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白跟詹培恆回去的時候,就看見甄復國已經老老實實坐在了位置上,腰桿挺得筆直,兩腿併攏,兩手都放在膝蓋上,規規矩矩,像是個認真聽課的學生。
看臉上的表情,還真像是那麼回事。
上半身瞧不出端倪,但如果從他身後走過,才能看見那微微顫抖的手指尖。
甄復國是真緊張。
以前有什麼官司基本都交給一位相熟的律師全權代理,這一回居然要他出庭,雖然只是個二次庭前會議,但他心裡也發虛。
還好一轉頭看見程白回來了。
他一下就鬆了口氣,朝程白笑:「程律您可算是回來了,我先一看您不見了,又一看詹律不見了,給我嚇得。」
程白走過去,只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寬慰。
這時候距離證據交換的時間不遠。
對面原告當事人代表和律師俞承也到了。
因為是第二次證據交換,關注的媒體們已經沒有第一次多了,所以他們在法院外面沒有耽擱太多的時間,很快就進來。
那個身形頗胖的英國律師,在看見程白時沒什麼反應,但在看見甄復國的時候,那一雙鋒銳的眼眸裡便多了幾分刺探。
然後一轉頭問了俞承什麼。
俞承便解釋了幾句,告知了甄復國的身份,只是目光卻沒有放在甄復國的身上,而是落在程白身上。
一眼看去,她平平靜靜,上慣了庭的人,臉上半點不妥都看不出,更不知道她今天到底是什麼策略。
程白這個名字,給予俞承的壓力太大了。
就像是某種巨大陰影的存在。
他無法不去關注她,也無法不去忌憚她,這種關注和忌憚催逼著他,讓他剋制自己所有的衝動,用最大的謹慎和理智來對待,不容許自己出半分差錯。
*
雙方呈交證據清單,第二次庭前會議開始。
因為第一次庭前會議已經圈定了法律適用,第二次庭前會議爭議的焦點就徹底聚集在了「善意」這一個再明確不過的點上。
還是那幾點:
當事人信譽,成交價是否合理,是否盡到查明義務,是否知情。
「成交價」和「查明義務」這兩點實在沒有什麼好撕扯的。
畢竟這幅畫是藏在雕塑裡,而雕塑的成交價在拍賣會這種場合比原來的價高,道理上能講通,沒有實質性的證據也很難去懷疑。
「查明義務」又因為交易是在拍賣行發生,但凡在拍賣行發生的交易基本都預設交易物的來源合法,當事人也不大可能盡到更多的查明義務,何況當時拍的只是雕塑。
在義大利法,這幅畫是標準的「隱藏物」。
俞承如果要幫英國打贏這場官司,需要盡力證明對方屬於非善意購買,而程白則要盡力提交證據,證明甄復國是善意購買。
申請延期進行第二次庭前會議是程白這一方提出的,但在這段時間裡,作為原告方,英國這邊也能繼續提交相關的證據。
在看見程白提交出的證據那一刻,俞承一張臉就沉了下來。
義大利那邊開啟調查他是知道的。
程白在密切關注那邊的進展,聯絡義大利警方獲取案情報告,他這邊又怎麼可能掉以輕心?
可事實就擺在那裡。
調查出來的情況讓他越來越心涼。
更讓他糟心的是,程白不可能放過這樣的大好機會,正如他此刻所見,在這第二次庭前會議上毫不猶豫地將這一系列的證據丟擲。
庭上法官和合議庭審理人員都拿到了證據,看過之後所有人都有些驚訝起來。
有了這一份調查報告,情況好像明白了不少。
法官瀏覽完雙方證據後,便道:「新提交上來的證據看起來清楚了很多。不過,原告方這邊提交了一份案外人的履歷資料,這是?」
俞承知道法官說的是哪一份,只屏了一口氣,看向了甄復國:「案外人賈某,被告當事人甄先生應該很清楚是誰吧?」
雙方證據都是人手一份。
甄復國作為當事人自然也拿到了一份,在看見對方提交的證據名錄時眼皮就跳了起來。但這麼多年跟三教九流打交道下來,就算心裡再慌,面上也能裝得滴水不漏。
他愣是沒露出破綻來,就理直氣壯地回視對方,但也不說一句話。
畢竟程白已經交代得很清楚了。
法庭上說話都是有書記員記錄的。
一不小心露出什麼破綻來,被對方抓住機會,指不定官司的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
這個案外人賈某,是一名律師。
而且是甄復國的律師。
以前甄復國被起訴的每一個案子幾乎都是他經手的,要麼是贏了,要麼是在庭下和解了。
俞承第一次庭前會議的時候提交過了甄復國被起訴的記錄,用以證明甄復國信譽不良。但被程白精準狙擊,用訴訟的結果在證據上作出了反駁。
但現在他又順著原來的證據深挖了一層。
這位賈律師的履歷一翻,那才是真正響噹噹的「為人渣打官司」:客戶除了甄復國之外,還有幾個竊金庫的大盜,邊境上搞走私的黑道老大,以及幾個「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貪官汙吏。
「比起這位賈律師其他的當事人來,不覺得甄先生太過普通了嗎?為您代理的都是小則幾千塊多也不過十來萬的官司。」俞承是真覺得正常人看了這資料都能知道甄復國不是什麼好玩意兒,「這位賈律師憑什麼為你代理這麼久的官司,從05年就開始了,一直持續到去年。」
程白沒說話。
甄復國看了她一眼,知道這是默許的意思,便哼了一聲,有些慫地開了口:「賈律師跟我是大學的同學,你別看我這樣,我可也是有學校學位認證的人。而且他接什麼官司跟我有什麼關係,難道就能證明我是個壞人?實不相瞞,我為什麼沒繼續找這個人幫我打官司,一是因為知道人家忙,不好意思再麻煩人家;二也是因為知道了他都給誰打官司,心裡頭怵得慌。我現在請的是程律,這就是明證!」
這時候程白才淡淡地補了一句:「別說我的當事人已經跟這位賈律師沒有再聯絡,就算他們有聯絡,也不能憑藉這種間接的證據來說明我當事人有問題吧?再退一萬步講,就算我當事人人品有問題,也不能證明他當時對雕塑裡藏有畫作這件事知情。原告律師總不會想用a來證明b吧?」
除非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不然這種間接的「孤證」實在難以被採納,就算被採納可信度也得打個折扣。
俞承唯一能證明甄復國有問題的方法,是請這個賈律師出庭作證。
但既然對方是律師,且還跟甄復國認識,到開庭審理時對方的證詞對誰更有利,卻是難以預料的事情。
俞承未必敢冒這個風險。
現在他抓住的種種細節都能證明甄復國這個人有鬼,大大的有鬼,偏偏沒有任何一條證據是實質性的、直接性的。
這導致他說什麼都會被程白反駁。
畢竟程白的出庭經驗太豐富了,不可能被他抓住任何破綻,每一次都會準確地擊中他提交證據的缺陷,頻繁讓他碰壁。
原告方這一次提交上來的證據都是一些邊角料,完全是把甄復國的人脈關係給拉了一圈找出了一堆的問題。
可再多也沒有用。
程白這邊根本就不搭理這些,在延期的這段時間裡,只提交上來一份新證據,那就是義大利警方那邊的調查!
原來在接到甄復國這個案子之後不久,程白這邊聯絡拍賣行、聯絡義大利那邊的雕塑持有人和原作者,就驚動了義大利警方。經過多方舉報,威尼斯警方終於拖拖拉拉地開展了調查,竟然真的抓了個人起來。
這個人不是旁人,正是當初那個在拍賣會上與甄復國競價的老外。
老外名叫哈爾斯。
在國際刑警那邊早就掛上了名,是多起國際盜竊案的主謀,但一直隱身幕後,只充當智囊的角色,負責策劃盜竊、贓物漂白和最後的銷贓。
這倒霉的鬼佬十多年前就被邀請去馬橋私人博物館參觀,早盯上了這副名為《搖擺》的畫作,於是踩點過後就策劃了一場大火,在警報亂響、監控黑屏的情況下,指揮團伙將這幅當時價值七千多萬的畫作盜走。
但當時風聲很緊,這畫不適合出手。
怕一旦露出畫的蹤跡,就有人要循著蹤跡來將他們一干人等抓獲,所以一藏就是好多年。
直到前年,這位印象派畫家的畫在收藏市場上的價格節節攀升,這夥人才終於意動,花了大力氣將這一幅畫做進了雕塑,送到了義大利威尼斯的拍賣場上。
當時這位雕塑家的雕塑頂多二百萬。
他們自己送拍,自己競拍,無非是左手轉右手。只用二百萬,就能輕輕鬆鬆地將贓物漂白。
因為義大利的法律——
只要利用好「隱藏物」和「善意購買」這一條,就算是打官司也不怕,不留下把柄,用正常的價格拍賣,再聲稱自己毫不知情就是了。
如此,英國畫作原主看連哭都沒地兒哭去。
可哈爾斯萬萬沒想到,真到了拍賣那一天,竟是半路殺出個程咬金來,那舉牌的價格簡直令他目瞪口呆。
這破雕塑一下就叫上了高價?
那一瞬間他是懷疑人生的,因想到裡面還有一幅價值1.5億的高價畫作,不得不咬緊了牙關跟著舉牌,繼續競價。
然後就三百萬,四百萬,五百萬,六百萬……
競價競得哈爾斯整個人都要炸了。
在這個傻逼的財大氣粗的中國人將價格叫上七百萬,引得全場驚呼時,他終於放棄了,當即便跟周圍的同夥打了手勢,準備另做計議。
畢竟這雕塑是他們左手倒右手,有這種不知死活的老頭高價拍走雕塑白送幾百萬為什麼不收著?
大不了他們再把這幅畫盜回來就是。
然後故技重施,換一個不那麼熱門的雕塑家的作品,重新策劃漂白。
他們也不擔心這個中國佬會發現雕塑的秘密。
畢竟他們行事非常隱秘,只有作為靈魂首腦的哈爾斯清楚全過程,知道漂白和銷贓的途徑。
拍賣會一結束他們就查了甄復國的行程。
這個找死的中國佬還要在威尼斯待上三天,足夠他們行事了,而且好像的確如他們所料,只是巧合才拍下了雕塑,並不知道雕塑的秘密。他們下手的機會還有很多。
但……
萬萬沒想到的事情又發生了。
原本還要在威尼斯待上三天的甄復國,第二天就直接把雕塑送上了飛機,自己行李箱一拎就回了中國。
天知他們連監聽裝置都沒來得及放進酒店!
撿了700萬丟了1.5億!
國際大盜團伙當時全員心理大約就三個詞:whatthefuck!我頂你個肺啊!
但雕塑已經進了中國,真就是迴天無力了。
他們義憤填膺之下只好放出了訊息,希望先慫恿英國方面對這個傻逼中國佬展開調查,他們則好趁機行事,把畫給拿回來。
可也許是人倒霉涼水也塞牙吧。
哈爾斯做完另一單生意又準備用同樣的方法漂白贓物,所以回了威尼斯,但沒想到立刻就被警方找上門來。
那時候威尼斯的警方還不知道他就是那個臭名遠揚的國際大盜,只是詢問詢問。
剛問完,就把他放走了。
哈爾斯自己也鬆了一口氣,以為是虛驚一場。
可沒想到才離開沒一分鐘,警察局裡就反應過來,這個人有點不對勁啊。於是呼啦啦按出來一幫人,荷槍實彈對準了他——
國際大盜首腦,就這麼滑稽又倒霉地落網了。
劇情簡直稱得上是一波三折,等回頭官司打完把資料給邊斜看,他估計都要驚歎一聲「現實比小說還要戲劇」。
當然,這不是程白應該關注的。
她只是翻開了這密密麻麻長達幾十頁的證據,看向了一頁紙上被自己用記號筆標出來的部分,念道:「‘我們計劃周密,分工明確。把化作藏進雕塑這件事,只有我和拉克瓦知道。這個中國人的出現打亂了我們所有的計劃。’這是義大利警方處提供的嫌犯口供。從事實證據上已經能斷定,原告方畫作被盜系嫌犯團伙所為,想利用義大利對善意購買人和隱藏物的法律法規來漂白贓物。而我的當事人只是趕巧拍下了這尊雕塑,且根據嫌犯口供可以初步判斷,我當事人對雕塑裡藏有畫作一事一無所知。」
用更中國的話來講,這就是無意之中「撿了個漏」。
俞承在看見這份證據的時候一張臉就黑沉得能滴出水來了。
程白鎮定地笑道:「對於這份證據的三性,原告方應該沒有什麼意見吧?」
從撕扯法律適用開始,程白就展露出了她強大的控場能力。
案件完全按照她規劃好的步驟在走。
俞承覺得自己就像是那被人牽著鼻子的驢。
義大利警方的這些資料,他手裡其實也有一份。只是這份證據目前對英國這邊來說很不利,所以他絕不會主動向法院提交。
但要說破綻,並不是沒有。
只是這份證據所展現出來的某些端倪,讓他感覺到了忐忑,更隱約感受到了敗訴的可能。
他的目光緊緊地注視了程白半晌,然後就移向了甄復國,也沒有回答程白的問題,只是看了他很久,才笑著,慢慢開口道:「對於這份證據,我方本該沒有什麼意見,畢竟是義大利警方那邊的調查情況,甚至有了口供。但這只是最初步的調查結果吧?案件現在還在查明的過程之中。這位國際大盜哈爾斯先生主觀認為他們的計劃不可能洩密罷了,並不排除有他不知道的洩密可能,更不能直接證明被告當事人不知情。相反,這份證據反而透露出了更多的疑點。」
比如甄復國嫌疑極大的競價;
比如原本三天後才離開威尼斯,為何突然回國;
甚至他原本的「御用律師」,以及這位律師背後所能連結起來的關係網,都十分值得懷疑。
這些疑點,俞承相信,法官能看出來,程白也能看出來。
但這個案件最折磨人的一點就是沒有任何直接證據。
雙方都沒有!
甄復國被他目光盯著,沒什麼特別的反應,大約是被他看得煩了,還直接對他翻了個白眼。
倒是半點看不出心慌的模樣。
俞承手指輕輕地轉了一下筆,不動聲色地道:「既然是初步調查結果,也不知道後續會再調查出什麼來,案情還會不會有變化。在這個階段就將義大利警方的調查列為證據,未免有些失之草率。我方想向法庭建議,再次延期,等待義大利方面更進一步的調查,最好能等到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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