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證人陳盼和被告是什麼關係?」檢察官換了個問題。
「我不明白你是什麼意思。」陳盼話這麼說,心卻激烈地跳起來。
「我可以問得更明確些,你是不是被告的情人?」
他們遲早會把話題引到這來。一個副總理串通情人貪汙十四億七千萬元公款,騙了二百億元的訂貨,這才是一幅他們想拿到世界上去的圖畫。被世界歌頌的傳奇英雄立刻就可以變為另一種形象──一個案發後企圖以叛賣祖國掩蓋罪行的逃犯!陳盼知道這時最有利的反應就應當是立刻堅決否認,越乾脆越好,還應該提出強烈抗議,把這個問題當做人身侮辱。
然而,她卻半天沒說出話。
「請回答。」檢察官來了精神。
清醒的理智在大聲喝斥她:馬上否認!堅決!乾脆!你這是怎麼了?你是在害他!快!大聲抗議!讓人們都知道你是清白的!你從不是他的情人!確實不是!你也從來沒希望過成為他的情人!……可……可難道真的不希望嗎?難道在這可能就要永別的時刻,要說出冷冰冰的不,顯出受了侮辱,做出唯恐避之不及的樣子,而讓他把這一切帶入再也沒有機會更改的永恆嗎?
不,她說不出……一片淚水模糊了她的眼睛。
淚水使一切都消隱,只有石戈是那麼清楚。他凝視她,似乎在等待,似乎世界只有他們兩個,面對面,近在咫尺,遠在天涯。
「證人回答問題。」審判長催促。
整個法庭都屏息靜氣。
「我想是,」她輕聲對石戈說。「我多麼希望……我是……」
石戈的身姿沒動。她看見他的臉紅了,好似少年。法庭上一切聲音都在千里之外。他們在寧靜透明的眼光之橋上向彼此的內心深入。
「該給你洗衣服了。」她說。
「昨夜我夢見了你。」他說。
「有一句話我一直想告訴你。」她說。
「說吧,我聽著。」他說。
「我的小沙沙願意你……當他的父親。」她說。
「我一直盼著有個兒子。」他說。
「……你同意嗎?」她說。
「我同意。」他說。
「我想哭。」她說。
「你很美。」他說。
「我幸福極了。」她說。
「下輩子我要晚點託生,跟你一樣年輕。」他說。
「別,別以為你的年齡是障礙……」
他從視線中消失了,像沿著旋轉的軌跡進入了後臺。她發現自己已被兩側的女法警架了起來,強行拖向外面。法庭裡一片咆哮。審判長拍著桌子吼叫。大門像一張吃人的嘴,馬上就要吞掉她。她奮力掙扎,最後一次扭回頭。
可是他已經被混亂的人影擋住了。
「我愛你!」她用盡全部力氣痛哭地喊。
兩小時之後,她聽到了對他的最後判決:死刑。
只剩十四天覆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