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查過了,陸阿姨回家裡找到了陸政文辦理手機業務的原始單據。單據上面的日期是四月二十六日,我們查了一下日曆,那天是星期天,陸阿姨說她兒子的手機是撿來的手機,撿到的時間是上個星期三,也就是四月二十二日。陸政文死那天是五月十三日,也就是說,從他撿到那個手機開始,到他死那天為止,一共是二十二天。」
姚博聞心裡一動,雖然還沒查實,但感覺李明智從認識那個女孩到他死為止,也似乎是二十天左右!
如果查過後,真是二十二天的話,那麼現在跟他通話的田敏,只怕也逃不過這個可怕的數字……
※※※
姚博聞掛了電話後,立即去了電信公司。
趙江副主任還在辦公室加班,見他到來,吃了一驚,問明來意後,笑道:「我剛才不是說過了嗎:座機電池沒電了,所以查不到那個號碼,你小子居然連我的話也信不過,還要來親自核實一下!」
姚博聞一驚,隨即醒悟過來,一定是因為自己剛才沒聽完電話就逃跑下樓,所以沒聽見後面的話。
雖然白跑一趟,但總算放下了心裡的一塊大石頭!
趙江皮笑肉不笑地問道:「剛才打電話來的那個妹妹是什麼時候認識的?聽聲音好象很小。」
「我們根本不認識,她是……這樣說吧:她的媽媽和李明智的媽媽是高中同學,她打電話來,是想了解一些關於李明智的事情。對了,李明智死那天是幾號?就是兩週前那個星期天。」
趙江將信將疑道:「是這麼回事呀,她跟李明智不會有別的關係吧?否則怎麼專門打電話來問這事?對了!你不是說李明智死前半個多月裡,一直在跟一個神秘的女高中生通電話嗎?那女高中生會不會就是她?」
「……不是,那個……女高中生的聲音我在電話裡聽過一次,她的聲音特別……好聽,而且聽口音也不是成都人,她們肯定不是同一個人。」
趙江哦了一聲,拿過辦公桌上的檯曆,「李明智是兩週前的星期天死的,那天是……六月七日。」
「哦,我拿筆記一下。」姚博聞順手從趙江的印表機上取下一張a4紙,又借趙江的簽字筆記下這個日期,然後將這張白紙摺好放進褲兜裡。
趙江看了頓時打消了對他的最後一絲懷疑。
姚博聞又取出鑰匙,開了自己的鐵皮檔案櫃(雖然他只是一名監理人員,並非電信員工,但為工作需要,趙江還是讓他佔了一個檔案櫃),取出放在裡面的數碼相機。
趙江問道:「又要去哪兒拍照片?」
姚博聞故做無他地笑笑,「今天天氣好,想去體育廣場逛一會,也許用得著相機。」
「哈哈,廣場上美女很多,偷拍幾張下來,讓我們也打個眼睛牙祭!」
兩人玩笑幾句後,姚博聞便即離去。到了樓下壩子裡,見四下無人,躲到一罈花叢後,悄悄檢視裡面的相片。
相機裡儲存了五十幾張照片,其中大半拍的是通訊杆線。姚博聞翻過二十幾張照片後,才終於找到了那個女網友的照片。
那是那個女孩在吃火鍋時的照片。由於取光不好,女孩的相貌有點不太清楚,但照片下面的日期因為不受取光的影響,十分清楚:2009/05/16。
這是他為她拍的第一張照片。他記得很清楚,他們吃完火鍋後,就直接去了一家賓館。
就是那天晚上,李明智一個人呆在租住屋裡……
看著那個女孩吃火鍋的樣子,他不禁有些想念她。發呆一會,才又往下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