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歲時,她初為人婦。與他,兩地相隔的維持這段沒有愛情的婚姻四年。最終得到一紙離婚協議。理由,婚姻無關於愛。二十四歲,她斬斷念想,為了前途而忙碌奔波。本以為陌路便是結局,卻不想藕斷絲不斷。【年少無知時寫的一些愛情文,有一些蟲,請你們原諒我當時的年少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