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卷 連升三級 第13章 潛規則

將要刑滿釋放的人忽然接到無罪釋放的通知,這樁事要怎麼辦,無論只軍法部還是審判廳,都不多見。

相互糾纏一番,扯半天皮,兩個人終於通過以往成例,達成了共識——給楊帆正常結算,所有該得的獎勵也全都算上,然後打發他離開。

理所當然,這也是楊帆獨孤古一早就算計到的結果。

「這下可麻煩了!」執法部喃喃自語,一些功勳有沒有自由人獎勵一望可知,有一些功勳卻是罪犯絕不會領到的,就不是乘幾倍的關係了。

卷宗裡雖然都有,不過要一項項挑摘出來,絕不是一時半刻就能搞定的……

「幸好,三環蔽月那塊還是算清了的!」對著卷宗仔細看了看,執法部的慶幸了一番,那部分才是大頭呢,因為上頭早有交待,一開始就是按正規隊員核算的。

出勤的五百功勳,基本能翻番到一千二,加上這段時間殺紅級鐮骷的十一折算,一千五百功勳總是有的。

加上三環蔽月的兩千功勳,還沒有細算,只是粗略一估,軍法部使者臉上微微色變。

為什麼?原因很簡單,超過三千了……

三千功勳,就意味著此人在軍中貢獻不算少了,紅級鐮骷帶核的要殺三百個,不帶核的得是三千,如果殺敵不多,晶樹戰場的出勤次數也當在三百次左右。

所以軍方認定,功勳超過三千,就算是特戰隊正式成員,享有軍中高手該有的優待,比如說住香格里拉高層,自由出入特戰基地等等。

也既是說,就算楊帆不是一個囚犯,在累夠三千功勳之前,也只能過著現在苦行僧一般的生活。

不過軍法部使者在意的倒不是這個,楊帆馬上就要滾蛋了,有什麼待遇沒什麼待遇還不是一樣,他頭疼的是……轉業安置啊!

正式隊員要離開軍隊,就必須進行安置。

在軍方,轉業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實不僅在軍方,其他地方也是一樣。

一來是因為各方待遇都不錯,大多數人並不願意離開,二來是,為了維持各勢力間平衡,轉業涉及到一大堆錯綜複雜的官司。

最簡單的一條規則莫過於,有人從軍方轉出去,就得有人從別的地方轉到軍方里來,無論政法部、後勤部、應急反應中心還是獵營,都是如此。

體系內部養成的高手不算,但是勢力間人員交流,就必須採用置換法則。

這是山都雖沒有明說卻又顯而易見真實存在的潛規則。

如果楊帆真的是正式隊員倒也好辦了,因為那樣一來,他就必須遵守規則。

可現在的問題是,他只是個自由民,一個因為冤案,頂著罪犯之名立下不少功勳的自由民。

軍方必須安排他專業,還不能潛規則他……

從古至今,以罪犯身份在軍方服役,最後混成了特戰隊一等衛兵的事還從未發生過。

因為,不等功勳積滿,罪犯早已經該恢復自由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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