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聽出來,他們兩個正在履行的就是警察局審問犯人管用的伎倆,高個警察做黑臉,這個胖警察做紅臉,倆人一唱一和的相互配合,想從我身上榨出資訊。這個胖警察看似真誠的在跟我聊天,卻輕輕鬆鬆的把殺人的罪名按到了我的身上。
我才不會讓他坑我:「警官,你可不能這麼說,我不過是被坑了幾千塊錢而已,雖然氣憤,但我可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肯定是要通過合法途徑來解決。至於你說的那些事情我可一概沒做,還有,我覺得你這樣亂懷疑人可不對,再說了,我哪有那本事找一堆人過來報復,要是有的話,我還能被他們坑幾千塊錢?你想想看是不是。」
胖警察的臉也嚴肅起來:「小夥子,我也不跟你兜圈子,我現在是為了幫助你,這裡也沒有外人,我就跟你直說了吧。這件事情肯定是b哥做的不對,所以你後來才進行報復的,情有可原,如果你現在承認問題的話,事情也不大,可一旦拖下去,好多事情就不好說了,到時候我就是想幫你也沒辦法了。」
「可我什麼都沒幹過,你讓我承認什麼?現在什麼都講究證據,警官你可不能這麼誣陷好人。」
高個警官又氣沖沖的走過來喊衝我道:「好人?就特麼憑你晚上帶著哪兒多人去打砸足療店,就能判你無期!」
「打砸足療店?警官,你弄錯了吧,我怎麼可能有那種本事。」
我通過他們的言談中,已經知道他們其實掌握的情況並不多,他們現在只是懷疑我和晚上的打架有關,想從我身上獲得突破口。因為b哥是在店裡被殺的,如果他們真的找到了證據,那肯定就已經知道了到底是誰殺的他。
而剛才胖警察的照片拍攝的角度,已經很偏,也就是剛剛能看清我的身影,晚上的效果自然就會更差,所以我斷定他們沒有更有力的證據。再說了,晚上打架的時候黑燈瞎火的,怎麼會拍的清楚。
果然接下來的審問,他們就是不斷配合想撬開我的嘴卻一點其他的證據都拿不出來。我就一口咬定晚上那裡也沒去,就在張教授的實驗室做實驗來著。
這兩天為了圓這件事情,我已經和張教授打好招呼,讓他做這個證明。所以這件事情上,只要他們沒有切實的證據,他們怎麼調查我都不怕。
最後這倆警察也那我實在沒有辦法,最後威脅了我幾句,還是把我放了。
出來之後趕緊給王少聰打了電話,告訴他我被審問的事,他也正要找我,說付歡歡的事情,有訊息了。
抓緊和他見面之後,他跟我說追蹤b哥的案子,跟我們料想的差不多,警方並沒有掌握太多的證據,現在就是通過排除法來排查,晚上打架的場面,他們並沒有太多線索,只要是被懷疑的人口風緊,不用擔心太多。
可對於付歡歡的案子,卻十分的蹊蹺。
整個案子,有關的資料很少,全部資料顯示,除了現場拍的的幾張照片,後續的資料幾乎沒有,看起來調查好像根本就沒有展開,可能根本就沒有沒有放上精力。
蹊蹺之處就在於這件事情在學校鬧出的動靜可是不小,但是公安局卻並沒有重視,要不然就是受到其他的阻力,才讓這件案子得不到重視。
難道說老k在竭力的阻止整件事情的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