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金臺出道幾年,唯一的代表作就是追男人。
這年頭,娛樂圈裡公開追男人,且追的人盡皆知的,也就一個沈金臺了。
揮金如土,回回都是大手筆。追男人追到破產的男明星,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訕訕地回到家裡,沈金臺先去好好照了下鏡子,入鏡就是一頭紅毛,還抹了櫻紅色的眼影,介於男孩和男人之間的一張臉,就是氣色有點差,還挺符合惡毒炮灰即將下線的狀態。
五官不算精緻,路人以上的帥哥,變美空間還是非常大的。優點是皮膚還不錯,臉也小。
他想起翹屁獎勵,趕緊看了看屁股。
他真的覺得這身材已經可以了。
一米八的個頭,大概太久沒練舞了,腹肌的線條已經模糊,只骨架還是年輕男人的樣子,鎖骨處好大一個紋身,紋的是……
我靠,紋的竟然是閻秋池的名字,還有一顆紅心!
如今和諧社會和諧娛樂圈,這麼大個紋身,上電視都要被打碼吧?!
哦不對,這一頭紅毛就和電視絕緣了。
沈金臺二話不說,就去了紋身店。
「您確定要洗掉麼?」紋身小帥哥再三問他。
「確定一定以及肯定。」
他洗了臉,卸了妝,和舞臺上豔麗妖嬈的樣子有點不一樣,不過那紋身小帥哥還是問了一句:「咿,你是……沈金臺麼?」
問的語氣也不大肯定,他這種街頭小店,沈金臺怎麼會來,再過氣人家好歹也是大明星呀。
沈金臺再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國民度!
作為一個勤勤懇懇演了n年戲,走在大街上依然沒人認識的老演員,這種體驗實在是又酸又爽!
娛樂圈裡不怕被黑,就怕不紅,黑紅也是紅嘛。
「我是。」他說。
紋身小哥有點激動的樣子。
「要合照嘛?」沈金臺主動邀約。
紋身小哥狂點頭,趕緊掏出手機來:「我女朋友以前特喜歡你。」
那是以前,後來……
後來他女朋友粉轉黑。
拍完照以後,紋身小哥就給他洗紋身。
「能洗乾淨麼?」他問。
「你這個紋的太深了,又是彩色紋身,沒辦法完全洗掉,想恢復以前是不可能了。不過多洗幾次的話,能洗的比較淡。」
「會留疤麼?」
「這個看個人體質,不過多少會有一點。」
沈金臺點頭:「洗吧。」
這紋身從鎖骨蔓延而下,到了不可描述處,位置十分刁鑽,洗紋身的時候感覺很痛,估計紋的時候更痛,胸口流了血,沈金臺閉著眼睛躺在那裡。
真是旱的旱死,澇的澇死。
如果他有這運氣,出道就爆紅,腦子被豬拱了才會為愛隱退。
尤其為愛隱退的物件,還是死對頭那一方的!
沈金臺作死,也有幾個老粉不離不棄,這些個老粉就是在沈金臺紋了閻秋池的名字在身上以後,徹底全部脫粉。
媽的,沒見過這麼賤的!
紋身小哥一邊洗一邊興奮地要跺腳。
紋身,太有故事的一個東西了,很少有比這個更充斥著濃烈愛恨,愛的時候恨不能將對方的名字紋入骨肉,恨的時候恨不得刮掉一層皮,也要脫去對方的痕跡。
這個閻秋池是誰呀?紋的這麼深,又紋在這麼顯眼的地方。
感覺這名字有點熟悉,他回去要問問他女朋友!
沈金臺約好下週再來洗,便捂著胸口出了門。
雖然做了處理,可皮膚還是時不時就沁出一點血漬來。
愛的代價!
紋身小哥送他出門,等沈金臺一走遠,立馬打了個電話過去:「寶貝,猜猜店裡剛才來了誰?!」
女朋友興致盎然:「誰呀?」
「沈金臺!」
粉絲素來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女朋友沉默兩秒鐘:「你是不是想吵架,不要跟我提那個傻逼賤貨好不好!」
外頭天色已經黯淡,夜幕上來,路燈卻還沒有亮。來往路人行色匆匆,沒有人認出他來,即便他有一頭標誌性的粉紅頭髮。
他又去了不遠處的一個理髮店,將髮色染了回來,又換了個比較清爽的髮型。
粉紅色頭髮都能hold住,自然皮膚白嫩,換了黑頭髮,膚色更顯白皙。
理髮小哥誇:「有點像個明星呢。」
想了半天沒想起沈金臺這個名字來。
沈金臺對著鏡子笑了笑,大概還不熟悉這張臉,照鏡子的時候,倒像是在看別人。清新的五官,但包裹上他這個充滿野心和慾望的靈魂,兩相交融,卻形成了一種矛盾的吸引力,猶如春來江水破寒,春水與碎冰交融。
要是變得更帥,豈不是迷翻娛樂圈!
出了理髮店,他習慣性地往兜裡摸煙,煙沒摸到,卻摸到了軟軟的布料。
掏出來一看,才想起是他塞到兜裡的那件丁字褲。
他要丟進旁邊的垃圾桶,又猶豫了一下,看了看自己穿的西裝外套,極不合身地寬鬆。
這好像是閻秋池的外套,他情急之下穿錯了。
沈金臺回到家,把那件丁字褲和那件西裝外套掛到了一起,最騷氣布料最少的丁字褲,最嚴謹最落落大方的西裝外套,他打算每天看一眼,以做警示,激勵。
在家休息了一天,李美蘭的電話就打過來了。
沈金臺踢開被子,眼睛都沒睜開,他習慣睡覺的時候不穿衣服,大喇喇地伸開四肢,大長腿搭在床沿上晃盪了一下:「喂?」
「給你接了一個男二號,你去不去?」
什麼?男二號!
當然去啊!這可是男二!
「去去去。」沈金臺立馬睜開眼睛,精神抖擻盤坐起來:「我還能接到男二呢。」
看來沒過氣透啊。
李美蘭乾笑了兩聲:「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