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人挪活,樹挪死

「大約一個月左右吧,咱這邊審批很快的。你把檔案準備好,我安排人幫你跑手續,這段時間你要是有空先在所裡幫著談談客戶,談成了有提成!有事你就先忙你的,工資從你轉成專職律師開始計算。」孫主任笑呵呵道。

「好,謝謝主任。」方軼說完把申請檔案交給了前臺,然後離開了律所。

自打離婚後,房子給了媳婦和孩子,之前媳婦曹曉慧見他沒地方去,暫時同意他住在家裡,現在工作已經定下來了,是時候騰房了。

一週後,方軼在距離正義律師事務所不遠處的一個新建的小區,一個月三百元租了個小開間,大約四十平。

這個小區是去年才建成的,開發商是本地的一家建築公司,本以為可以搭上房地產開發的浪潮大賺一筆,結果樓盤開發完後,房子卻滯銷了。縣裡有錢的人家都去市裡買房,沒錢的再便宜也不買,這座新樓盤在丈母孃經濟的帶動下只賣出去了少部分。

後來開發商玩起了售後回租,再出租的業務,總算是有了些收益,方軼便是眾多租房者之一。

方軼剛搬完家,打算下樓去菜市場買菜做晚飯,恰在此時孫正義的電話打了過來,讓他過去幫忙。

現在的方軼不想放過任何一次賺錢的機會,只有工作才能讓他找回自信,才能涅槃重生。

「主任,什麼事?」方軼快步走進正義律師事務所時,孫正義正在給一位律師安排工作。

「方律師,一會兒來位當事人,是個刑事案子,你在大學裡不是教授刑法嘛,這個案子要是談下來,你來做。」孫正義笑道。

「可是我的律師證還沒發下來,能行嗎?」方軼心中有些忐忑。

代理刑事案件與代理民事案件不同,民事案件開庭時如果律師轉所律師證沒有辦回來,可以找司法局開證明交到法院,後期律師證辦下來再補交手續,不影響案件的代理。法院的要求沒有那麼嚴格。

但是刑事案子可不行,無論是去看守所會見還是去法院開庭,沒有律師證連門都進不去,看守所和刑庭的法官可不認司法局的證明。

「沒事!這個當事人來過一次了,之前是另外一位律師接待的,但是沒談成,這次又過來諮詢,你先談談吧,到時候再說。」孫正義道。

「哦,什麼案子?」方軼問道。

「強姦案!」孫正義道。

「好,我準備下。」

方軼沒想到剛轉到所裡就有案子上門,看來人挪活,樹挪死,誠不我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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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