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打算

這件事李如洗也覺得棘手。

離婚若是要給對方現金一千萬,或是房子,動用的大機率將是她的財產。

隨璞雖然有個公司,但他自己手裡現金才兩百萬,貿然間他怎麼能拿得出這麼一筆錢?

而無論是給一千萬現金,還是把那套房子給對方,都要讓她損失一半左右的個人財產。

若是她掏這一千萬現金,她就沒多少現金可用了。

若是把給兒子買的一千多萬的房子給女方,她難道讓李隨璞租房子住?

是不是還得給他買一處?

那她也就沒什麼錢了……

慕容儔雖然比她有錢,但是她絕不可能拿慕容儔的錢去貼補兒子。

人活到五十多歲,還要捉襟見肘,就有些悲哀了。

她又沒有工作,難道以後用錢還要伸手跟慕容儔要?

還是說她這個年紀還要去創業?

想起來有點感慨,又覺得有些淒涼。

雖然真正的她才三十歲,但是,她畢竟作為五十多歲的她生活了這麼些日子,心態慢慢也能體會出來了。

人到暮年,就沒有那麼多年輕時的銳氣和衝勁……

……

當然,隨璞肯定不好意思跟她開這個口。

他也許會不得不選擇給菲菲股權。

可她不得不顧慮李隨璞的心情。

換了她,要是和陳琢理分手了,自己一手建立的公司還得分一部分股份跟對方,以後還牽扯不清,心裡也要膈應死了。

何況菲菲比陳琢理還要吃相難看,還要噁心人……

唉,怎麼她母子倆的第一段婚姻都這樣不順呢?

本來郭律師的意見是不給對方現金房產這類低風險資產,給股權這樣的高風險資產對於隨璞更不虧一些。

可現在郭律師也動搖了。

主要是因為時間問題,畢竟影響的是公司b輪融資的大局。

不能因小失大。

而且這部分百分之三點幾的股權,在b輪融資之後,還能有很大機率升值不少……

那麼,給現金就比給股權要划算一些了。

所以李如洗為李隨璞考慮的話,是應該傾向於給現金才對。

於是問題又繞回來了。

給這麼一筆錢,她餘年會很窘迫……

……

奈何她的苦惱還不能跟任何人傾訴。

身邊最親密的慕容儔,她不能開這個口,若是慕容儔聽她傾訴了苦惱,肯定會說他來出這錢,可這豈不是成了她變相跟慕容儔要錢了?

父母那裡也不能說,他們年紀大了,不能讓他們擔心。

若是媽媽知道了他們要給女方一千多萬,還不得氣死了?

至於當事的李隨璞,她就更沒法說了,她稍微透露一點對經濟的擔憂,隨璞不得羞憤慚愧欲死?

她只能把這些都吞在心裡,默默等待著李隨璞來主動找她商量。

好在她也就等了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