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地騙到了丈夫阿莫斯,讓他深信被殺的只是個小偷,並且在自己幾句花言巧語之下,就出面承擔了開槍的責任。眼看自己即將輕巧地逃脫法律的制裁,洛克希鬆了一口氣,卻也對丈夫感到了一絲憐憫和好笑——就像是觀眾對她的愚蠢無知感到好笑一樣,對於一切盡在她掌握之中的阿莫斯,洛克希也有幾分高高在上的優越感,她就像是看一頭聽話的哈巴狗一樣,鼓勵地看著丈夫,滿意地點著頭,而當警察把代表疑問目光的手電筒照到她臉上時,洛克希的肢體語言又是一變,迅速地從得意放鬆的斜靠姿勢,換做了畏縮的發抖姿勢。
「有時我是錯的。」在這樣亂中有序,黑色幽默的場景中,洛克希的歌聲慢慢地響了起來,她沒有望向臺下的觀眾,反而是看向了琴師,好像是和他聊天。但琴師對此毫無反應,彷彿看不到她一樣,還是在自顧自地彈奏樂曲,「有時我是對的。」
「還是很入戲啊……」布蘭特雷默默地想,現在他已經完全收起了對珍妮的輕視。「她的嗓音不錯,歌聲甜美,嗯,也許不擅長高音,但在這首歌裡夠了,起碼她沒有走調……她最大的優點就是一直都很入戲。」
對於一些音樂劇演員來說,他們在演唱中的一大難點就是無法把握和觀眾互動的度。當然,大部分舞臺類表演都少不得要和觀眾互動,尤其是歌舞表演,眼神掃視觀眾什麼的,那都是很必要的環節,不然觀眾的情緒也會冷卻。但在音樂劇裡,如果你在表演唱歌的時候完全面向舞臺,並且體現出你意識到了觀眾的存在,那對觀眾來說,就又是出戲了一次,等於是提醒他們,「嗯,這個人現在在表演給我看,這一切都是假的」。
音樂劇的一大難點就是在連續的場景切換和劇情進展、音樂歌舞中保持觀眾的參與感,讓他們忘掉自己正在看秀,一旦觀眾意識到‘這一切都是假的’,那他就很難再被表演帶著走,就會發現任何表演中都必然會有的瑕疵。任何表演其實都是如此,沒有找不到槽點的電影,但是好的電影在你觀影的時候你是不可能有多餘的注意力去找槽點的,一心全投入到人物和劇情裡了。
而洛克希的表演,就是很讓人入戲的那一種,這首歌訴說的是她對阿莫斯的感情,就像是洛克希和觀眾的悄悄話,珍妮弗的歌聲在調上,表演得也節制,她不和觀眾有太多眼神上的互動,而是在鋼琴上顧影自憐地歌唱,不論是從她的歌聲還是從她的肢體語言,都可以輕鬆地分辨出她現在的情緒:她非常沾沾自喜,因為不論如何,有這麼一個忠心耿耿,完全臣服於她的傻男人做跟班、奴隸,畢竟是對她女性魅力的證明和滿足。也因為阿莫斯的忠心,她更加感覺自己是個有魅力的女性,所以表演裡也充滿了自戀。
她的歌聲並不是非常天籟,讓人目瞪口呆當場給跪,但整個表演非常順暢,人們一方面為她的自戀好笑,一方面卻也不由認可阿莫斯對她的忠心——洛克希確實是太漂亮了,她漂亮到即使是鄙俗也不能掩蓋她的美貌,但她又自戀、虛榮、愚蠢到即使她的美貌也無法掩蓋她的鄙俗。
在洛克希唱歌的時候,整個劇院都是一片安靜,布蘭特雷也不能不承認,珍妮弗.傑弗森真的很漂亮,他甚至覺得她的美貌對於劇情已經是一種干擾了。——當警察和阿莫斯在說話的時候,珍妮弗雖然沒什麼動靜,只是做關注狀,但照樣還是把他這個權威劇評家的注意力給牢牢地拴在自己身上,讓他有捨不得移開眼光的感覺。
「j.j真是太漂亮了。」瓊恩的心思要比劇評家單純得多,她現在就忙著欣賞珍妮的每一個動作,連話都不願意說,只是暗暗記在心裡,等到換場時要低聲告訴媽媽,這首歌可以算是對於‘華妮塔’沒有表演片段的補償。
雖然得意地高唱一首《funyhoney》,歌頌忠犬阿莫斯,但洛克希拙劣的把戲最終還是無法瞞騙警察,甚至都不用他們審問什麼,一發現死者其實是之前就有過來往的傢俱推銷員,阿莫斯自己就大喊起來,暴露了人不是他殺的事實。
洛克希雖然百般抵賴,但還是無法扭轉局面,她再三求懇阿莫斯都無法平息他的怒火,這種四處求告無門的難堪,甚至讓很多觀眾起了感同身受的尷尬不適,有種不忍看下去的感覺,心中明知不該,但也不由有些同情:雖然她十分蠢,但就這樣進監獄,似乎也值得嘆息。
很快,洛克希被換上囚服,忐忑不安地跟著獄警進了監獄,見到了典獄長‘媽媽’,這是一段‘媽媽’的歌舞,洛克希只是舞臺邊緣的觀眾,時而被燈光掃過,大部分時間都處於黑暗之中。
「嗯,演員的表現很好,‘媽媽’的唱腔還是這麼渾厚,她出演這個角色是太輕鬆了。」布蘭特雷一邊想,一邊心不在焉地掃了暗處一眼,那是洛克希站的地方,從昏暗中能看到,她正被‘媽媽’的表演震得大開眼界、目不暇接,來回看著‘媽媽’和女囚們的互動。
他忽然有一絲驚覺,「這麼暗都能讓我感覺到她的情緒,這女孩的肢體表現力也太好了吧?最重要的是,她的表現太自然了,屬於新人的心虛和膽怯呢?為什麼她沒有一點怯場?我在她身上看不到一點為人矚目的緊張?她的肢體語言這麼鬆弛了,完全看不到‘扮演另一個人’的繃緊姿態……這感覺就好像……就好像她就是洛克希!」
他看《csi》的時候,感覺珍妮弗是本色出演,在日常生活中就是‘華妮塔’,所以才如此得心應手魅力四射,當時布蘭特雷甚至猜測珍妮弗可能是個想要轉向演藝圈的前高階妓.女,那種遊走政商之間的昂貴性感,實在是太自然,以至於他有了這樣的聯想。但現在珍妮弗的洛克希又是這麼渾然天成,完全沒有表演痕跡——布蘭特雷完全找不到別的理由了,因為珍妮弗.傑弗森今年才21歲,而且沒有結婚,洛克希在言談舉止中的少婦感和愚蠢粗俗,肯定不是她的本色出演。
他忽然發現自己完全忽略了‘媽媽’的歌舞,布蘭特雷在一瞬間甚至有些心虛:他是劇評人,要關注的是全劇,而不只是一張新鮮的面孔。才第一首歌而已,注意力就完全被吸引過去,甚至無法有效思考的話,他和那些無腦的粉絲、看熱鬧的觀眾還有什麼區別?
略帶心虛地掃視了一下一排的同行們,布蘭特雷發現起碼有半數的注意力沒集中在‘媽媽’身上,他甚至感覺場內的氣氛也有些浮動。
此時,‘媽媽’的獨唱結束了,另一齣重頭戲來了:報幕員宣佈監獄六女囚出場,為大家帶來了一段《芝加哥》最富盛名的群舞,《cellblocktango》,在這首歌裡,六位女囚輪流講述自己進監獄的故事,每個人都貢獻了一段很有力量的歌舞,一貫能調動氣氛,讓大家感覺吃了一頓視覺大餐。
客觀地說,布蘭特雷認為舒伯特劇院的表演還是高水平的,這一段戲份他找不出突出的缺點,黛德麗的歌聲依然雄渾有力,氣魄十足,舞蹈也非常有迫力,她是個很有特色的演員。但——他並不像是往常一樣享受這份大餐,他的心態更像是在吃開胃小菜:「嗯,味道很好……但是,洛克希什麼時候出來?」
場內的觀眾應該也和他有類似的想法,布蘭特雷發現居然有一些觀眾在此時離席去上廁所——這在以往的表演裡幾乎不可能發生。
「那女孩簡直有種魔力。」布蘭特雷身邊的同行,《紐約客》專欄作家帕特里對他嘀咕了一句,很明顯,他也沒有全神欣賞這段歌舞。「詹姆斯.舒伯特撿到寶了。」
不知為什麼,布蘭特雷湧現出一股和他唱反調的逆反願望,他說,「還有雙人對唱和雙人舞。」
「但你至少得承認,《roxie》對她不會是問題。」帕特里說。「只要《nowadays》不要搞得太砸,這女孩起碼也是10年來最有潛力的新人。」
《roxie》是洛克希的第二次獨唱,描述了她對成名的嚮往和野心,本質來說依然非常自戀,從洛克希第一首歌的表現來看,這種難度對珍妮弗來說已經不成問題。
在囚室探戈之後,維爾瑪再度出場,洛克希無意間聽到了她和典獄長‘媽媽’的對話,典獄長願意為她牽線搭橋,讓她出獄後重操舊業,而她從中漁利。洛克希似乎看到了一絲脫罪的希望,她連忙趕上維爾瑪,開始了兩人的第一段對戲。
「啊,凱莉小姐。」洛克希推著裝了洗漱用品的車,「我這有你的私人用品——很樂意為你效勞。」
維爾瑪搶過她的蕾絲內衣,反射性地就要給小費,但卻被洛克希擋開,「不必、不必,不過舉手之勞。」
維爾瑪也不以為意,她轉身想要離開,但卻被洛克希趕上,「嘿,聽著,我能問你幾件事嗎?」
維爾瑪不耐煩地轉過身,上下打量了洛克希幾眼。洛克希抓住機會繼續說,「你知道哈里森,那個檢察官嗎……」
不知什麼時候,布蘭特雷的眉頭已經越皺越緊,他開始感覺到不舒服了:事實上,他之前就有過隱約的感覺,只是現在這段對手戲把一切變得更加明顯而已。
在這段戲裡,維爾瑪是洛克希嚮往的一切,她濃妝豔抹、穿著華服、氣魄凌人、出手豪爽、高高在上,完全就是洛克希心中的成功者,而洛克希呢?穿著囚服、頭髮凌亂,完全是一副醜小鴨的樣子。這兩人在強弱上應該有個很明顯的對比,才會在之後強弱顛倒,洛克希成為強者的時候,讓觀眾感到反差。
但現在,布蘭特雷一直隱隱擔心的事發生了——洛克希壓戲了。
不是說洛克希把她的那部分演得不好,她的忐忑和緊張、希望,都演得很自然,就和她剛才一樣,洛克希是一直在角色裡的。她給人一種感覺,那就是她並不知道臺下有觀眾,只是在一個平行空間過她的一生,而觀眾是透過透明的‘第四堵牆’在偷窺她,即使她有看向觀眾的動作,但也沒有‘看到’他們,意識到他們的存在,所以現在她就是一個想要脫罪但是不知道該怎麼做,非常迷茫的女罪犯。
問題在於兩點,第一,洛克希要比維爾瑪美貌很多,即使她穿得破破爛爛的,客觀地說她就是要比維爾瑪好看。以至於這種強弱對比就沒那麼明顯了,人總是慕強的,這個社會又非常崇拜美色,假使一個肥婆穿著皮裘,和一個穿著校服的美女走在一起,90%以上的看客都不會認為肥婆是強者,反而會認為她醜態畢露,美女則是清水出芙蓉。
維爾瑪不肥,但她真的不好看,黑人當然有美女,只是她並不是其中一員,這不是她的錯,只是先天條件限制。以至於這裡給觀眾一種出戲感,他們會本能地迷惑:你維爾瑪牛什麼?你不就是個靠美色混飯吃的舞女嗎?洛克希比你漂亮這麼多,在她跟前你有什麼好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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