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雞巴少吹牛了,捨不得錢就捨不得錢,說什麼沒有空計程車喲!」
「你媽賣x,你不信算了!」
「他們可能早就到了,等我們兩個到時,還喝得上雞巴啤酒!」
「怕什麼,今天是田二毛的生日,讓他出點血,給老子們先抬兩件啤酒出來,大家喝他媽一個通宵!」
石向東聽兩個少年滿口汙言穢語,已明白兩人是不良少年,心裡暗暗後悔不該拉這種客人。但現在騎虎難下,只得先把這兩個討厭的傢伙打發走了再說。問道:「請問你們現在要去哪兒?」
「去xx路小妹妹歌城!」後上車的少年回答道。
石向東皺了皺眉,小妹妹歌城位於城鄉結合部,雖然距離這兒不太遠,但有一段路比較偏僻,如果對方一開始就說要去那個地方,他多半會找理由拒載。但現在想要不去,可能對方不但不付車錢,而且還會生事。對方雖然是個子較小的少年,但畢竟是兩個,自己雙拳難敵四手,真惹毛了對方,自己一定會吃虧。
「看樣子他們和什麼人約好了一起去唱卡拉ok,就把他們送去吧,完了就回家!」
聽了兩人剛才那一番對話後,他雖然對兩人印象不好,但想對方只是要去唱歌,所以沒有太多戒心。
他當然不會想到,剛才那些對話其實是說給他聽的!
他這一去,其實是開上了一條不歸路……
「他媽的,早知道他身上只有這麼點錢,還不如放過他!」
「殺都殺了,說這些屁話做啥子?」
「老子開始就說了,要搶就搶計程車,你怎麼騙個摩的來!」
「你媽賣x,現在的計程車司機都精得很,老子剛才本來等到了幾輛計程車,但那些車上面都安裝有防護欄,不好下手,所以老子才選了這個摩的。」
「算了,下次眼睛睜大點,看準了物件再上!」
這兩個少年一個名叫林長書,一個名叫焦信光,都只有十七歲。林長書老家在貴州省習水縣鄉下,母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跟別人私奔了,父親又長年在外打工,除了春節外,一般都不回家。因此林長書和他的妹妹一直由其爺爺奶奶照顧。
去年,他的父親林五里用多年打工存下來的幾萬塊錢,加上向親戚朋友東拼西湊了一些,總算從別人手裡盤過來了一家副食店。
林五里心想店裡差一個幫手,林長書又已經初中畢業了,沒有事做,於是就打電話讓兒子到他開的小店裡來幫忙。林長書因為從小到大,很少跟父親在一起,加之跟他的父親性格不怎麼合得來,所以不大願意。經父親催了幾次後,他才勉強答應來河南。
但他心思根本沒放在店裡,名義上是來幫忙,其實只是幫倒忙。他經常偷店裡的錢,用於上網、抽菸、打檯球以及其他個人消費。
俗話說常走夜路要遇鬼,連偷幾次後,終於被父親發覺了。父子倆吵了幾場架後,父親不再讓他到店裡幹活了,他也樂得什麼也不做,整日里東遊西逛,虛度光陰。
※※※
焦信光是他打檯球時認識的,是四川人。他的情況跟林長書差不多,甚至就是林長書的翻版,也是父母離異,父親常年在外打工,一直由奶奶看護。不同的是,焦信光不象林長書那樣,只敢在自家的小店偷點零花錢,他從小就有小偷小摸的惡習。年紀輕輕,就已經進了兩次派出所,都快混成老油條了。
兩人雖然認識時間不長,但臭味相投,很快便成了朋友。
有一天,焦信光提出兩人合夥「幹大事」的想法,林長書聽說是搶劫,開始還有點害怕,但只猶豫了一天,便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