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這個人姓鄭,因為是個瘸子,名字似乎成了他的奢侈品,像勳章或首飾一樣的東西,只有在某些正規場合才登場,平時都是貓在檔案袋裡閒著的,或者是被鄭瘸子替代著的。
鄭瘸子!
鄭瘸子!
喊得是響響亮亮的,說明鄭瘸子沒有把瘸當回事。進一步推敲,有兩個原因,一個是鄭瘸子瘸得很光彩,是他扛過槍、打過仗的象徵;二個是鄭瘸子其實瘸得並不厲害,只是左腳比右腳欠幾公分而已,年輕時他幾乎可以通過給跛足增加一個厚鞋跟來基本解決跛相,只是到50歲以後,才開始拄柺杖。我見他時他就拄著柺杖,暗紅暗紅的棗木雕花柺杖,給我的感覺更具一個老者的威嚴。這是上世紀90年代初的事情。
那個夏天,1956年的夏天,鄭瘸子才三十幾歲,年富力強,秘密的鞋後跟正在發揮它神奇的、也是騙人的力量,把一個瘸子裝備得跟常人相差無幾。但是n大學的人靠著天佑幾乎一開始就識破了他的詭計。
事情是這樣的,那天下午,鄭瘸子來到n大學的時候,剛好碰到學生們都在禮堂裡聽志願軍英雄作英勇事蹟報告,校園裡靜靜的,天氣也很好,沒有夏日灼熱的陽光,風輕輕吹著,把路兩邊的法國梧桐拂得窸窸的響,響得校園裡更顯得安靜。他好似被這份靜和安吸引了,臨時喊送他來的吉普車停下,吩咐司機三天後到學校招待所來接他,然後就下了車,一個人在校園裡漫步起來。15年前,他曾在這裡讀過三年高中和一年大學,闊別後的重訪,他既感到母校的變化,又感到昔日依舊,沉睡的記憶隨著漫步從黑暗中走出來,像是用腳步走出來的。報告會散場時,他剛好行至禮堂前,成群的學生從禮堂裡湧出來,像水一樣鋪開在路上,一轉眼就把他前後左右地包裹,淹沒。他儘量放慢腳步,免得人擠著他,畢竟他有三個鞋後跟,是經不起擠撞的。就這樣,一撥撥學生如過江之鯽,衝上來,把他甩在後面,後面又有一撥撥湧上來,與他擦肩而過。他緊緊張張地走著,老是擔心有人衝撞他,但年輕人的敏捷總是叫他有驚無險,即使眼看著要撞上他,也能在剎那間化險為夷。沒有人回頭或刮目地盯他,說明他靠鞋後跟校正的步態基本上做到了以假亂真。也許是鞋後跟給他的安慰吧,他突然變得有點喜歡這個隊伍,男男女女的,風風火火的,嘰嘰喳喳的,像一股洶湧的激流,浩浩蕩蕩地裹攜著他往前流,以致把他裹進15年前的某一天、某一刻。
行至操場上,密集的人流頓時像激流上了灘,散開了,他被擠撞的危險因之而解除。就這時,他突然覺得脖頸裡像被什麼啪地擊打了幾下,沒等反應過來,人群裡已經是一片「下雨了」、「下雨了」的叫聲。起初只見喊叫聲,人不見跑動,都在舉目仰望。但是轉眼間,隨著一道威猛的霹靂,雨急促得像高壓水槍噴射出來的,劈里啪啦地往下砸。頓時,人都如受驚的鳥獸四處逃散,有的往前跑,有的向後退,有的往辦公樓裡衝,有的朝腳踏車棚裡鑽,亂叫亂跑著,滿操場一片沸騰。這時候的他,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跑要露出三個鞋後跟的秘密,不跑又要遭雨淋漓。他心裡可能是想不跑了,槍林彈雨都經歷過,還怕淋這雨水?不怕的。可他的腳明顯是受了刺激,已經我行我素地跳動起來——這就是他的跑,一對跛足的跑,一跳一跳的,像某隻腳板底上扎著一片或者幾片玻璃碴子。
剛開始,大家都在奪命地跑,沒有人注意他,後來人都跑進了四邊的避雨處,而他似乎才越過操場的中心線。他本來就是想跑不跑的,又加上鞋後跟的拖累,手上還拎了行李,怎麼能不落後?落後得一塌糊塗!到最後,偌大的操場上除他外已了無人影,他的形象一下子因孤立而加倍地凸現出來。當他意識到這點後,他又想快一點消失在操場上,結果加劇了一跳一跳的跛相,有點英勇,又有點滑稽,大家望著他,幾乎把他當成了雨中的一景,有人甚至替他喊起了加油。
加油!
加油!
加油聲把所有的目光都吸引攏來,齊齊地甩打在他身上,他有種要被千斤目光按倒在地的感覺。於是他索性停下來,會意地在空中揮揮手,算是對加油聲的一種迴音,然後開始一步一步地走起來,臉上還掛著燦爛的笑容,就像在走舞臺一樣。這時候,大家又看他步履正常,好像剛才他的跳動真是在作表演似的,但其實更加透露了他跛足的秘密,有點欲蓋彌彰的意思。可以說,這場突如其來的雨十足扮演了一個揭發他跛足秘密的角色,這一方面有點難堪他,另一方面也讓大家都認識了他——一個瘸子!一個有點好笑又有點灑脫的瘸子。說真的,15年前他在此駐足四年,基本上是以默默無聞告終的,但這天下午他似乎只用幾分鐘的時間,就成了校園裡無人不曉的人物。幾天後,當他把金珍神秘地帶走後,人們都這樣說:
是那個在雨中跳舞的瘸子把他帶走的。
第三篇轉
二
他確實是專程來帶人的。
每年到了夏天,n大學校園裡總會迎來一撥撥像他這樣來要人的人,但真正像他這樣來要人的人又是獨一無二的。他的來頭似乎很大,很神秘,來了就直接往校長辦公室裡闖。校長辦公室裡空無人影,他出來又轉到旁邊的辦公室,是校辦公室主任的辦公室,當時校長就在裡面,正跟主任在談事。他進來就聲稱要找校長,主任問他是什麼人。他半玩笑地說:「是伯樂,來相馬的」。
主任說:「那你應該去學生處,在一樓。」
他說:「我需要先找一下校長。」
主任問:「為什麼?」
他說:「我這裡有個東西,是要校長看的。」
主任說:「什麼東西,我看看吧。」
他說:「你是校長嗎?只有校長才能看這東西。」口氣很堅決。
主任看看校長,校長說:「什麼東西,給我吧。」
他肯定校長就是校長後,隨即開啟挎包,從裡面抽出一份講義夾。講義夾很普通,是用硬紙板做的那種,幾乎學校的老師都有。他從裡面抽出一頁文書,遞給校長,並要求校長必須親閱。
校長接過東西,退開兩步看。從主任的角度只能看到文書的背面,他看去覺得這頁紙既不特別的大,也不特別的硬,也沒什麼特別的裝幀,似乎與一般介紹信函並無區別。但看校長的反應,區別又似乎是相當大。他注意到,校長几乎只掃了一眼——也許是看見了蓋在右下方的圖章,神情就立即變得肅穆又慎重起來。
「您就是鄭處長?」
「對。」
「失敬,失敬。」
校長熱忱地請他去了自己辦公室。
沒有人知道,這到底是哪方機關開出的文書,具有如此的派頭,叫校長如此恭敬。辦公室主任曾以為他總是要知道秘密的,因為學校有規定,所有外來介紹信函一律交由辦公室統一儲存。後來他看校長老是沒把該交的東西交上來,有一天便主動去要,不料校長說他早燒掉了。校長還說,那信上面第一句話就是:要求閱完當即燒掉。主任順便感嘆一句:很神秘嘛。校長嚴肅地說:忘記這事情吧,跟誰都不要提起。
事實上,在校長帶他回到辦公室時,他手上已經捏著一盒火柴,待校長確定看完後,他便劃燃火柴,對校長說:
「燒了吧?」
「燒了吧。」
就燒了。
兩個人很默契,沒多說一個字,只默默地看著紙化成灰。