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刀女可倒好,說吃了晚飯,看不清,不想動,乾脆找地方休息,晚上好好玩,玩夠了再說。
從這話裡,我就感覺她不是來挖墳的,是來吃大戶的,打定了主意要可勁兒糟踐我包裡的錢。晚飯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一般,要是我和小先、羅璇出來,隨便找個小館子就能解決吃飯問題,有時候人比較少的情況下,我們還會選擇小籠包子什麼的快餐,吃了就走,也不會有人留意我們是外來人。
這也是我和我爺爺學的。可是這丫頭不這麼幹,專挑地兒大的地方進,進門就問有沒有海鮮,坐下就要求先來一份魚翅撈飯。而且她的架勢,我們幾乎都插不上話。「嗯,韭菜……這個好,這個你們男的吃了壯陽,野木耳炒韭菜,哎呀,換成這個上湯野木耳,有營養……」
我耐著性子看著服務員合上選單,出去準備了。我湊過去說:「刀女,你這樣就不怕引起別人的注意嗎?你能不能安生一點?」
刀女眼神一斜,喝了一口花茶,「不會的,誰會懷疑這麼有消費能力的人是幹這一行的?喂,你是不是錢沒帶夠?要不我出?你說你大男人家家的,出門不帶錢,你好意思叫女生上餐館吃飯?」
正好服務員進來了,聽到了最後一句,馬上站住了,「啊,那還要不要上菜?!」
看架勢意思就是沒錢的話,菜就不上了。我本來就在氣頭上,就衝著服務員大吼道:「廢什麼話,上菜!」
看著服務員鬱郁地出去了,刀女衝小先和羅璇嬉皮笑臉起來,好像完全沒我什麼事兒了。
菜上得很快,我不得不說,刀女非常會點菜,葷素搭配得很好。儘管滿肚子的火,我也吃了不少。這頓飯足足吃了兩個半小時,小先和羅璇兩人跟著了魔似的,輪番給刀女講大學的事兒。
一瓶酒很快就喝完了,接著是第二瓶,我這才發現,刀女的酒量好得過分,誰跟她碰都一口喝完,而且越喝越清醒的樣子。
我乾脆下了桌子,在一旁沙發上看著電視,都看完一部電影了。我站起身,「走啦,走啦!明天還有大事兒!」
結賬的時候我就後悔了,好傢伙,一頓飯吃了我七百多,還不算酒錢。這哪裡是來挖墳的,簡直是來糟錢的!
還好,刀女可能吃飽喝足了,上車後就閉著眼睛養神。小先開著車,四處找地方住。幸虧那時候天色晚了,街上沒警察。可是我害怕啊,萬一小先一不留神,車碰了,這還是小事,出了人命,耽誤了行程,那可就是大事!
我趕忙在附近找了一家相對比較偏僻,但還算有點檔次的酒店,開房,住了進去。
刀女怕是喝多了,走路有些飄。不用我去扶,小先和羅璇兩人簡直就像馬前卒一般,一個幫著拿背包,一個扶著她走。我趕忙把門開啟,讓她進去。進門時,她突然一轉身,一把抓住我的衣領,「明早……明早準備好望遠鏡!你需要的……呵呵!」
看她跟個醉貓一樣搖搖晃晃地進去,我乾脆門卡一插,獨自回了房間。我暗自下了決心,這麼下去不是辦法,明天一早,我要帶著小先和羅璇跑路。這女的,惹不起我還躲不起嗎?!
一會兒,我聽見有人敲門,一開門,小先和羅璇進來了。兩人笑嘻嘻地跟我說自己喝了多少,我不耐煩地說:「你們兩個給我正常一點,咱們現在這樣下去很危險!你們的行為太引人注目了!」
我給他們每人遞了一支菸,他們才算是安靜下來。我說:「明天吧,咱們一早就走!不過不帶她!給她留500塊錢,她在的話,絕對壞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