況,就是像美國有名的辛普森案件一樣,刑事法庭尹鐸檢控官輸了,淮如打贏了,無罪;

但民事法庭,淮如輸了,甄意贏了,淮如以涉嫌殺人賠償n多萬錢。

你們覺得呢?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踴躍發言啊!

不發言對得起我的絮絮叨叨嗎?

為了不讓你們說我卡關鍵吊胃口,我簡直連命都豁出去了。快來給你們家作者收屍。

死之前說一句,謝謝默默妹紙的長評,(づ ̄3 ̄)づ

再說一句,以後每天更文時間改到中午12:30啦,這樣大家可以早點睡午覺,嘿嘿。166閱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