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逸頗為無奈,但童桐發了話,他總不能拒絕女孩,站起來接過了話筒,看著眾人說道:「我最近幾年很少在國內,所以對國內的生活了解不是很透徹,歌也一樣,所以我就唱一首其他國家的吧。」
「哦?楚逸哥還是有過外國經歷的人?」
「想來也是,他畢竟是保鏢,總不能一直留在國內,肯定也要去國外的。」一些比較明白的同學解釋道。
「嘖嘖嘖,有點東西,這小夥子比較撈!!」幾個同學嘴上玩笑,但心中卻不相信,他們只認為楚逸是吹牛的。
金豪也不太相信,這小子莫非是深藏不漏,在扮豬吃老虎?他說自己是個保鏢純粹是為了低調?
不可能的,此人身上沒有任何富貴氣息,更沒有那種高傲氣質,不可能是出身於富貴家的。
至於為什麼選擇國外歌,可能是他怕被人聽懂國內歌,然後唱不好嘲笑他。
想明白那些,金豪心中也嗤笑一下,嘴上略顯得意的說道:「沒事的楚逸哥,不就是一首歌嗎?唱哪國的都沒問題,我們這些同學多少也懂點外語,能聽懂的放心吧。」
這話裡的意思無非是,你以為我們都是土包子國人一句外語不懂?那你就錯了,我們不但懂,而且還很熟悉,你想矇混過去那是絕不可能的。
「金大少說得對,我們也懂外語,楚逸哥唱便是。」
楚逸點點頭,也不再說什麼,只是隨便點了首伴奏,然後衝眾人笑道:「這是一首十年前的歌了,翻譯成國文的話,那就是「重生!」
不等眾人細細琢磨,那股優雅而又深入人心的伴奏響起了,僅僅聽伴奏,就讓人陷入一抹回憶色彩,彷彿擁有魔力,不自覺的讓人想起那些回憶,過往,記憶等等……
楚逸也不再像剛才那樣,看上去很是輕浮無謂,而是帶著一抹回憶,眼中更是泛起些霧水,輕輕地開了口。
首先是一股濃郁的英語響起,那字跡談吐非常清晰,儘管他們是華夏人,可也能聽懂。
由此便能看出,楚逸的英語等級,那絕對不亞於一個純正的英國人。
畢竟要知道,一般華夏人互相說英語,看上去那是在說,其實不然。在對方眼裡,後者的英語就是天書,根本聽不懂。
這也是華夏的血脈基因,註定只有少數人能談吐清楚的原因。
在場的人幾乎不敢相信,他們都是大學生,很清楚英語的概念。平常讓他們考個試,英語最多不超過六十分,沒想到楚逸英語說得如此好。
可接下來的一幕,簡直讓人難以忘卻。
一小段之後,只見楚逸不再用英語了,而是飄出一段義大利語,隨後便是西班牙語,拉丁語,泰語,韓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