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主任的意思,您哥的案子律師費叄萬元。一直到判決出來。」方軼道。
「嗯,我回去跟我爸商量下,如果沒問題,明天早上我們過來簽約。委託協議能給我一份嗎?我拿回去給我爸看看。」鍾斌道。
「好,我一會兒給您列印一份,都是我們所的制式文本。」方軼說著給前臺發資訊,讓前臺列印一份刑事案件的委託協議。
「方律師,我想再問問您,我哥這案子,您估計能判幾年?」鍾斌道。
「強姦罪一般來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存在法定加重處罰的情形,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不過您哥的案子我認為不存在加重處罰的情形,刑期應該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具體的訴訟方案,等咱們簽完協議後,再溝通!」方軼道。
現在案子還沒簽委託,律師費也沒有繳納,此時說多了當事人有可能會拿著律師給的方案去找個便宜的律師代理案件,方軼怕鍾斌繼續追問,所以只能說這麼多。
鍾斌是生意人自然明白方軼的意思,便告辭離開了律所。
正義律師事務所業務不是太多,現有的七名律師中只有三名是工薪律師,方軼算一個,另外兩個一個叫趙忠誠,一個叫褚懷。
趙忠誠三十五歲,家是本地的,就住在距離縣城不遠的村裡。褚懷四十歲,老家在縣裡,後來憑著自己的鑽營進入了體制內,再後來混不下去,改行做了律師。
趙律師是行行會,行行不精,屬於典型的萬金油,而且是那種質量很差的三無產品萬金油。
褚懷的專業水平比趙忠誠強點有限,要不然也不至於執業十來年了,還在做工薪律師。
鍾斌一家第一次來諮詢鍾文的刑事案子時,就是趙忠誠接待的,但是洽談過後,鍾家便沒有了後文。孫正義厚著臉皮與鍾斌接觸了幾次後才知道,原來鍾家在見過別的律師後,對趙律師很不滿意,覺得他專業能力不行。
後來方軼辭職要進律所做律師,孫正義決定再試一把,費了好大勁才把鍾家又拉過來,結果案子還真讓方軼談成了。
眼看著自己談砸的案子馬上要簽約了,趙忠誠心裡能好受才怪,這不是當眾打臉嘛!
雖然他與方軼之前沒有任何交集,方軼來律所做律師還未正式上班,他們也僅僅是見過幾面,甚至連話都沒說過,但是趙忠誠已經將他恨上了。
方軼對這一切並不知情,孫正義也沒多想,可是褚懷卻將一切看在眼中!
其實褚懷的心情比趙忠誠也好不了多少,孫正義老小子把一個肥活交給一個剛入所還沒正式上班的律師辦,這不是明擺著說現在所裡沒能人嘛!這被打臉的可不止他趙忠誠一人,還有一個吃瓜的褚律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