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分開

接下來,李如洗要準備安排搬家的事了。

還有不到一個月就要把這個院子交給買主,他們快要搬家了。

對於李如洗而言,搬家,也是和陳琢理的分開。

這對她而言,是一件大事。

可以說盼望已久。

但未嘗沒有些微的悵然。

七年的婚姻,共同的孩子……從此真正成為陌路。

不,也不是陌路,還有絲絲縷縷理不清的事,只要孩子還在……

但是,要彼此分開,各自生活了。

當然,這微微的悵然也好,終於擺脫了陳琢理的輕鬆感也好,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如何安排日後的生活。

很顯然,靠她自己一個人帶孩子,是有問題的。

平時還好,但是她做化療住院時,那是完全指望不上了。

當然,她也可以平時自己照顧,住院時把孩子交給陳琢理。

但陳琢理不肯這樣。

他也在考慮搬家後的生活。

「如洗,我覺得,咱們又不是真的過不下去離婚的,我還是和你一起住過去那套小學區房吧?……反正……你暫時還不會讓你爸媽過來吧?你那裡也住得下……」陳琢理在李如洗讓他打包他自己的物品時,猶豫著對她說。

越說,他越認為應該如此。

「……你現在身體這個樣子,我怎麼放心得下你自己一個人拖著病軀還要帶著孩子?……無論如何,萬萬不可!」

從他口中吐出來的話抑揚頓挫,鏗鏘有力,彷彿正義凜然。此時此刻,陳琢理顯然覺得自己堪為世間男子中有情有義的代表,丈夫的楷模。

李如洗暗中嘆了口氣。

這就是她煩惱的地方。

為穩妥方便計,當然是讓媽媽來照顧她更合適,而且媽媽來了,就可以以「住不下」為名,堂而皇之又不傷情面地拒絕陳琢理。

能和陳琢理不傷情面,對她最為有利。

最關鍵的問題就是她死後噗噗的監護權的問題。

雖然陳琢理在她要求下同意了在她過世後把噗噗交給她父母照顧,甚至還被她以「應對陳母」為理由,做了個公證,表示自願將孩子的監護權交給李父李母。

可他們兩人都是學法律的,都知道這個公證是沒有任何法律效用的,不過糊弄糊弄不懂的人罷了。

所以,如果她死了,其實噗噗未來的命運還是掌握在陳琢理手中的,至少十八歲之前是如此。

陳琢理看似是個好爸爸,但實際上在緊要關頭也是隻顧自己的主。

而且他必然會再娶的。

有了後媽,就有後爸……

她的噗噗是她的珍寶,豈能放心讓陳琢理和別的女人來糟蹋?

而可悲的是,能否保證噗噗在她父母照顧下好好長大,就是不能得罪了陳琢理。

得要依靠他的良知、愧疚和同情。

所以,她不能將他得罪得厲害了。

但她又不想把媽媽叫來。

她現在的狀態還好,暫時還不到生死關頭,還不用父母照顧。

那麼,她還是願意把病情瞞著父母的。

讓他們晚一天傷心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