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的時候,比如一點小恩小惠,倒也情有可原,就好比是咱們私底下,你給我一根菸,我給你送包茶葉,這是禮尚往來的,只要不以權謀私,那麼就不算違法亂紀。
可你要是把這些當成是一個手段,那就能夠很快抓到人把柄了。
張猛並不是要利用市裡的領導班子來打壓歐陽振華,而是打算讓這些人,不要參合,到時候秉公執法就可以了。
韓謙豐聽完後,也答應了下來。
說完這兩件事,張猛這才掛了電話,下午的時候,他就要去一趟縣裡,同行的有張三張四還有李銀風。
他這次去縣城的目的,就是搞投資的。
政治上的事情,他完全交給別人來做了,但不代表自己就能躺在家裡啥事也不做。
在現如今這個社會,不管幹什麼事,都得用到錢,這個錢並不一定的受賄,完全可以用另外一個說法嘛。
就好比修建一所學校,又或者是捐助貧困兒童什麼的,領導們需要的是政績,和政績相比,那點錢,已經是可以忽略不計了。
所以張猛這一次到縣裡,就是要投資一個酒店的建設,同時還要琢磨琢磨,能不能實現自己之前的想法,在鄉里辦一所學校。
有人可能會覺得,張猛不過就是一個農家樂的老闆,最多還有一個養蛇基地,這兩個產業,加起來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確實已經算是大老闆了。
可真正算下來,也沒那麼多錢啊。
但別忘記了,現在真正的大老闆,錢其實都不是自己的,而是國家的,用國家的錢來發家致富,現在幾乎都已經成為了商界的一個潛規則。
當然了,國家也需要這樣的人存在。
原因很簡單,國家的錢你拿了,那可不是白拿的,除了你的生意需要繳稅以外,你還得給利息吧,你拿的越多,給的利息也就越高,除了利息,到時間了你還得還本錢,所以說,國家對你是有扶持的,但你也得有誠信。
要不然的話,這個牢底你可就得坐穿了。
而張猛現在琢磨的就是這樣,之前周長文跟張猛提過,自己一開始搞望山鄉漁業承包的時候,就是以自己弟弟的名義,在鄉里的信用社貸了一筆款。
還是早就還清了,而且利息也都給了,這樣以來,自己政績有了,信用社賺了錢了,國家也間接的賺到了錢,自己那漁業承包專案,也落實了。
一舉多得,皆大歡喜。
所以就在一開始張猛搞魚塘缺錢的時候,他就曾慫恿過張猛這麼弄,可那時候的張猛哪裡懂這些,生怕是一個套,而且借個幾十萬,到時候要還上百萬,他怎麼算也覺得吃虧,這才沒當真。
可現在經歷過了這麼多事,眼界心界都開闊了不少,知道的事情也多了,所以現在他才明白,用國家的錢來斂財,才是最明智的選擇,當然了,前提是你得還,正所謂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就是這麼一個道理了。
到了縣城,張猛倒沒有第一時間去縣政府,也沒去銀行之類的地方,而是直接到了李銀風之前工作的地方,泉水灣酒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