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四月一日 古靈 第1頁,共2頁

開端

你說你會照顧我,

為何現在,

你的懷抱卻擁著別人,

難道你已忘記,

承諾過我的永恆誓言。

華璋是個行動力超強的女孩子。

意思就是說,她這個過分積極的女孩子,只要心裡想要,無論目標是任何事或人,她都會不顧後果、不計任何代價、不擇手段的去爭取,甚至從來不先去思考一下這件事到底是對的,或者是錯的。

唯一考慮到的只是——什麼時候開始行動?

其實,這並非是她的天性,會導致這種後天個性,是因為她七歲那年暑假的某日早晨,一向愛賴床的她懶得爬起來先對爸爸說一聲「生日快樂」。反正等晚上爸爸下班回來後再說就可以了嘛!她是這麼想的。

結果,她那句「生日快樂」始終沒機會面對面的告訴爸爸,因為她實在沒有辦法對爸爸那蓋著白布的遺體說出那簡單的四個字。

而且,此刻該說的好像應該要改為「早登極樂」才對吧!

未久,生性沒原則的媽媽就再嫁給一個有錢卻沒品的奇怪歐吉桑。老實說,那個老是斜眼偷看她的奇怪歐吉桑,她一見就討厭,再見就更生氣,但是,她知道纖弱的媽媽一個人扛不起生活的重擔,為了媽媽那承受不起一丁點苦難的雙肩,她也只有讓步了。

可她沒想到,那個奇怪的歐吉桑還真是超級變態的,他不但很喜歡凌虐媽媽,而且毫不隱瞞對她這個幼齒的興趣。最後,華璋終於忍不住了,她偷偷跑去問那個「很聰明」的導師她該怎麼辦?很湊巧的,那個導師也碰過類似的問題,於是就把最好的策略傳授給她,充分表現出專業教師授業解惑的功力。

沒有多久,華璋便一手扯住媽媽,一手抓著醫院驗傷單,大著膽子跑去威脅、恐嚇……什麼都好啦!反正就是去警告那個奇怪的歐吉桑,她們是不會坐以待斃的。

果不其然,越有錢的人越愛面子,那個奇怪的歐吉桑為了不讓變態本性曝光,不但主動簽下離婚協議書,而且還給了一大筆贍養費。

她終於瞭解積極行動的重要性了,所以,她下定決心不再讓自己因為遲疑或讓步而有後悔的機會!

因此,後來當她覺得自己並不喜歡那個不曉得又是從哪裡冒出來追求她媽媽的怪男人時,便表情十足地裝出一副委屈驚恐的模樣,抖顫著聲音「偷偷」地告訴媽媽——那個人對她非禮!

她猜想,自己的演技也許已經達到足夠贏得奧斯卡金像獎的程度了吧!因為那個男人立刻被媽媽踢出局了。

那一年,她才九歲。

還有,她小學六年級時的導師既古板又無情,始終堅持體罰就是愛的教育,也就是「愛史你算了」!閒來無事k你一支粉筆,甚至一本書,心情鬱悶時,就甩你兩巴掌,好膽的頂他兩句,下場不是罰半蹲一個鐘頭,就是跑操場十圈,不見他心軟、不見他愧疚,只見他一次又一次地樂此不疲。

校長包庇他,因為他是小小舅子,學生也不敢上告教育局,說愛的教育快要愛出人命來了,因為那時候還不像現在這麼「先進」。

而後,有一回她正專心的背著課文,卻莫名其妙地被板擦丟得滿頭白粉時,她立刻決定,該是讓那個混蛋老師吃點苦頭的時候了!她夥同幾位男女同學,辛辛苦苦的跟蹤埋伏了一個多月之後,他們終於拍到一張老師正在打手槍的精采照片,而且很慷慨地貼在川堂裡的公佈欄上,與全校師生共同欣賞評鑑娛樂兼打分數。

結果成績當然是……負分!

那一年,她才十二歲。

之後,是好友的男朋友被別人搶走時,她毫不猶豫的立刻犧牲色相,讓他嘗過所有的甜頭,還差一點點就把生平的第一次也給免費贈送出去了,好不容易才把那個男孩子搶了過來。

隨後便甩了他!

那一年,她十四歲。

她曾經喜歡過一位很帥氣的學長,也和他交往了一陣子,可是,當她知道他突然要求與她分手的原因竟是因為她太過堅強獨立了,所以,他禁不住另一位比她柔弱纖細的女孩的誘惑,一起上床去嘿咻嘿咻了。

事後,他覺得自己實在不應該辜負那個女孩犧牲奉獻的精神,也受不了那個女孩的哀怨眼光,所以,只好忍痛與她分手了。

「其實,我真心喜歡的還是你。」他居然還敢這麼說。

「狗屁!」她毫不猶豫地賞了他的胯下一腳,然後瀟灑地揮揮手說拜拜!

那一年,她十六歲。

總覺得媽媽再婚的家裡己經夠多醬油瓶、醋瓶、水瓶、花瓶、香水瓶等等,實在不需要多餘的拖油瓶來參一卡,所以,她瞞著媽媽考上臺北的大學,而後偷偷跑到臺北來安排好一切之後,才打電話告訴媽媽——

以後要留在臺北唸書、工作,不回南部了!

那一年,她剛滿十八歲。

所以,不久前,當她發現自己每次見到那個俊美得不可思議,卻冷漠得像雕像的男人,自己的心就彷佛春雪遇到暖陽般融化了時,她就告訴自己——

這個男人我要了!

這一年,她未滿十九歲,剛上北部半年,假日和晚上在位於忠孝東路商業精華地段一家高階西餐廳裡打工賺取生活費,也就是說,她已經觀察那個男人半年了。

那個男人是餐廳裡的老顧客,有時候中午來,有時候晚上來,有時候一天來兩次。除了偶爾——平均兩個月三次左右——會連續兩三天沒出現之外,差不多每天都會至少來上一次,而且,每次都坐在角落裡最隱密的老位子上,那恰好是華璋負責的桌位。

他身上穿的是高階亞曼尼三件式西服,腳上套的是好幾萬塊一雙的義大利皮鞋,吃的卻永遠是a餐,而且從來不籤卡。

他總是隨手拎著一臺筆記型電腦,有時候吃完就走人,有時候餐後黑咖啡續了十幾杯,甚至盯著螢幕敲著鍵盤直到一般公司快下班的時刻。雖然剛開始時大家都覺得很奇怪,不過,久了之後也就習慣了。

但也因為如此,大家都忍不住猜測起他的身分,以他身上的衣著、品味來看,他應該是附近某家公司的高階職員;可若是依他的形象、氣質而言,他還比較像是藝術家之類的;但他卻老是盯著電腦敲打鍵盤,又很像是專門搞期貨股票的,總而言之,他什麼都像,又什麼都不像。

不過,這些都不是很重要,其實,他最引人注目的還是他那一見便教人讚歎不已的五官外貌。他長得真的非常俊逸,只可惜清瘦的身材看起來相當單薄的樣子,甚至帶點飄逸的味道,感覺上似乎是那種三不五時就生個病打發時間的型別。

然而,最吸引華璋的地方卻不是他出色的外表,更不是因為他酷得教人嘆息,事實上,華璋根本不覺得他很酷,倒不如說他很淡漠,彷彿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事可以引起他的興趣,就算地球爆炸了也與他無關。又或者是他太有自信了,自信得沒有任何事情值得他付出更多的注意力。

人家說,眼睛是靈魂之窗,那麼,這個男人似乎根本沒有靈魂,因為從他的雙眸望進去,他那深邃的瞳孔內彷彿海一般深沉,深沉得教人幾乎滅頂,卻依然搜尋不著半點波浪。

在他那張俊美的臉蛋上,完全見不著任何喜怒哀樂七情六慾的痕跡,但是,在他表面上的淡漠中,華璋卻又似乎可以隱隱約約地感覺到他埋藏在內心深處的脆弱與無助。

有一次,當她和他一對上眼的那一瞬間,幾乎是半秒都不到的剎那間,她似乎瞥見了他烏黑瞳孔中一閃而逝的不知所措。

所以,剛開始時,她也只不過是很單純的好奇心作祟罷了。

到底是她看錯了呢?還是那個男人真是用深沉冷漠來隱藏他的脆弱、他的無助?

可是,觀察了許久之後,她還是不能確定到底是自己的錯覺,還是對方的眼睛有問題,不但如此,她還把自己的一顆心也給看進去了,大概是當她用心去尋找他那不可捉摸的神秘時,卻不小心迷失在他那深黝不見底的瞳眸內了吧!

唉!真是賠本生意!

但是,華璋從不作虧本生意,所以,她一定得把迷路的心找回來才行,因此,她在發現自己的心已丟失在那個男人的身上的同時,就決定了非要得到這個男人的心來補償不可,這樣才公平,不是嗎?

不過,大話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可就困難重重了。半年來,兩人之間唯一的交集只是用餐這件事而已,他來用餐,她請問他用什麼餐,到後來連問都不必問了,反正他只點a餐,所以,她就只是把a餐端到他面前而已。

她總不能在放下a餐後,突然發花痴似的對他說:「嗨!老兄,我想泡你,你讓我泡吧!」

他大概不會生氣,也不會不屑,更不會尷尬,或許連摳一下耳朵也不會,他只會當作沒聽到而已。

所以……唔……好像真的不太容易耶!

雖然開始放寒假了,但是,華璋並沒有打算回南部過年,一來,餐廳只在除夕、過年那五天放假,二來,繼父雖然是個忠厚老實的好人,可每次見了她,卻總是一副很彆扭不自在的神情,似乎不知道該如何和她相處,而他那兩個女兒則似乎相當厭惡她的樣子。既然如此,她就乾脆不回去,讓他們自在地過一個快樂的年,她也可以代人上日班多賺點錢。

反正她早已脫離期待過年吃年夜飯、守歲領紅包的幼稚年齡了。

過兩點便是下午茶時候了,那個人從不在這種時候來報到,但是,今天很特別,他居然將近三點時才出現,而且臉色很奇怪。

「奇怪,亞曼尼今天好像是喝過酒才來的耶!」餐廳另一位服務生黃玲喃喃道。

亞曼尼是餐廳裡的服務生為那個男人取的代號,因為來這個餐廳用餐的只有他穿亞曼尼。

仔細一看,的確很像耶!男人雙頰上那兩抹淡淡的酡紅,讓人有種他似乎已微醺的感覺。可是老實說,他實在不太像會喝酒的人,就算他會喝,大白天的就喝到臉都紅了,說他不是酒鬼,大概沒有幾個人會信,或者他是失戀而藉酒澆愁?

華璋帶著狐疑的心情送去冰開水和溼巾,當他習慣性地抬頭對她說聲「謝謝!」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華璋立刻明白他並不是喝醉了,而是發燒了。

她不覺脫口道:「今天的海鮮粥很新鮮喔!你要不要換換口味?」

雖然是西餐廳,但廚房還是會供應一些簡單的粥品、炒飯之類的中式料理,以應付那些不喜歡吃西餐的客人。

已經垂下頭去盯著電腦的他,好一會兒後才慢吞吞地抬起頭來凝視著華璋的雙眼,看不出來他是不高興,還是奇怪,或是不耐煩,片刻後,他才微微點了一下腦袋,臉上依然淡淡的沒有任何表情。

「好。」

向廚房遞出選單後,華璋立刻溜出去到附近藥房裡請藥師配了一副感冒藥。之後,當她把海鮮粥送去給他時,也順便將藥袋和一杯溫開水放在一旁。

「那個……呃!或許是我雞婆了點,可是小感冒如果不治療的話,還是有可能會變成肺炎死人的,所以,喝完粥後,請你吃一包藥……呃!你應該有發燒吧?那樣就要多吃一包紅包,如果退燒了,就不必再吃紅包了。」她按照藥師的吩咐低聲交代道。「還有,六個鐘頭吃一包,而且一定要飯後吃,感冒藥大都會傷胃的。」

又是好半天後,男人才慢條斯理地將視線從電腦螢幕挪到藥袋上停了一下,繼而往上移到華璋的臉上,盯住她的雙眼好長好長一段時間後,他才又點了點頭,仍然是面無表情地。

「好。」

華璋順手拿走冰開水,這時,又有兩批客人進來,她忙了一陣子後,才有空去注意到男人已經喝完粥,正在吃藥包,她立刻過去收拾碗盤。

「你現在不適宜喝咖啡,可可亞好嗎?」

男人還是緩慢地抬眼睇視她半晌後,才回答道:「好。」

又是好!

這大半年來,從他嘴裡聽到的話應該不會超過二十個字吧?大概不外乎「謝謝」、「a餐」、「黑咖啡」、「請續杯」、「買單」,還有剛剛的「好」,真是惜言如金的人,難怪他穿得起亞曼尼和義大利皮鞋,原來都是用這一招賺來的!

不過,這一招恐怕不太適合她,以她這種急性子來講,若是有話不說出來,不但會得內傷,搞不好還會先憋瘋自己呢!

算了,這個世界上除了有錢人以外,還是要有小服務生的存在比較平衡,要不然,大家光是坐在那兒比較誰有錢,誰來為他們服務啊?

送上可可亞之後半個鐘頭,華璋突然發現那個男人居然靠在牆上睡著了。也許是感冒藥的副作用吧!華璋暗忖,同時悄悄過去替他蓋上大衣,甚至把自己的外套也貢獻出來蓋在他的腿上。

他睡得很熟,直到晚餐客人走了八成之後,華璋才注意到他醒了,而且望著腿上的外套直髮愣,她忙過去拿回外套。

「這是我的。」她說:「我讓廚房替你熬了兩碗魚粥,一碗你先吃了再回去吃藥,免得又在這兒睡著了;另外一碗等下一回你要吃藥前再吃,這樣可以嗎?」

華璋真的很希望他能多少表現出一點情緒來,但是沒有,他始終是用那種事不關己的淡漠神情凝視著華璋的雙眸。

「好。」

我咧!居然連多說一個字都不肯,這個男人未免太小氣了點兒吧?就不能當給小費一樣多施捨她兩個字嗎?

「藥錢也不必給我,又沒有多少錢。」

「好。」

哇嚷!還真的「好」耶!

華璋真覺得有點啼笑皆非,但她還是繼續說:「雖然這不關我的事,可我還是要建議你,如果你有在上班的話,明天最好請一天假在家裡休息。」

「好。」

「當然,如果你能去看一下醫生更妥當。」

「好。」

華璋突然覺得情況有些詭異,他到底有沒有在聽她說什麼呀?為什麼她說什麼他都說好呢?不會是他的腦筋有問題吧?

呃……來試試看好了。

「如果你需要的話,我也可以做你的女朋友,這樣我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好好照顧你了。」她半開玩笑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