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太苦了

「離婚對孩子太不好了。」方媛說,「我是離異家庭長大的,我瞭解那種滋味,我不希望我將來的孩子承受我曾經承受的。」

艾琳娜沉默半晌,說:「沒有任何人,在結婚的時候就想著要離婚。但是啊,人生太漫長了,誰都不知道將來會發生什麼事情。若對方真做出超越底線的事情,離婚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你男朋友跟你結婚的時候,也不會想著要離婚,不然這婚就沒法兒結了。可他家卻防著你,談婚論嫁階段爹媽出錢先把房子買了,合同上沒你的名兒……」

方媛咬咬嘴唇,無言以對。

艾琳娜說:「兩百六十多的房子,他家出一百二十萬,貸款還有一百四十多萬。全部商貸的話,就算三十年還清,每個月的貸款至少八千塊了。你男朋友工資多少?」

「工資不高,年底有筆獎金,一年算下來,到手差不多十二萬吧!」方媛苦笑說。

「幾乎只夠還貸款。」艾琳娜說,「他的工資全部用來還貸,你的工資就要用來做家庭開銷了。結婚之前,你的工資一個人花,結婚之後,你們兩個人花,將來有了孩子,孩子也歸你養……」

艾琳娜邊說邊搖頭,表示不贊同:「婚後生活水準嚴重下降,太苦了。」

方媛沒說話。

艾琳娜說:「婚姻生活遠沒你想象的那麼容易。你們除了生活開支之外,還有很多其他開支,比如說,人情往來,再比如說,哪邊兒的老人突然生病。你要想好,這樣的生活,你能承受嗎?即使能承受,也甘之如飴嗎?」

方媛咬了咬嘴唇,說:「你還不是一個人養一家人。孟哲好歹還有工資呢,那房子我總是要住的,出去租房也要掏租金,那房貸,我也該承擔一部分……」

還沒說完,方媛就意識到自己犯蠢了。艾琳娜雖然一個人養全家,但她收入高啊!一年五十多萬,就算老公不工作,生活水準也不會下降。最主要的是,艾琳娜比她早出生八年,十年前準備要結婚的時候就把房子買了。十年前房子什麼價,這時候什麼價?這十年,艾琳娜只要手裡有錢,就會投資房產,這時候,手裡用來出租的房子都有三套,方媛拿自己跟艾琳娜比,她比得了嗎?

方媛看著艾琳娜的臉色,生怕她揪住「你還不是一個人養一家人」這句話不放。可艾琳娜就像沒聽到這句話一樣,只回應方媛後面那句話:「如果房子是他的婚前財產,跟你沒關係,你就不要想一起還貸,或掏租金這種事情。你是女人,婚後要生兒育女的,賠上的是身體和青春,你不能拿自己跟他比。」

方媛再次半晌沒說話。她琢磨那天跟賀蘭芝討論過的話,問艾琳娜:「我們還沒結婚,房產證下來還要一段時間,如果在房產證下來之前,我們就已經領結婚證了,是不是就可以算是婚後財產了?」

「婚前財產是以出資人和合同簽訂時間來算的。」艾琳娜說,「無論房產證什麼時候下來,錢是他父母出的,又是在你們結婚前付的款,怎麼算,都算不上是婚後財產。」

「那合同上加上我的名字呢?」方媛問。

「沒用。」艾琳娜說,「你家沒出資,還是他們的婚前財產。」

艾琳娜頓一頓說:「很明顯,他們家就是在算計你。方媛你想象一下,假如說,過了十年,你們有了孩子,卻偏偏因為什麼問題,比如說他出軌,或者婆媳不和離婚了。那時候,孩子還小,你的工資全部用來應付家庭開銷了,你沒有存款,因為缺錢而焦慮,而疏於打扮,整個人就是一個黃臉婆。房子是他的婚前財產,離婚,房子不屬於你,你頂多只能分到共同還貸的這一部分。如果他要跟你爭孩子,你工資比他低,你很大可能爭不過他,到時候你會一無所有,淨身出戶,那時候你該怎麼辦?」

方媛苦笑說:「那就相當於那麼多年,白給他家打工了,還附帶給他家生了個孩子。」

「是,白打工,還免費做了個代孕。」艾琳娜說。

要不是拼命忍著,方媛的眼淚當場就得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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