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要做最壞的打算,往最好的方向努力!千萬不要弄反了!」方軼正色道。鍾斌愣了片刻道:「謝謝方律師,我明白了!我回去與家裡人商量下。方便給我留個電話嗎?」
當天雙方並未達成委託,孫正義和方軼送走老鍾一家後,回到了辦公室,方軼將談案的情況大致說了一遍。
「方律師,有時候你沒有必要那麼誠實,先把案子簽下來再說。伱現在跟當事人交了實底,恐怕當事人不會再來找咱們了。」孫正義嘆息道。
「為什麼?」方軼不解的問道。
當事人來律所諮詢,難道不該跟對方說實情嗎?如果不說實情,後期案子接下來,判下來效果不理想,當事人還不得來律所鬧事啊,這謊怎麼往回圓啊!這不搞事嗎?
「你不知道,當事人遇到麻煩後,其實他們心裡都是往有利於自己的方面想的,如果律師說的跟他們想的差不多,簽約的機率就會提高。
如果雙方想的正好相反,除非你能說服他們,否則很難達成委託的。以我對老鐘頭的瞭解,這傢伙原來在廠子裡做車間主任,主意正著呢,很難聽得進去別人的意見,而且之前他們家又諮詢了那麼多的律師,肯定心裡已經有了決定。
來咱們律所不過是想求一個心裡安慰,做個價效比,跟招投標的感覺差不多。
算啦!反正也這樣了,估計他們會選擇市裡的大所,對咱們不一定信得過。」孫正義解釋道。
方軼默默的點了點頭,從專業上講,他之前雖然做的刑事案子不多,但那些案子基本上都達到了預期效果,他的專業能力不比市裡知名律所的律師差。
但是從談案簽約上講,他之前都是跟別人合作,簽約不歸他管,剛從學校辭職出來的他在談案上還真是個菜鳥。
即便是個菜鳥,讓他完全按照孫正義的思路走,方軼肯定也不會幹,因為律師的分析如果與案件的實際走向偏離太多,只能說明律師水平不咋滴,後期再想往回找補,根本就不可能,而且還極有可能被當事人投訴,進而被司法局勒令退費(雖然機率比較小),他不想惹麻煩,更不想透支自己的聲譽。
晚上八點半,鍾家二老和二兒子鍾斌開了一次家庭會議,鍾老爺子閉著眼坐在沙發上,右手食指和無名指不斷在沙發扶手上有節奏的敲擊著。
鍾斌明白這是父親在考慮問題,每當老爺子遇到大事時,總會下意識的做出這樣的動作。
老伴在一旁欲言又止,最後終於忍不住問了一句:「小斌,你說那個方律師靠譜嗎?」
「我覺得方律師說的話八九不離十,我從側面打聽過,方律師之前確實在大學教書,而且教授的就是刑法,以往做的幾個刑事案子口碑還不錯。」鍾斌道。
「好了,這樣吧,律師的話不可全信,這幫人都是靠嘴吃飯的,忽悠人的本事大著呢。
既然方律師說他曾經碰到過這樣的案子,小斌,你給方律師打個電話,讓他把案例發過來看看,如果是真的,咱們不妨聽他的,做最壞的打算!」鍾老爺子睜開眼,淡淡的說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