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媛說:「孟哲馬上來接你,你別在這裡鬧,先跟他回去。離婚是我和他的事情,你讓我們自己處理。」
「你們能處理個啥?」林以真說,「你們就只會意氣用事,能處理個啥?要我說,你發一陣子脾氣算了,跟孟哲回去,好好過日子,過一兩年,給我生個大胖孫子才是正理!」
都到這時候了,林以真居然還想著大胖孫子,方媛被氣笑了。她突然起了惡作劇的心思,湊到林以真面前說:「我這輩子都生不了了,你知道為什麼嗎?」
「為什麼?」林以真問。
「因為——」方媛說,「因為我為別的男人打過胎。我不好懷孕,懷上了也很容易流掉。我流掉好幾個了,不能再拿我的身體開玩笑了。」
方媛那促狹的表情,以及賀蘭芝拼命想攔著不讓方媛說的樣子……林以真回想起之前兩個沒了的孩子,突然「嗷」地一聲大叫了起來,撲上來想打方媛。方媛早料到她有這一招,躲開了。林以真披頭散髮坐在地上哭。
方媛和賀蘭芝站著,安安靜靜地看她哭。
林以真哭了會兒,見沒人配合她演戲,眼淚一擦就不哭了,說:「既然你們要離,就離吧!我就不信,離了你,我孟哲就找不到別的女人給我生大胖孫子了——」
說著,林以真站起來,從隨身攜帶的包裡掏出了一張紙,遞給方媛,說:「離婚可以,把錢還了吧!」
那是一張借條的影印件。借款人是孟哲,借款時間是2014年10月。方媛仔細回想了那個時間段,那時候,還沒有月月,孟哲不小心知道方媛流產的原因,非常痛苦,鬧著要跟方媛離婚。
借條上的借款金額是一百八十萬。出借方的名字是孟哲的舅舅。
看了借條,方媛立刻就明白了孟哲為什麼要在這個時間段打這個借條:只怕是那時候,他已經下定決心要離婚了。他不想讓方媛分走唯一的那套房子,才打了這個借條,讓方媛成為共同債務人,好在離婚的時候,讓方媛淨身出戶,或者,帶著債務出戶。借條都有了,證據鏈應該也已經做足了。就等著方媛上套呢!
算計到這種地步,小說裡才會發生的事情,居然發生在了自己的身上。方媛覺得荒謬!太荒謬了。她低頭苦笑一會兒,問:「既然,早就做好了要跟我離婚的準備,這一段時間,為什麼又要拖著不離婚呢?」
「你好歹是個勞力,掙得也不算少——」林以真說。
狐狸尾巴終於露出來了,不離婚的原因,是看在她能掙錢的份上。
敲門聲響起了。
賀蘭芝開啟門,外面是匆匆趕來的孟哲。
屋子裡發生的事情,孟哲一無所知,見到賀蘭芝開門,喊了一聲「媽」。喊完環視了一圈,突然問:「月月呢?月月還沒回來嗎?」
三個女人這才發現,孩子不見了。
在孩子丟了這件事面前,天大的事兒,都不是事兒。沒有爭吵,也沒有人再關心那張借條,所有人都出去找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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